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庚白《直方周易》坎。六四。樽酒簋贰,用缶,纳约自牗,终无咎。

赵庚白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坎】六四 樽酒簋,用,纳,终无咎

【译】六四 用樽饮酒,贰簋饭菜,使用瓦器盛装酒浆,接受被险阻拦阻在自己家中的现实,最终没有灾祸。

注释:中国古代的盛酒器具。晋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:“有酒盈樽。”

盛食物器皿。《说文》:“簋,黍稷方器也。”

数字二的大写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贰偷之不暇。”。注:“不壹也。”

⑷“”使用;任用。《诗经·大雅·公刘》:“执豕于牢,酌之用匏。”

⑸“”盛酒浆的瓦器。亦有用铜制造者。《礼记·礼器》:“五献之尊,门外缶、门内壶。”

接纳(接受),容受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六年》:“诸侯谁纳我?且既为人君,而又为人臣,不如死。”

”阻止;拦阻。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“秦召燕王,燕王欲往。苏代约燕王……燕昭王不行。”

自己,自我。《诗经·小雅 ·节南山》:“不自为政,卒劳百姓。”

”借指“家”《汉语大字典》又如:牖下(家中)。《字源》故《老子》曰:凿户牖以为室。先言户,后言牖,弥文饰也。故者甫盖与父同声,故云甫声也。古者,一室一窗一户也。(室:家。)

【坎】六四 象曰 樽酒簋贰,刚柔也。

【译】象用樽饮酒,贰簋饭菜,”这是夫妇接近的时候。

注释:刚柔阴阳。《易·系词下》:“刚柔相推,变在其中矣。” 孔颖达疏:“刚柔即阴阳也。”《淮南子·精神训》:“刚柔相成,万物乃形。” 高诱注:“刚柔,阴阳也。”  阴阳:夫妇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玄冕齐戒,鬼神阴阳也。”)

      至,接近。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高不可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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