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讼】九五 讼元⑴吉。
【译】九五
注释: ⑴“元”百姓。《战国策》制海内,子元元。《史记·文帝本纪》以全天下元元之民。《注》古者谓人云善人,因善为元,故云黎元。其言元元者,非一人也。
【讼】九五 象曰 讼元吉,以中正⑴也。
【译】象“诉讼的结果百姓吉祥如意。”因为判决是不偏不倚的。
注释: ⑴“中正”得当,不偏不倚。《尚书·吕刑》:“明启刑书,胥占,咸庶中正。”
声明:本文系转载,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,转载请联系原作者。赵先生博客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52917060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