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卦-大壮䷡雷天大壮[乾下震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五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5 00:45:21| 0

34-大壮䷡雷天大壮(乾下震上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

大壮䷡【乾下震上】

坤宮四世卦,消息二月

大壯,利貞。

注:陽息泰也。壯。傷也。大謂四。失位為陰所乘。兌為毀折。故傷。與五易位乃得正。故利貞也。

疏:此虞義也。陽息泰成大壯。馬氏亦云:壯。傷也。方言曰:凡草木刺人。北燕朝鮮之間謂之策。或謂之壯。郭璞註云:今淮南亦呼壯為傷是也。陽大陰小。故大謂四。以九居四為失位。五陰乘之。陰氣賊害。又體兌。兌為毀折。故名大壯。太玄準之以夷。夷亦傷也。四當升五。與五易位。則各得其正。故利貞也。

初九壯于止征凶有孚。

注:初為止。應在四。震足亦為止為征。初四敵應。故壯于止征凶。四上之五成坎。已得應四。故有孚。

【原文】九二:貞吉。

注:變得位故貞吉。

【原文】九三:小人用壯,君子用罔。貞厲,

注:應在上也。三陽君子。小人謂上。二變三體離。離為罔。上乘五。故用壯。三據二。故用罔。體乾夕惕。故貞厲。

【原文】羝羊觸藩,羸其角。

注:兌為羊。陽息之卦。故云羝藩謂四也。羸讀為纍。三欲觸四而應上。故羸其角。角謂上也。

【原文】九四:貞吉,悔亡,藩決不羸,壯于大輿之輹。

注:失位悔也。之五得中。故貞吉而悔亡矣。體夬象。故藩決。震四上處五則藩毀壞。故藩決不羸。腹讀為輹。坤為大輿為腹。四之五折坤。故壯于大輿之腹。

【原文】六五:喪羊于易,无悔。

注:四動成泰。坤為喪也。乾為易。四上之五。兌還屬乾。故喪羊于易。動各得正而處中和。故無悔。

【原文】上六:羝羊觸藩,不能退,不能遂,无攸利,艱則吉。

注:應在三。故羝羊觸藩。遂。進也。變之巽。巽為進退。故不能退不能遂。五動上乘剛。故無攸利。坎為艱。藩決難解。得位應三。故艱則吉。

疏:初為至有孚

爻例初為止。應在四。四體震。震為足為行。故震足為止為征。初四皆陽。敵應無與。故壯于止征凶。四之五成坎。坎為孚。初正應四。故有孚也。此兼虞義。

變得至貞吉

此虞義也。

三陽至貞厲

此虞義也。三正應上。三陽君子謂乾三也。小人謂上者。上得位。不得為小人。以大壯陽息之卦。息至五體夬。夬上為小人。故雜卦曰:夬。決也。剛決柔也。君子道長。小人道消也。是上為小人也。二變三體離。包犧作結繩以為罔罟。蓋取諸離。故離為罔。五已正。上逆乘陽。故用壯。三得位據二。故用罔。三多凶體乾。三夕惕有危象。故貞厲也。

兌為至上也

三體兌。息至五上亦體兌。兌為羊。故三五上皆有羊象。

說文曰:羝。牡羊也。陽息之卦。故曰羝。馬氏云:藩。籬落也。四體震。震為萑韋。為竹木。故為藩也。羸讀為纍。讀從鄭虞。故馬氏云大索也。四之五上變體巽。巽為繩。故為羸。四為藩。三欲觸四而應上。故羸其角。爻例上為角也。此兼荀義。荀唯以角謂五為異也。

失位至之腹

此虞義也。四失位。宜有悔。之五得正得中。故貞吉而悔亡矣。初至五體夬。夬者。決也。故藩決四體震之五則震體壞。故藩決不羸。古腹。輹。復字止作複。而此經輹字或又作腹。故云腹讀為輹。五本坤也。坤為大輿。為輹。四之五體坎。坎折坤體。故壯于大輿之腹也。

四動至無悔

此虞義也。四失位動成泰。外體坤。坤喪於乙。故為喪也。乾以易知。故乾為易。鄭氏謂易。佼易也。四上之五體坎。坎五乾也。故兌還屬乾。喪羊于易也。四五易位。動各得正。五處中應和。故無悔矣。

應在至則吉

此虞義也。上應在三而隔于四。四為藩。故羝羊觸藩。遂有進往之義。故云進也。五已正。上變體巽。震巽特變。故云變也。巽為進退。說卦文。應三隔四。故不能退進。窮于上。故不能遂。羸其角之象也。乾為利。五動正位。上乘五剛。故無攸利。五正上體坎為艱。藩決難解。乾鑿度文。四之五故藩決難解。不變之巽。得位應三。故艱則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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