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卦-观卦䷓风地观卦[坤下巽上]-[清]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三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5 23:59:28| 0

20-观卦象传风地观卦(坤下巽上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十二》

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。

注:先王謂乾。巡守曰省。坤為方。為民。以乾照坤。故以省方觀民設教。

疏:京房易積笇曰:易含萬象。彖言明堂禘祭。此又言省方觀民。要而言之則一也。古者聽朔朝廟。頒政令。朝諸侯。皆於明堂。彖詞觀盥而不觀薦。是尊祖以配天之事。彖傳神道設教。是法天以治民之事。天子巡守則為宮三百步。壇十有二尋。加方明其上。方明者。放乎明堂之制也。孟子齊有泰山明堂。

荀子曰:築明堂於塞外而朝諸侯。皆方明之類。後世以其制如明堂而名之明堂祀。六天上下四方月令謂之天宗。虞謂之六宗。故堯典舜禋六宗而覲四岳群牧覲禮。周祀方明而覲公侯伯子男。其義一也。艮為宮闕。有明堂方明之象。故既取類於禘祭。又比義於巡方。乾為先為王。故為先王。淮南子曰:禹南省方。高誘注云:巡守為省。省視四方也。坤為方。九家說卦文。乾為大明。以乾照坤。省方之象。故以省方觀民設教也。

初六童觀小人道也。

注:陰消之卦。故小人道。窺觀女貞亦可醜也。

注:坤為醜。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。

注:三欲進觀於五。四既在前而三故退。未失道也。觀國之光尚賓也。

注:助祭尚賓。觀我生觀民也。

注:為民所觀。觀其生志未平也。

注:坎為志。為平。上來之三。故志未平。

疏:陰消至人道

初失位而經言小人無咎者。以觀為陰消之卦。小人道長。故云小人道也。

坤為醜

此虞義也。太玄曰:晝以好之。夜以醜之。詩墻有茨云:中冓之言。不可道也。所可道也。言之醜也。薛君章句云:中冓。中夜也。乾為晝。故為好。坤為夜。故為醜。女子以貞為行。而窺觀故云亦可醜也。

三欲至道也

此荀義也。陰當承陽。故進觀於五。四近於五而在三前。三故退。進退皆得。故未失道。乾為道也。

助祭尚賓

周語。祭公謀父曰:甸服者祭。侯服者祀。賓服者享。要服者貢。荒服者王。韋昭注云:皆所以貢助祭於廟。孝經所謂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。是助祭尚賓之事。虞注據詩曰:莫敢不來賓。莫敢不來王。是其義也。

為民所觀

彖傳大觀在上。中正以觀天下。皆是為民所觀。又皆指五。故此觀民亦為民所觀。唯大象觀民設教。乃是上觀下之事也。

坎為至未平

此虞義也。坎心為志。水為平。三失位嫌於有咎。上之三補過。故志未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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