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卦䷩【震下巽上】
巽宮三世卦,消息正月
【原文】益,利有攸往,
注:否上之初與恆旁通。損上益下。其道大光。二利往應五。故利有攸往。中正有慶也。
【原文】利涉大川。
注:謂三失正動成坎體渙。坎為大川。故利涉大川。渙。舟楫象。木道乃行也。
疏:否上至慶也
○此虞義也。否上爻之初成益。虞注否上九曰:否終必傾。下反於初成益是也。與恒旁通。又兩象易也。上之初故損上益下。乾為大明。以乾照坤。故其道大光。五乾中正。二利往應之。故利有攸往。乾為慶。故中正有慶也。
○謂三至行也
○此虞義也。三陰失位。動而成坎。有渙象。坎水為大川。乾為利。故利涉大川。舟楫之利以濟不通。蓋取諸渙。故渙。舟楫象。巽木得水。故木道乃行也。
【原文】初九: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注:大作謂耕播耒耨之利。蓋取諸此也。坤為用。乾為大。震為作。故利用為大作。體復初得正。故元吉無咎。震三月卦。日中星鳥。敬授民時。故以耕播也。
【原文】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。
注:謂上從外來。益初也。故或益之。二得正。遠應利三之正。已得承之。坤數十。損兌為朋。謂三變離為龜。故十朋之龜。坤為永。上之三得正。故永貞吉。
【原文】王用享于帝,吉。
注:震稱帝。王謂五。否乾為王。體觀象祭祀。益。正月卦。王用以郊天。故亨于帝。得位故吉。
【原文】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
注:坤為事。三多凶。上來益三得正。故益用凶事無咎。
【原文】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注:公謂三。三動體坎。故有孚。震為行。初至四體復。故曰中行。震為告。坤為用。乾為圭。上之三。故告公用圭。禮。含者執璧將命。賵者執圭將命。皆西面坐。委之宰。舉璧與圭。此凶事用圭之禮。
【原文】六四:中行,告公從,
注:體複四。故亦云中行。三為公。震為從。三上失位。四利三之正。已得從初。故告公從。【原文】利用為依遷邦。
注:坤為邦。遷。徙也。三動坤徙。故利用為依遷邦。春秋傳曰:我周之東遷晉鄭是依。
【原文】九五: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。
注:謂三上也。震為問。三上易位。三五體坎。已成既濟。坎為心。故有孚惠心勿問元吉。象曰:勿問之矣。
【原文】有孚惠我德。
注:坤為我。乾為德。三之上體坎為孚。故惠我德。象曰:大得志也。
【原文】上九:莫益之,
注:莫。無也。自非上無益初者。故莫益之。
【原文】或擊之,
注:上不益初。則以剝滅乾。艮為手。故或擊之。
【原文】立心勿恆,凶。
注:旁通恆。益初體復心。上不益初。故立心勿恆。傷之者至。故凶。
疏:大作至播也
○此虞義也。尚書堯典曰:平豑東作。周語。虢文公曰:民之大事在農。故云大作謂耕播。繫下曰:斵木為耜。揉木為耒。耒耨之利以教天下。蓋取諸益。故云耒耨之利取諸此也。九家易曰:陰者起遘終坤。萬物成孰。成孰則給用。故坤為用。震作足。故為作。乾為利。故利用為大作。
乾鑿度曰:坤變初六。復曰:正陽在下。為聖人。故體復。初得正復崩來無咎。初九無祇悔元吉。故元吉無咎。震四正方伯卦。鄭注易通卦驗云:春分於震直初九。清明於震直六二。穀雨於震直六三。故震三月卦。日中星鳥。敬授民時。皆尚書堯典文。所以證大作耕播之時也。
○謂上至貞吉
○此虞義也。象曰:或益之。自外來也。故云謂上從外來益初也。二遠於五而得位正應。故得正。遠應三失位。故利三之正。陰利承陽。故已得承之。繫上云:天九地十。故坤數十。益不通損而云損兌者。案損六五爻辭與益二略同。虞氏彼注云:謂二五已變成益。故或益之。損而不已必益。故兼損象言也。兌二陽息坤。故為朋。三變體離。離為龜。故十朋之龜。十朋義見損卦云:坤用六利永貞。故為永。上之三。六爻皆正。故永貞。損六五。乾也。故云元吉。益六二。坤也。陰承陽則永。故云永貞吉也。
○震稱至故吉
○帝出乎震。故震稱帝否。乾為王。故王謂五。乾以君之。故為王也。觀禘祭天神之卦。二至上有觀象。故體觀象祭祀。此上虞義也。孟喜卦圖益正月之卦。易
乾鑿度曰:孔子曰:益者。正月之卦也。天氣下施。萬物皆盛。言王者法天地。施正教而天下被陽德。蒙王化。如美寳莫能違害。永貞其道。咸受吉化。德施四海。能繼天道也。王用亨于帝者。言祭天也。三王之郊。一用夏正。天氣三微而成一著。三著而成一體。方此之時。天地交。萬物通。故泰益之卦皆夏之正也。此四時之正。不易之道也。若然。王用亨于帝乃郊天之祭。故蔡邕明堂月令論曰:易正月之卦曰泰。其經曰王用亨于帝吉。孟春令曰:乃擇元日祈穀于上帝。是郊天享帝之事也。爻辭。文王所作。所云王者乃夏商之王。三王郊用夏正故也。後儒據此謂文王郊天事。此誤以周公作爻辭而附會其說也。案虞溥江表傳曰:嘉禾元年冬。群臣奏議宜修郊祀。權曰:郊祀當於土中。今非其所。於何施此。重奏曰:王者以天下為家。昔周文王郊於酆鎬。非必土中。權曰:武王伐紂即阼于鎬京而郊其所也。文王未為天子。立郊於酆。見何經典。復奏曰:伏見漢書郊祀志。匡衡奏從甘泉。河東郊於酆。權曰:文王性謙讓。處諸侯之位。明未郊也。經傳無明文。匡衡俗儒意說。非典籍正義。不可用也。是言無文王郊天之事而此經王用亨于帝為夏商之王明矣。得位故吉。亦虞義也。享帝而稱吉者。不敢以其私事上帝之義也。
○坤為至無咎
○此虞義也。坤致役。故為事。三多凶。下繫文。彼文又云:其柔危。其剛勝邪。上來益三得正。是以剛稱其位。故益用凶事無咎。凶事謂喪事。喪事有進無退而云益者。以喪禮哀死亡。是益之之義也。
○公謂至之禮
○乾鑿度曰:三為三公。故知公為三。坎為孚。三動體坎。故有孚。震為作足。故為行。復中行獨復。中行謂初。初至四體復。故曰中行。震善鳴。故為告。乾為玉。故為圭。三為公。上之三故告。公用圭。此上虞義也。禮。含者執璧將命。賵者執圭將命。皆西面坐。委之宰。舉璧與圭者。皆雜記文。此諸侯相含且賵。經云凶事。此凶事用圭之禮。故引以為証也。
○體復至公從
○此虞義也。復六四中行獨復。四體復。故云中行。閔二年春秋傳曰:太子奉塚祀。故曰塚子。君行則守。有守則從。震長子主器。故為從。三上失位。四利三之正復四。象曰:中行獨復。以從道也。故云已得從四。三為公。故告公從也。
○坤為至是依
○坤為土。為民。民以土服。故為邦。遷。徙。釋詁文。謂遷國也。三體坤。三動坤徙。故利用為依遷邦也。此上虞義也。春秋傳曰:我周之東遷晉鄭焉。依者。隱六年傳文。外傳曰:晉鄭是依。引之以證依遷邦之義也。四為諸侯。猶周之晉鄭。若然告公從猶周之七姓從王也。此遷邦當指商書序云盤庚五遷。是有遷邦之事也。
○謂三至之矣
○此虞義也。五為卦主。爻象動內。吉凶見外。三上易位。成既濟之功。故九五爻辭謂三上也。問言而以言。震為言。故為問。周書謚法曰:愛民好與曰惠。損上益下。故曰惠。三上易位。體坎成既濟。坎為孚。在益之家。故有孚惠心。卜不習吉。故勿問元吉。象曰:勿問之矣。所以著元吉之義也。
○坤為至志也
○此虞義也。坤為身。釋詁曰:身。我也。故為我。乾陽為德。民說無疆。故有孚惠我德。象曰:大得志也。此著既濟之功成也。
○莫無至益之
○此虞義也。爻義不言上益三而云益初者。據繫辭專論益自否來也。詩殷其靁云:莫敢或皇。鄭箋云:無敢或閒暇時。故知莫。無也。損益。盛衰之始。益自否來。否終則傾。故上必益初。所謂安其身而後動。易其心而後語。定其交而後求。自上下下。民說無疆。君子修此三者。故全也。傾否之道自非上無益初者。故莫益之。否之上九先否後喜。所以基益之盛。益之上九立心勿恒。所以極否之衰。損益盈虛。與時偕行之義也。
○上不至擊之
○此虞義也。上不益初則消四及五成剝。故以剝滅乾。剝艮為手。故或擊之。
○旁通至故凶
○益初至四體復。復其見天地之心。故體復心。恒體震巽。震巽特變。終變成益。九三立不易方。變而失位。或承之羞。故立心勿恒。勿。網也。上不益初。民莫之與。傷之者至。故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