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执象易注》第21卦•噬嗑六三爻: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执象易注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六三: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【玩辞】:咬合腊肉,遇怨毒,小吝,无咎。腊肉,即兽腊,全体骨而为之者,肉中藏骨,坚韧有毒之物也。六三之才,阴柔失正,德不适位,系应上九,用情偏颇,治人而人不服,反生怨愤,犹噬腊遇毒,而反伤于口也。当噬嗑之时也,大要除强梗去顽民,其用刑非为不当,故虽可吝亦小,非有咎也。

【观象】:震为兽,艮为身,离为火,坎为毒,四体全腊肉之象也。六三体柔位刚,故象腊肉。噬嗑而蛊,父蛊之害逾大,干之逾难,腊肉之毒逾深,噬之逾艰,然治蛊除间,理所必至,时所必须,势所必然,小吝不害大德,是以君子用之。孟子曰:“自反而缩,虽千万人,吾往矣。”微言大义有见于是也。噬嗑而丰,明罚敕法,折狱致刑,皆用狱之道,而其象通也。大人继明,光照四方,则物不掩情,邪无隐匿,噬嗑之离,噬腊遇毒,亦难伤我矣。

象曰:遇毒,位不当也。

【疏传】:六三阴柔居阳,处位不当,所行失正,故所刑者难服,而反毒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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