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彖曰:履,柔履剛也。說而應乎乾,是以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剛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履柔履剛也。
注:柔謂三。剛謂二。兌彖傳曰:剛中而柔外。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。
注:乾履兌。兌說應之。故不咥人。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。
注:剛中正謂五。五帝位。離為光明。以乾履兌。五剛中正。故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。
疏:柔謂至柔外
○虞氏據旁通坤柔乾剛。嗛坤籍乾。故柔履剛。且云兌為剛鹵非柔。以柔為兌三者非是。尋兌之二陽為剛。非指三也。兌彖傳明言剛中柔外。則柔履剛為兌三之柔履二之剛明矣。虞氏非也。
○乾履至咥人
○義具履卦。
○剛中至明也
○此一節釋利貞之義。二五皆剛中而稱剛中正。故知謂五。以陽居五故履帝位。以上虞義也。三體離。離為日。故云光明。以乾履兌。兌為虎。五在乾體履危之象。故云疚。以其剛中得正。故履帝位而不疚。光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