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分法-[清]胡煦撰《周易函書•约存》

胡煦| 易经注解| 2023-02-14 19:50:56| 0

命分法

術曰:命分者,一大幾何,已分幾何;命餘者為幾何,分之幾何也。

又曰:所餘之小幾何,再分幾何;命此得者,為幾何分之幾何也。通曰:第一術即幾何原本之命,比例法也;第二術恰盡則可,否則終不能盡也。

式:法數為母,餘數為子。如實數八萬七千二百四十八,法數三百七十四,法尾已齊,實尾用數已得二三三,尚有餘實一○六,當命為三百七十四分之一百零六也。又式:得數為子,得數前位為母,得數一位為十,二位為百,三位為千也。如右式餘實一○六,先於六右加一○依法再除之得二,又加一○再除之得八,又加一○再除之得三,凡三位乃千也,當命為千分之二百八十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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