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象传[坎下兑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七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6 00:12:53| 0

欽定四庫全書
周易述卷十四 元和惠棟撰

象下傳二

澤無水困。

注:水在澤下。故無水。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注:君子謂三伏陽也。否坤為致。巽為命。坎為志。三入陰中。故致命遂志也。

疏:水在至無水

此王弼義也。

君子至志也

此虞義也。三陽為君子。故君子謂三伏陽。三陽入陰中。故致命遂志。六三既辱且危。此君子小人之別也。故曰困德之辨也。

入於幽谷幽不明也。

注:為陰所弇。故不明。困于酒食中有慶也。

注:陽稱慶。中謂五。二變應五。故中有慶。據于蒺藜乘剛也。

注:經言據。傳言乘。正名之義。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詳也。

注:乾為詳。應在上。二之上乾體壞。故不詳。來徐徐志在下也。

注:下謂初。坎為志。雖不當位有與也。

注:初四失位故不當。易而得位故有與。劓刖志未得也。

注:坎為志。無據無應。故志未得。乃徐有說以中直也。

注:中謂二五。乾為直。書曰平康正直。利用祭祀受福也。

注:乾為福。二受五福。故受福。傳曰祭則受福。困于葛藟未當也。

注:謂三未當位應上。動悔有悔吉行也。

注:謂三變乃得當位之應。故吉行者也。

疏:為陰至不明

此荀義也。

陽稱至有慶

陽稱慶。慶謂五也。二在下中。故中謂二。二變受五福。故中有慶也。

經言至之義

易例陰在下。為陽所據。稱據。陽在下。為陰所乘。稱乘。今三陰乘二陽稱據。非所據也。故傳曰乘剛。扶陽抑陰。故曰正名之義也。

乾為至不詳

乾善為詳。三應上上本乾也。二之上乾體壞。故不詳。

下謂至為志

初在下。故下謂初。初體坎。故坎為志。

初四至有與

初四皆失位。故不當易而得位。陰陽相與。故有與也。

坎為至未得

坎為志。虞義也。無據無應而倪不安。故志未得。此陸義也。

中謂至正直

二變應五。故中謂二五。乾五為直。中直猶中正。書曰者。鴻範文。證二五為中正也。

乾為至受福

乾為福德。故乾為福。謂五也。二言享祀。五言祭祀。是五主祭而二受福。故云二受五福。傳曰者。□□文

謂三至應上

此虞義也。應在三。三失位。故謂三未當位應上。

謂三至者也

此虞義也。上乘陽。故動悔。變應三。故有悔。唯三變得當位之應。故吉行而無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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