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4卦-蒙卦彖传䷃山水蒙卦(坎下艮上)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九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5 23:35:05| 0

04卦-蒙卦彖传䷃山水蒙卦(坎下艮上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九》

【原文】彖曰:蒙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蒙,亨,以亨行,時中也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再三瀆,瀆則不告,瀆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

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。

注:險坎止艮。卦自艮來。三之二為剛中。變之正為柔中。故以亨行時中。中庸曰:君子而時中。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。

注:五變上動體坎。坎為志。故曰志應。謂五應二。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。

注:二以剛居中。故告。變之正除師禮。故不告。蒙以養正聖功也。

注:體頤故養。二志應五。五之正。反蒙為聖。故曰聖功。五多功也。

疏:險坎至時中

說卦曰:坎。險也。艮。止也。注云險坎止艮。先言險而後言止者。易氣從下生也。彖傳例皆然。下放此。時者。變動不居之義。二有師道。剛中謂九居二也。又有婦道。變之正。故曰柔中也。二剛則五柔。二柔則五剛。二五應剛柔接。故以亨行時中也。引中庸者言執中有權也。

五變至應二

坎為志。虞義也。二體坎。五變上動。亦體坎。坎為志。故云志應。嫌二求五。故云五應二。

二以至不告

二剛中有師道。故告。變之正與陰同類。當除師學之禮。故不告也。尚書大傳曰:散宜生。閎夭。南宮適三子者。相與學訟于太公。太公見三子。知三子之為賢人。遂酌酒切脯。除師學之禮。約為朋友。是除師禮之事也。

體頤至功也

此釋利貞也。二至上有頤象。頤者。養也。序卦曰:頤養正也。虞彼注云:謂養三五。五之正為功。三出坎為聖。故由頤養正。虞謂與蒙養正聖功同義也。洪範。休徵曰聖。時風若。咎徵曰蒙。恒風若。是蒙與聖反也。乾鑿度九五為聖人。陰反為陽。猶蒙反為聖。故曰聖功。呂氏春秋曰:學者師達而有材。吾未知其不為聖人是也。五多功。下繫文。不言二之正者。二養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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