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执象易注》第6卦•讼卦上九爻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
执象易注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
【玩辞】:可能因为胜讼而得锡命受服,终朝之间多次剥夺。上六为宗庙,古代锡服之事皆于宗庙进行。上九阳刚居乾健之体,六三阴柔居巽顺体,上之讼三,终而能胜,因之受服,故曰「或锡之鞶带」。失位乘刚,处讼之终,彖所谓「终凶」者是也,不能安久,锡而复夺,故曰「终朝三褫之」。

【观象】:锡,通赐,赏赉也,取象乾之金玉。《尔雅·释诂》:“锡,赐也。”《诗经·商颂·烈祖》云:“申锡无疆,及尔斯所。”鞶,大带,取象乾之大而巽之带。《说文》:“鞶,大带也。”终朝,早晨,一说整天,取象巽值辰巳。《诗经·小雅·采绿》云:“终朝采绿,不盈一匊。” 毛传:“自旦及食时为终朝。”三,取象坎之生数。褫,夺也。坎为穿,乾为衣,兑为脱,先受服而后褫夺,。上九乘刚,目无大人,恣意讼心。又据涣处讼,乘木虚舟,欲涉大川,终极讼事。不见大人,用涉大川,违讼之时极矣也。乾之兑,天泽履,履虎尾,其危显而见也。讼之困,困于葛藟,官讼缠身,其厉无需言也。子曰:“暴虎冯河,死而无悔者,吾不与也。”此《讼》上九之注也。

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【疏传】:依靠胜讼获得赏赐,不足以让人敬服。先受服而后褫之,因讼有荣,亦因讼见祸,不善其终,是以君子不用也。

【结论】:《讼》卦主题是止其讼,解其纷,而讼不可成。初爻不永所事而不言讼者,是戒其作事谋始也。上爻终成讼事而不言讼者,是恶其不能善终也。初六阴柔自处,九四讼之不长,而复即命。九二刚中,讼事之主,败于九五,归逋避难,终脱其祸。九五中正,治讼之主,得讼道而获元吉。上九穷极,讼于六三,因胜讼而受服,终朝三褫之,后见其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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