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。
注:君子謂三已正。艮為慎。震為言語。故慎言語。坎水為飲。兌為口實。艮為止。故節飲食。
疏:三失位為小人。今已養正。故稱君子也。艮為慎。震為言語。皆虞義也。艮。吉人之辭寡。故慎言語。坎為水。故為飲。虞氏謂兌為口實。口實者。頤中物。故為食。艮為止。節有止義。故以節飲食也。
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。
注:陽為貴。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。故不足貴。六二征凶行失類也。
注:震為行。類謂五。十年勿用道大悖也。
注:弒父弒君。故大悖。顚頤之吉上施光也。
注:陽主施。離為光。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。
注:坤為順。由頤厲吉大有慶也。
注:變陽得位。故大有慶。
疏:陽為至足貴
○易例陽為貴。陰為賤。初陽而云不足貴者。以其求養於上。飲食之人。養其小者。故人賤之而言不足貴也。
○震為至謂五
○二體震為行。二正應五。五。二之類也。二養於上而失五。故行失類。謂五為類者。文言論二五相應之理云:亦各從其類。故二與五為類也。
○弒父至大悖
○此虞義也。
○陽主至為光
○上陽爻。陽主施。離謂晉離也。或以三五之正。四體離。義亦通耳。四求養於上而得所欲。由上施之而下。皆得其欲。離為光。故上施光也。
○坤為順
○五體坤為順。五養於上。與上易位。故順以從上。蒙六五順以巽。亦是二五易位之事。義並同也。
○變陽至有慶
○此虞義也。五上易位。三五皆正。故云變陽得位。養道既成。六爻皆正。故大有慶。陰以陽為主。陽稱大稱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