坤卦䷁【坤下坤上】
八純卦象地,消息十月
【原文】坤,元亨,
注:乾流坤形。坤凝乾元。終亥出子。品物咸亨。故元亨。
【原文】利,牝馬之貞。君子有攸往。
注:坤為牝。乾為馬。陰順于陽。故利牝馬之貞。乾來據坤。故君子有攸往。
【原文】先迷後得主(句)。利。
注:坤為迷。消剝艮為迷復。故先迷。震為主。反剝為復。體震。故後得主。利。
【原文】利西南得朋,東北喪朋,安貞吉。
注:爻辰初在未。未。西南陰位。故得朋。四在丑。丑。東北陽位。故喪朋。地闢于丑。位在未。未衝丑為地。正承天之義也。故安貞吉。虞氏說此經以納甲云:此易道陰陽消息大要也。謂陽月三日變而成震出庚。至月八日成兌見丁。庚西丁南。故西南得朋。謂二陽為朋。故兌君子以朋友講習。彖曰:乃與類行。二十九日消乙入坤。滅藏于癸。乙東癸北。故東北喪朋。謂之以坤滅乾。坤為喪也。
疏:乾流至元亨
○此虞義也。坤為形。乾之坤成坎。坎水流坤。是乾流坤形也。坤消乾自初。初為元。坤初六傳曰:陰始凝也。是坤凝乾元也。坤終于亥。出乾初子。陰陽氣通。品物咸亨。故元亨。
○坤為至攸往
○坤為牝。九家說卦文。乾為馬。說卦文。坤順也。故為牝。乾健也。故為馬。以陰順陽。傳曰:柔順利貞。故利牝馬之貞也。凡卦辭爻辭言利者。繫下云:變動以利言。故乾坤變動皆言利也。君子謂陽。陰順于陽。陽來據坤初三五之位。故君子有攸往也。
○坤為至主利
○坤為迷。九家說卦文。剝上體艮。消剝為坤。剝上九曰小人剝廬。虞注云:上變滅艮。坤陰迷亂。故小人剝廬。是消剝為迷。復先迷之象也。序卦曰:主器者莫若長子。故受之以震。是震為主也。剝窮上反下為復。故反剝復初體震。震為主。故後得主乃利也。
○爻辰至故也
○此劉歆義。歆說詳三統暦也。爻辰者謂乾坤十二爻所值之辰。乾貞于十一月子。間時而治六辰。坤貞于六月未。亦間時而治六辰。乾左行。坤右行。十一月子。乾初九也。十二月丑。坤六四也。正月寅。乾九二也。二月卯。坤六五也。三月辰。乾九三也。四月己。坤上六也。五月午。乾九四也。六月未。坤初六也。七月申。乾九五也。八月酉。坤六二也。九月戌。乾上九也。十月亥。坤六三也。二卦十二爻而朞一歲。鄭氏說易專用爻辰十二律。取法于此焉。坤初六在未。未值西南。又坤之位。故得朋。六四在丑。丑值東北陽位。故喪朋。漢書天文志曰:東北地事天位是也。子為天正。丑為地正。初在未。四在丑。地正適其始衝氣相通也。衝猶對也。淮南天文曰:其對為衝。天開於子。地闢於丑。承天之義。漢楊震疏曰:臣聞師言。坤者陰精。當安靜承陽。彖傳注謂安于承天之正是也。注釋得喪。正以坤之卦爻皆有承天之義。則此得朋喪朋當指坤之一卦而言。故用劉氏之說。獨以爻辰釋之。後世王弼崔憬之徒舍坤象之卦爻。廣求之於方位。尋其歸趣。雖強附于得喪未。見承天之象。今既刊落俗說。唯是易含萬象。所託多塗。虞氏說經獨見其大。故兼采之以廣其義。虞以易道在天。八卦三爻已括大要。故以得朋喪朋為陰陽消息之義。謂月三日之暮。震象出于庚方。至月八日。二陽成兌。見於丁方。生明于庚。上弦于丁。庚西丁南。故西南得朋。謂兌二陽同類為朋。又兩口對。有朋友講習之象。傳曰乃與類行是也。十五日乾體盈甲。六十日旦消乾成巽。在辛二十三日成艮。在丙二十九日消乙。入坤滅藏於癸。乙東癸北。故東北喪朋。坤消乾喪于乙。故坤為喪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履霜,堅冰至。
注:初為履霜者。乾之命也。初當之乾四。履乾命令而成堅冰也。
【原文】六二:直方大,不習无不利。
注:乾為直。坤為方。故曰直方。陽動直而大生焉。故曰大。習重也。與襲通。春秋傳曰:卜不襲吉。三動坎為習。坤善六二。故不習無不利。
【原文】六三:含章可貞,或從王事,无成有終。
注:貞正也。以陰包陽。故含章。三失位。發得正。故可貞。乾為王。坤為事。三之上終乾事。故或從王事。無成有終。文言曰: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。
【原文】六四:括囊,无咎无譽。
注:括結也。謂泰反成否。坤為囊。艮為手。巽為繩。故括囊在外多咎。得位承五。繫于包桑。故無咎。陰在二多譽。今在四故無譽。
【原文】六五:黃裳,元吉。
注:坤為裳。黃中之色。裳下之飾。五當之乾二而居下中。故曰黃裳。降二承乾。陰陽位正。故元吉。
【原文】上六:龍戰于野,其血玄黃。
注:消息坤在亥。亥乾之位。為其兼于陽也。故稱龍戰者。接也。說卦曰:戰乎乾。乾西北之卦。稱野。陰陽相薄。故有是象。血以喻陰也。玄黃天地之雜。言乾坤合居也。用六利永貞。
注:永長也。陰利居正承陽則永。故用六利永貞。京氏謂六偶承奇是也。
疏:初為至冰也
○爻例。初為足為趾為拇。履踐也。足所以踐。故初為履霜者乾之命也。已下九家義也。乾居西北之地。為寒為冰。是霜與冰皆是乾氣加坤而成者。故曰霜者乾之命也。劉向鴻範五行傳曰:九月陰至五。通於天位。其卦為剝。剝落萬物。始大殺矣。明陰從陽命。臣受君令而後殺也。若然。坤之消乾皆順乾命而成者。故文言曰蓋言順也。君子疾其末則正其本。易繫此爻正以示戒。
○乾為至不利
○與乾旁通。乾為直。坤為方。九家說卦文繫上曰乾其動也直。故乾為直。文言曰:坤至靜而德方。虞氏云陰開為方。故坤為方。陽動直而大生。陰動闢而廣生。方有廣義。故云直方大。習者重襲。故與襲通。春秋傳者。哀十年傳文。禮表記曰:卜筮不相襲。鄭注。大司徒云故書襲為習。是習為古文襲。習吉猶重吉也。士喪禮曰:筮者三人。公羊傳曰:求吉之道三。故經有初筮原筮之文。不習者。言不煩再筮也。坎為習。虞義也。三可貞。動體坎。故坎為習。乾坤二卦唯九五六二為天地之中。陰陽之正。故云坤善六二。不習無不利也。
○貞正至終也
○此虞義也。貞正也。釋見上。荀氏云:六三陽位。下有伏陽。故以陰包陽。以六居三為失位。象曰以時發。故云發得正也。荀氏例坤三當之乾上。蓋六三九四不中不正。故彖象二傳言不當位者。獨詳于此二爻。三凡十四卦。四凡八卦也。說卦曰:乾為君。又曰乾以君之。故乾為王。坤致役。故為事。
荀子曰:主道知人。臣道知事。坤臣道。故坤為事。京房曰:陰為事也。三為三公。得從王事。乾立于巳。爻辰上六亦在巳。故云三之上終乾事。又引文言為證也。
○括結至無譽
○此虞義也。括結。廣雅文。
說文曰:括潔也。潔與結古文通。故鄭注大學曰:潔猶結也。禮經解曰:潔靜精微。易教也。潔者括潔。潔靜坤也。精微乾也。坤元潔靜。乾元精微。故云易教也。坤為囊。九家說卦文。坤文言曰:天地閉賢人隱。虞彼注云:謂四泰反成否。故賢人隱也。艮為手。巽為繩。恆故為繩。以手持繩。括潔囊口。故曰括囊。四近五故多咎。五休否。繫于包桑。四居陰得位。上承九五。存不忘亡。故無咎也。繫下云:二與四同功。二多譽。四多懼。今在四。故無譽也。
○坤為至元吉
○九家說卦曰:乾為衣。坤為裳。黃中之色。裳下之飾。昭十二年春秋傳文。九家說卦曰:坤為黃。文言曰:天玄而地黃。案坤為土。月令曰:中央土。郊特牲曰:黃者中也。故云黃中之色。經凡言黃者。皆謂陰爻居中也。毛萇詩傳曰:上曰衣下曰裳。故云裳下之飾。五居下中。故取象于黃裳也。降二承乾。陰陽位正。故元吉謂承陽之吉也。
○消息至居也
○坤消卦也。上六在亥。故曰消息在亥。
乾鑿度曰:陽始於亥。形於丑。乾位在西北。陽祖微據始。是以乾位在亥。文言曰:為其兼于陽也。乾為龍。故稱龍。
說文曰:壬位北方。陰極陽生。易曰龍戰於野。戰者。接也。上六行至亥與乾接。說卦戰乎乾。謂陰陽相薄也。卦無傷象。王弼謂與陽戰而相傷。失之。毛萇詩傳曰:郊外曰野。乾位西北。故為野。血以喻陰已下九家義也。文言曰:猶未離其類也。故稱血。焉知血以喻陰也。
乾鑿度曰:乾坤氣合戌亥。故曰合居。
○永長至是也
○永長。釋詁文。文言曰:坤道其順乎。承天而時行。是坤之六爻皆當居陰位而承乾也。陰承陽則可長。故用六利永貞。京氏者。京房。律術。文案律術一卷。虞翻為之注。其言曰陽以圓為形。其性動。陰以方為節。其性靜。動者數三。靜者數二。皆參天兩地。圓蓋方覆。六偶承奇之道是也。禮易生人曰偶以承奇。易家用九用六即律家合辰合聲之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