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卦-履卦䷉天泽履卦[兑下乾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二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5 00:36:37| 0

10-履卦䷉天泽履卦(兑下乾上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二》

履卦䷉【兑下乾上】

艮宮五世卦,消息六月

【原文】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利貞。

注:坤三之乾。與嗛旁通。以坤履乾。故曰履。彖曰:履。柔履剛也。坤之乾成兌。兌為虎。初為尾。以乾履兌。故履虎尾。咥。齕也。乾為人。兌說而應虎口與上絕。故不咥人亨。五剛中正。履危不疚。故利貞。王弼本脫利貞。

疏:此荀虞義也。荀注嗛彖傳曰:陰去為離。陽來成坎。陰去為離成履。陽來成坎為嗛。則履乃坤三之乾。虞于嗛卦引彭城蔡景君說剝上來之三。此當自夬來。虞無一陰五陽之例。故不云自夬來也。虞用需上變巽為小畜之例。謂變訟初兌也。坤三之乾。以柔履剛。故名履而引彖傳以明之。

郭璞洞林曰:朱雀西北。白虎東起。注云:離為朱雀。兌為白虎。白虎西方宿。兌正西。故云虎。洞林皆以兌為虎。虞注此經云:俗儒以兌為虎。蓋漢儒相傳以兌為虎。虞氏斥為俗儒。非是虞氏據旁通謂嗛坤為虎。今不用也。爻例近取諸身。則初為趾。上為首。遠取諸物。則初為尾。上為角。今言虎尾。故知尾謂初。以卦言之。坤三之乾。以柔履剛。故名履。以爻言之。坤之乾體兌。兌為虎。初為尾。以乾履兌。故履虎尾。所以取義于虎尾者。序卦曰:履者。禮也。荀子大略曰:禮者。人之所履也。失所履則顛蹶陷溺。所失微而其為亂大者。禮。是以取義于虎尾也。咥。齕。馬義也。人象乾德而生。故乾為人。兌為和。說而應乾剛。三為虎口。與乾異體。故與上絕。三不當位。故咥人凶。兌說而應。故不咥人亨。九五貞厲。是履危也。以剛中正。故不疚。彖傳剛中正以下正以釋利貞之義。王弼本脫利貞字。荀氏有之。今從古也。

【原文】初九:素履,往,无咎。

注:初為履始。故云素。應在四。四失位變得正。故往無咎。

【原文】九二: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。

注:二失位變成震。為道。為大塗。故履道坦坦。虞氏謂履自訟來。訟時二在坎獄中。故稱幽人。之正得位。震出兌說故貞吉。

【原文】六三:眇能視,跛能履,履虎尾,咥人,凶。

注:離目不正。兌為小。故眇而視。巽為股。訟坎為曳。故跛。而履位在虎口中。故咥人凶。【原文】武人為于大君。

注:三失位變成乾。乾為武人。應在上。乾為大君。故武人為于大君。外傳曰:武人不亂。

【原文】九四:履虎尾,愬愬,終吉。

注:愬訴敬懼貌。體與下絕。乾為敬。四多懼。故訴訴。變體坎得位承五應初。故終吉。

【原文】九五:夬履,貞厲。

注:三上已變體夬象。故夬履。四變五在坎中。故貞厲。

【原文】上九:視履,考祥其旋,元吉。

注:考。稽。詳。徵也。應在三。以三之視履稽其禍福之詳。三上易位。故其旋元吉。象曰大有慶也。

疏:初為至無咎

乾鑿度曰:太素者。質之始。鄭注。尚書大傳曰:素猶始也。初為履始。故云素。素亦始也。故云素履。應在四以下。虞義也。初與四應。九四失位。愬訴終吉。是變得正。初往應四。故往無咎也。

二失位至貞吉

此虞義也。二變體震。乾為道。震得乾之初。故為道。為大塗。倉頡篇曰:坦著也。陽在二。大道著明。故履之坦坦。幽人。幽繫之人。尸子曰:文王幽于羑里。

荀子曰:公侯失禮則幽。訟時二體坎。坎為獄。二在坎獄中。故稱幽人。俗謂高士為幽人。非也。二失位變之正。故為得位。震出兌說。出獄而喜。貞吉之象。

離目至咥人凶

此虞義也。離在二五稱正。今在三故不正。

說文曰:眇。一目小也。兌為小。小目不正。故為眇。古而能通。故眇而視謂視上也。巽為股。坎為曳。皆說卦文。行以股而曳跛之象。故跛而履。虞氏據旁通以嗛。震為足今不用也。兌三為口。故云位在虎口中。眇而視。非禮之視也。跛而履。非禮之履也。以位不當。故有是象。象曰:咥人之凶。位不當也。

三失至不亂

兌三變成乾。楚語曰:天事武。韋昭云:乾稱剛健。故武。乾為人。為武。故為武人。說卦曰:乾以君之。故乾為大君。應在上。是為于大君也。俗說謂三為大君。非是。武人不亂。晉語文。引之者證武人非三也。

訴訴至終吉

序卦曰:履者。禮也。白虎通曰:以履踐而行。禮以敬為主。不敬則禮不行。故卦名為履。此卦之義。柔履剛則咥人。乾履兌則不咥人。敬與不敬之殊也。子夏曰:訴訴。恐懼貌。宣六年公羊傳曰:靈公望見趙盾。訴而再拜。

何休注:云:知盾欲諫。以敬拒之。是訴訴者。恐懼行禮。兼有敬義。故云敬懼貌。乾與兌絕體。故云體與下絕。兌為虎。初為尾。四履兌初敬懼訴訴。是履虎尾不咥人之象。四失位。變體坎。上承九五。下應初九。故終吉。此兼虞義也。

三上至貞厲

此虞義也。夬履兩象易也。故三上易位體夬。象曰夬履蓋制禮之人也。四變五體坎。坎為疾為災。故貞厲。以乾履兌。五在乾體。有中正之德而又常存危厲之心。此其所以履帝位而不疚歟。

考稽至慶也

此虞義也。考稽。小爾雅文。廣雅曰:稽。考問也。字本作嚇。

說文曰:卜以問疑也。從口卜。讀與稽同。書云嚇疑。大戴四代曰:天道以視。地道以履。人道以稽。所謂人與天地相參也。詳。古文祥。呂氏春秋曰:天必先見祥。高誘云:祥。徵應也。故謂詳為徵也。中庸曰:國家將興必有禎祥。是吉祥也。豐上六象傳曰:天際祥也。昭十八年春秋傳曰:將有大祥。尚書大傳曰:時則有青眚青祥。是凶祥也。則祥兼吉凶。故云以三之視履。稽其禍福之祥。旋。反也。三位不當。故視履皆非禮。上亦失位。兩爻易位。各反于正。故其旋元吉。二四已正。三上易位成既濟。故傳曰大有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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