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执象易注》第16卦•豫卦上六爻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执象易注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【玩辞】:昏聩逸乐,豫终有变,无咎害。上六居穷极之位,执迷不悟,乐极生悲,是「冥豫」之象也。如能迷途知返,未雨绸缪,思患而预防,豫终有变,则无咎矣。是故,冥豫失时而生凶咎,预备有渝则无灾殃,圣人所以终卦义而垂至戒也。

【观象】:冥,昏也,取象坤之迷。成,终也,取象艮之成始成终。渝,变也,取象上六兑位。震之离,雷火丰,彖曰「勿忧,宜日中」,能去其昏冥,善补其过,勤勉不息,斯无咎矣。豫之晋,冥,晦也;晋,明也。晦而用明,怠而用勤,则成有渝,终得无咎耳。

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?

【疏传】:昏冥豫乐,以至于极,不知所止,其可长乎?速渝可也。

【结论】:豫卦之旨,明“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”者也。初六自鸣其豫,是以凶也。六二独立操守,是以吉也。六三盱豫有待,是以有悔。九四由豫勿疑,乃大有得。六五思患预防,贞疾不死。上六豫成有渝,终得无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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