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执象易注》第53卦•渐卦初六爻: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

执象易注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初六: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

象曰:小子之厉,义无咎也。

【训诂】:干,涧也。坎水也,艮山也,变离二,两山之水,干也。《诗经·小雅》云:“秩秩斯干”毛传:“干,涧也。”小子,未婚少男,震爻居艮体。厉,涉水,喻求婚。《诗·卫风》云:“深则厉,浅则揭。”毛传:“以衣涉水为厉,谓由带以上也。遭时制宜,如遇水深则厉,浅则揭矣。男女之际,安可以无礼义?将无以自济也。”郑笺:“既以深浅记时,因以水深浅喻男女之才性贤与不肖及长幼也。各顺其人之宜,为之求妃耦。”有言,媒妁之言,离也。离者,丽也,休也,合二姓之好也。

【玩辞】:鸿雁进于涧水,小子求偶,媒妁说合,无咎。初六失位,上复无应,君子始进于下,犹雁之在水也。小子欲涉水求婚,无媒不交,其于义则无咎矣。大曰鸿,小曰雁,鸿雁一也。雁,往来有时,长幼有别,先后有序,每飞不远,切渐进之义也。知时守信,丧不再偶,切女归之义也。《仪礼》曰:“大夫执雁,取其候时而行也。”鸿渐于干,得其所栖,犹女适于男,得其所归也。

【观象】:君子之求渐也,必止于明、履于礼、进于德,居贤德而善其身,化风俗而善天下。《诗经·小雅》云:“鸿雁于飞,集于中泽。”良禽得其所归而有栖焉。参卦曰贲,贲其趾,居位下也;舍车而徒,不失礼也。小子知惧,处下位不受车马,能安其行,于义无咎也。《礼记·昏义》云:“古者妇人先嫁三月,祖庙未毁,教于公宫,祖庙既毁,教于宗室。教以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,教成祭之,牲用鱼,芼之以苹藻,所以成妇顺也。”渐之家人者,未成家人之时,先习为家人之事也。家人者,犹妇人也。《诗经·召南》云:“谁其尸之,有齐季女”言夫成教之祭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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