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。
注:君子謂乾。離為明。坤為庶政。故明庶政。坎為獄。三在獄得正。故無敢折獄。噬嗑四不正。故利用獄也。
疏:君子謂乾。亦指九三。坤謂泰坤也。坤為眾。故為庶。為事。為業。故為政。坤上之乾二體離。離為明。故以明庶政。坎為獄。三正體坎。故在獄得正。無敢折獄。謂上無敢來折三也。噬嗑四不正。故上之三蔽四成豐。折獄致刑。義見噬嗑也。
舍車而徒義弗乘也。
注:初為士。故義弗乘。賁其須與上興也。
注:震為興。三二同德。五上易位。則皆得其應。故與上興。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。
注:與二同德。故終莫之陵。六四當位疑也匪寇昬冓終無尤也。
注:坎為疑。當位承陽。故疑守正。待應。故終無尤。六五之吉有喜也。
注:五變之陽。故有喜。凡言喜慶皆陽爻。白賁無咎上得志也。
注:上之正得位體既濟。故曰得志。坎為志也。
疏:初為至弗乘
○禮唯大夫不徒行。初為士。故云義弗乘也。尚書大傳曰:古之命民能敬長憐孤。取舍好讓。舉事力者命於其君。得命然後得乘飾車駢馬。未有命者不得乘。乘者有罰。若然。命士亦得乘飾車駢馬。今士未有命。故云義弗乘也。
○震為至上興
○震起故為興。三二得位。故同德。五上易位成既濟。則三二皆得其應。故曰與上興也。
○與二至之陵
○此虞義也。三與二皆得位而無應。二乘初。四乘三。嫌有陵之者。五上易位。終獲其應。故云終莫之陵。上為終也。
○坎為至無尤
○六居四為當位。四乘三為乘陽。四體坎。故疑。疑於乘陽也。然正應在初。守正待應。故終無尤。尤。過也。四本坤。坤代終。故云終也。
○五變至陽爻
○此虞義也。
說文曰:吉。善也。乾元善之長。乾吉坤凶。故凡爻辭言吉者皆變之陽也。虞注損六四曰:陽在五稱喜。今五變之陽。故有喜。又注晉睽六五曰:乾為慶。故云凡言喜慶皆陽爻也。
○上之至志也
○此虞義也。上變之正。故云得位。五上易位。故體既濟。其志得行。故云得志。五上變體坎。故坎為志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