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卦-夬卦䷪泽天夬卦[乾下兑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六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6 00:05:02| 0

澤上於天夬。

注:水氣上天決降成雨。故曰夬。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。

注:君子謂乾。乾為施祿。下謂剝坤。坤為眾臣。以乾應坤。故施祿及下。乾為德剝。艮為居。故居德則忌。陽極陰生。謂陽忌陰。

疏:水氣至曰夬

此陸績義也。兌為澤。兌體坎象半見。坎為水。故水氣上天。兌澤在上。故決降成雨。以陽決陰。故曰夬也。

君子至忌陰

此虞義也。乾陽為君子。天施地生。故乾為施。乾為福。故為祿。旁通剝。剝伏夬下。故謂剝坤。坤為眾。為臣。以乾應坤謂應剝。坤祿所以逮眾臣者。是施祿及下也。乾為龍德。故為德。艮為居。故居德。剛長乃終。陽極於上則遘陰生於下。故陽極陰生。德不久居。陽當忌陰。故居德則忌也。

不勝而往咎也。

注:往失位應陽。故咎也。有戎勿恤得中道也。

注:動得正應五。故得中道。君子夬夬終無咎也。

注:上為終。能慍不說。故終無咎。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。

注:以陽居陰。故位不當。四變坎為聰。離為明。不變應初。故聰不明也。中行無咎中未光也。

注:為上所弇。故未光。與屯五萃五同義。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。

注:遘時巽為長。至此陰道消滅。倒長為亡。故終不可長。

疏:往失至咎也

此虞義也。初四敵剛。初往應四。是失位應陽。故有咎也。

動得至中道

此虞義也。四失位。動得正應五。二五為中。故得中道。乾為道也。

上為至無咎

應在上。故上為終。三能慍不說。不與上應。故終無咎也。

以陽至明也

四變有坎離象。故坎為聰。離為明。不變無坎象。故聰不明。言聽不聰則視亦不明也。

為上至同義

五弇於上。陽為陰弇。故未光。五所以未光者。三五同決上。三有慍。故有凶而終無咎。五莧陸雖無咎而中未光。三體乾。五體兌故也。屯五萃五亦皆為陰所弇。故同義也。

遘時至可長

彖傳曰:勿用取女。不可與長也。但遘時巽始用事。消丙滅坤。至復出震巽始無號息。至夬陰道消滅。終不可長。與遘不可與長相應。說文長從●。●。倒亡也。遘時巽為長。夬反遘也。至此消亡。故云倒長為亡也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