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庚白《直方周易》蛊六五干父之蛊,用誉。

赵庚白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蛊】六五 干父之蛊,用

【译】六五 开始从事养蚕业,要采用养蚕同行的经验。

注释使用,采用。《说文》:“用,可施行也。”

     通“与” yǔ。同类。《管子·明法》:“交众誉多。”

 

【蛊】六五 象曰 干父之蛊,承也。

【译】象 开始从事养蚕业,要继承养蚕同行已经取得的经验。

注释继承;接续。《诗经·秦风·权舆》:“吁嗟乎,不承权舆。”

     通“已”。已经。《国语•晋语四》:“其闻之者,吾以除之矣。”

      通“得”。 取得,获得。《老子·四十九章》:“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,德善。信者吾信之,不信者吾亦信之,德信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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