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执象易注》第14卦•大有九四爻:匪其彭,无咎。

执象易注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

【玩辞】:能谦损,没有咎害。九四刚居柔位,隐藏其才德,谦损自抑,以事六五之君,心存戒惧,则无僭越之嫌,故得无咎,戒占者宜如是也。匪,非也。彭,盛也,满也。《诗》云:“汶水汤汤,行人彭彭。”注:彭彭,盛多之貌。

【观象】:离之艮,止于明,匪其彭,虽心未快,犹无焚次丧童之失,是以无咎也。大有之大畜,用其柔,抑其锐,童牛之牿,犹言「匪其彭」也。属处恭,执事敬,与人交必以礼,则何咎之有哉?《诗》云:“彼交匪敖,万福来求。”《书》曰:“克勤于邦,克俭于家,不自满假,惟汝贤。”皆大有九四之谓也。

象曰:匪其彭,无咎,明辩皙也。

【疏传】:能知盛极必咎,而自我损抑,持盈保泰,乃明辨物理、通晓人事之极也。皙,明智也,取象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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