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[坎下坎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四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6 00:02:00| 0

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。

注:洊。再也。君子謂乾。五在乾稱大人。在坎為君子。坎為習。為常。乾為德。震為行。巽為教令。坤為事。故以常德行習教事。

疏:洊。再也。釋言文君子以下。虞義也。三繫徽纆。故君子謂乾五。乾二五之坤成坎。二五在乾稱大人而在坎稱君子者。五坎不盈。德盛而業未大。故稱君子。坎稱習。坎水性有常。故坎為習。為常。巽謂觀巽也。巽申令。故為教令。水之洊至。不舍晝夜。君子進德修業亦如之。故以常德行習教事也。

習坎入坎失道凶也。

注:上無其應。初二失正。故失道凶。求小得未出中也。

注:變應五則出。今據初故未出中。來之坎坎終無功也。

注:三失位不與五同功。故終無功。尊酒簋剛柔際也。

注:乾剛坤柔。震為交。故曰剛柔際。坎不盈中未大也。

注:五為大中。陽陷陰中。故未大。上六失道凶三歲也。

注:三應在上。故云上六失道。

疏:上無至失道

此虞義也。初與四敵應。故無其應。言初而及二者。坎內三爻失正。象言失道指此。三爻二據初。故兼言之也。

變應至出中

二變應五。往有功則出險。今求小得而據初。是未變也。故虞注既濟彖傳未出中謂二未變而在坎中是也。

三失至無功

三五同功。三失位。不與五同功。上為終。終無功。言當繫徽纆也。

乾剛至柔際

此虞義也。屯彖傳曰:剛柔始交而難生。謂乾剛坤柔交而成坎也。際。接也。四體震為交。上與五接。故剛柔際。俗本尊酒簋下羨貳字。此誤從王弼讀耳。簋與缶牖韻。不當有貳字。

五為至未大

陽稱大。五陽位而居中。故為大中。乾五之坤陽陷陰中。故未大。經言禔既平美其德也。傳言中未大舉。其象也。

三應至失道

三失道而云上六者。三應在上。凶禍至上而成。故云上六失道凶。在三年之後。故云凶三歲也。俗以失道謂上。非易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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