【原文】物⑴不可⑵穷⑶也⑷,故受之以《未⑸济⑹》,
【译文】所做的事情不可以有缺陷。所以承接《既济》的用《未济》卦。
【注释】⑴“物”事务(指要做的或所做的事情。),事情。《逸周书·五权》:“二曰物,物以权官。”
⑵“可”可以,能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。”
⑶“穷”不足;缺陷。宋陈亮《酌古论·曹公》:“运奇谋,出奇兵,决机于两阵之间,世之所谓术也。此其为术,犹有所穷。”
⑷“也”语气助词。表判断语气。《庄子·逍遥游》:“南冥者,天池也。”
⑸“未”不。《左传·庄公十年》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
⑹“济”[对事情]有益。(济事)【康熙字典】又益也。《左传·桓十一年》:“莫敖曰:‘盍请济师于王。’”(济事:对事情有帮助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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