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。訟,訟有孚,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
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。
注:險而健謂二四。訟有孚句咥惕句中吉剛來而得中也。
注:三之二。終凶訟不可成也。
注:失位不變。故訟成。利見大人尚中正也。
注:中正謂五。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。
注:坎在下為淵。
疏:險而至二四
○所以致訟。二四也。二體坎故險。四體乾故健。
○三之二
○卦自遯三之二。在內曰來。
○失位至訟成
○訟成謂獄訟成也。九家曰:初二三四皆不正。以不正故訟。初變不永所事。二變無眚。三變食舊德。四變安貞吉。以訟不可成。利變之正。不變則終凶也。
○中正謂五
○五象傳曰:訟元吉。以中正也。故知中正謂五。
○坎在下為淵
○此荀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