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卦-大过彖传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九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04-15 23:42:58| 0

28卦-大过彖传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-(清)惠棟撰《周易述•卷九》

【原文】彖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棟橈,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,大過之時大矣哉。

大過大者過也。

注:謂四陽爻皆失之過。棟橈本末弱也。

注:本末謂初上。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。

注:二失位過也。處二中也。說兌也。震為行。大壯五之初。故巽而說行。大過之時大矣哉。

注:喪事取諸大過。送死當大事。故大矣哉。

疏:謂四至之過

四陽爻皆失之過。故名大過。若然初六過慎。上六過涉。亦有過義而不言者。陰以陽為主也。

本末至初上

繫下曰:其初難知。其上易知。本末也。初上皆柔。故知本末謂初上。所以取義於本末者。

說文曰:木下曰本。從木。一在其下。木上曰末。從木。一在其上。故取義于本末也。

二失至說行

二剛失位。故云過而在下中。故云中。巽。巽也。說。兌也。卦自大壯來。大壯體震。震為行。故云巽而說行也。

喪事至矣哉

繫下曰: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。藏之中野。不封不樹喪期無數。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。蓋取諸大過。蓋後世聖人易古葬喪之禮。有衣衾。有棺槨。有封有樹。有喪期。是喪事取諸大過也。孟子曰: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。唯送死可以當大事。趙岐注云:送終如禮。則為能奉大事。喪事取諸大過。故大矣哉。虞氏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。藉用白茅女妻有子繼世承祀。故大矣哉。義亦通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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