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乘差法
【凡乘之實數由尾而起,乘之法數由大者而起】。
亦有九減、七減二法。九減法先以實數積而九減之,而紀其餘于右。次以法數如法九減之,而紀其餘于左。再以左右兩減之餘相乘,得數仍九減之,而紀其餘于上。末以所得之數亦九減之,而紀其餘于下。兩餘相比,同則無誤。若左右二方内有○即上方亦○,又或左為一數,即上數亦同。右數皆不用乘,七減亦然。【几曰:十者在本位,餘者便在第二位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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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減差法-[清]胡煦撰《周易函書•约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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