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卦-遯卦䷠天山遯卦[艮下乾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五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5 00:45:03| 0

33-遯卦䷠天山遯卦(艮下乾上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

遯卦䷠【艮下乾上】

乾宮二世卦,消息六月

亨。

注:陰消遘二也。艮為山。巽為入。乾為遠。遠山入藏。故。五陽當位。正應在二。故亨。小利貞。

注:陰稱小。利正居二。與五相應。

疏:陰消至故亨

陰消之卦。消遘及二。故云陰消遘二也。艮為山。巽為入。乾為遠。遠山入藏。故。皆虞義也。陽長為進。陰消為退。有退義。故序卦曰:者。退也。以陽居五。故五陽當位。與二正應。乾坤交通。故亨。消至三則天地否隔。不能通矣。故二利居正。與五相應。此荀義也。

【原文】初六:遯尾,厲。勿用有攸往。

注:初為尾。尾微也。故尾。初失位。故危之。應成坎為災。故勿用有攸往。

【原文】六二:執之用黃牛之革,莫之勝說。

注:艮手稱執。坤為黃牛。艮為皮。故執之用黃牛之革。莫無勝能說解也。二得中應五。固志守正。故莫之勝說。

【原文】九三:係遯,有疾厲,畜臣妾吉。

注:二係三。故係。三多凶。四變三體坎為疾。故有疾厲。陰剝陽。三消成坤。與上易位。坤為臣。兌為妾。上來之三。據坤應兌。故畜臣妾吉。

【原文】九四:好遯,君子吉,小人否。

注:乾為好。陰得位為君子。失位為小人。動之初。故君子吉。消成否。故小人否。

【原文】九五:嘉遯,貞吉。

注:陰陽相應為嘉。剛當位應二故嘉貞吉。

【原文】上九:遯,无不利。

注:應在三。四變三體離為飛。上失位變之正。故飛。九師道訓曰:而能飛。吉孰大焉。故無不利。乾為利也。

疏:初為至攸往

爻例初為尾。上為角。

說文曰:尾。微也。古文通尚書鳥獸孳尾。史記作字微。論語有微生高。莊子作尾生。微猶隱也。陽伏初。故云尾。六居初為失位。故危。應在四。初之四體坎。坎為災。故勿用有攸往也。

艮手至勝說

二體艮。艮為手。故艮手稱執。坤為黃。九家說卦文。又為子母牛。故為黃牛。艮為皮。虞義也。九家說卦曰:艮為膚。皮膚同義。故執之用黃牛之革。考工記。攻皮之工五。函鮑韗韋裘。始拆謂之皮。已乾謂之革。既熟謂之韋。其實一物也。莫無勝能說解。皆虞義也。二得位得中。正應在五。固志守正。無能解說。故莫之勝說。彖辭小利貞正此義也。

二係至妾吉

成于二。二陰三陽。二係于三。故係。遘初繫二。亦是陰係於陽也。三多凶。故危。四變三體坎以下。虞義也。坎多眚為疾。故有疾厲。。陰消之卦。故陰剝陽。三消成坤。與上易位者。三互巽特變。故從家人漸之例。三動上反三。故三消成坤。與上易位也。三消成坤。坤為臣。與上易位。上體兌。兌為妾。上來之三。據下之坤。應上之兌。故畜臣妾吉。荀氏謂潛之世。但可居家畜養臣妾也。

乾為至人否

乾為好。虞義也。賈逵左傳註曰:好生於陽。故乾為好。乾鑿度觀四為君子。否三為小人。故知陰得位為君子。失位為小人。四失正。動之四得位。承五故君子吉。消陰及否。三失位為小人。故小人否。鄭氏讀否為否卦之否也。

陰陽至貞吉

文言曰:亨者。嘉之會也。昏禮為嘉。陰陽相應。義同昏冓。故為嘉。五剛當位。正應在二。故嘉貞吉也。

應在至利也

三已變上之三。故應在三。四之初。故四變三體離。離有飛鳥之象。故為飛。六居上為失位。變之正故飛。謂去而遷也。九師道訓。淮南王聘明易者九人所作。微則厲。係則疾。飛則吉。荀註。乾九五曰:飛者。喻無所拘也。上體乾。故乾為利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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