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包牺氏没,神农氏作,斫木为耜,揉木为耒,耒耨之利,以教天下,盖取诸《益》。日中为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货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盖取诸《噬嗑》。
【译文】伏羲氏寿终,神农氏兴起,他砍削树木做成犁,揉弯木头做成犁柄,用农具除草快速,用来传授天下,这是因为取之于《益》卦增加百姓好处的道理。他规定每天中午为集市交易时间,招来天下百姓,聚集天下货物,相互交换贸易后退去,让人人都能得到其所需的生活用品,这是因为取之于《噬嗑》卦中进食食物的道理。
注释:“没”通“殁”。死。《墨子·明鬼下》:“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。”
“作”产生,兴起。《孟子》:“天油然作云。”
“耜”古代农具名,耒耜的主要部件,似锹。 耒下端铲土的部分,装在犁上,用以翻土。《庄子·天下》:“禹亲自操耜。”
“耒”耒耜的曲柄。《周礼·考工记·车人》:“车人为耒,疵长尺有一寸。”
“耒”一般农具。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:“农夫释耒,工女下机,天下之心未有所定也。”
“耨”除草。《吕氏春秋》:“人耨必以旱,使地肥而土缓。”(以:由于。)
“利” 快,敏捷。《荀子·劝学》:“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。”
“以”表目的关系。去,用来。晁错《论贵粟疏》:“所谓损有余以补不足。”
“教”传授。古诗《为焦仲卿妻作》:“十三教汝织,十四能裁衣。”
“益”增多,增加。《荀子·哀公》:“故富贵不足以益也,卑贱不足以损也。”
“市”市场。《管子·乘马》:“市者,货之准也。”
“致”招引。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“致食客三千人。”(致,招致,招徕。)
“所”《汉典》宜,适宜的,为其所需的。《易·系辞下》:“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”
“取”获得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子犯曰:‘子玉无礼哉!君取一,臣取二。’”
“诸”众多。《左传·文公七年》:“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赢。”
“噬”吃。《说文》啖也,喙也。《玉篇》啮噬也。《扬子·方言》噬,食也。《易·杂卦》:“噬嗑,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