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随】六三 系丈夫,失小子。随有⑴求⑵得⑶,利⑷居⑸贞⑹。
【译】六三 捆绑了壮年人,失掉了年轻人。壮年人依从会对自己有帮助所以寻求得到他,有利于处在官长地位的人。
注释:⑴“有”通“佑”。帮助,辅助。《荀子·大略》:“友者,所以相有也。”
⑵“求”寻求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求则得之,舍则失之。”
⑶“得”得到。《说文》:“得,行有所得也。”
⑷“利”有利于。《老子·八章》:“水善利万物而不争。”
⑸“居”所处的地位。《诗经·唐风·蟋蟀》:“无已大康,职思其居。”
⑹“贞”为正,为官长。《易·师·彖》:“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”(正:官长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昔虞阏父为周陶正,以服事我先王。”)
【随】六三 象曰 系丈夫,志⑴舍⑵下⑶也。
【译】象“捆绑了壮年人。”是说他的志向是舍弃等级低下的。
注释:⑴“志”心意,志向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诗言志,歌永言。”
⑵“舍”舍弃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求则得之,舍者失之。”
⑶“下”等级低下的。《吕氏春秋·贵生》:“全生为上,亏生次之,死次之,迫生为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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