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坎】六四 樽⑴酒簋⑵贰⑶,用⑷缶⑸,纳⑹约⑺自⑻牖⑼,终无咎。
【译】六四
注释:⑴“樽”中国古代的盛酒器具。晋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:“有酒盈樽。”
⑵“簋”盛食物器皿。《说文》:“簋,黍稷方器也。”
⑶“贰”数字二的大写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贰偷之不暇。”。注:“不壹也。”
⑷“用”使用;任用。《诗经·大雅·公刘》:“执豕于牢,酌之用匏。”
⑸“缶”盛酒浆的瓦器。亦有用铜制造者。《礼记·礼器》:“五献之尊,门外缶、门内壶。”
⑹“纳”接纳(接受),容受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六年》:“诸侯谁纳我?且既为人君,而又为人臣,不如死。”
⑺“约”阻止;拦阻。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“秦召燕王,燕王欲往。苏代约燕王……燕昭王不行。”
⑻“自”自己,自我。《诗经·小雅 ·节南山》:“不自为政,卒劳百姓。”
⑼“牖”借指“家”《汉语大字典》又如:牖下(家中)。《字源》故《老子》曰:凿户牖以为室。先言户,后言牖,弥文饰也。故者甫盖与父同声,故云甫声也。古者,一室一窗一户也。(室:家。)
【坎】六四 象曰 樽酒簋贰,刚柔⑴际⑵也。
【译】象“用樽饮酒,贰簋饭菜,”这是夫妇接近的时候。
注释:⑴“刚柔”阴阳。《易·系词下》:“刚柔相推,变在其中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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