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清)胡煦撰《周易函書•約存•卷十一》
周易函書約存卷十一:禮部侍郎胡煦撰,原古【先儒易派】。
皇極經世書
黄宗羲曰:皇極之數,一元十二會為三百六十運,一會三十運為三百六十世,一運十二世為三百六十年,一世三十年為三百六十月,一年十二月為三百六十日,一月三十日為三百六十時,一日十二時為三百六十分,一時三十分為三百六十秒。【十二分一秒】蓋自大以至小,總不出十二與三十,反覆相乘而已。以掛一圖之二百五十六卦分配,凡一運、一世、一年、一月、一日、一時,各得四爻。其為三百六十者,【兩卦共管三日也】。盡二百四十卦,餘十六卦分于二十四氣,亦每氣得四爻,以寓閏法于其間,不論運世年月日時,皆有閏也。然推求其說,多有可疑。夫自一年成數言之,為三百六十日;自十二月言之,為三百五十四日;自二十四氣言之,為三百六十五日三時;自閏歲言之,為三百八十四日。今以康節之術,按之推步,辰法三百六十,【其數皆以秒言】。日法四千三百二十,月法十二萬九千六百,歲法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,世法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,運法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,會法一百六十七億九千九百一十六,元法二千一十五億五千三百九十二萬,皆成數也。在一月為三十日,于朔策強二千一百六十,于氣策弱一千八百九十;在一年為三百六十日,于歲實弱二萬二千六百八十,于十二朔實強二萬二千九百二十。【總謂少氣盈朔虚之數】。既不可以強通矣,乃于二氣相接之際,各增一日以為閏,以凖一年三百八十四日之數,可謂巧矣。然三百八十四日,有閏之歲也。閏雖每歲有之,亦必積之三歲兩歲,而後滿于朔實,故有三百八十四日之歲。若一歲之閏策只四萬八千六百,今槩之三百八十四日,是歲歲有閏月也,豈可通乎?且所謂閏者,見之于年月日時者也。就如其說,增此四爻,亦當增之于三百六十之中,徒增之于卦,其為三百六十者如故,是有閏之名,而無閏之實矣。是故運世歲無閏,而日月時有閏,六者不可一例。一年之日三百五十四,以運凖之,則少六日。一月之時三百五十四,以世凖之,則少六時。康節必欲以十二與三十整齊之,其奇零豈可抹殺乎?如以康節之數而立法,歲實一百五十五,【原本是七字】。萬七千八百八十,
【煦】按:比原法增二千六百八十】。朔策一十二萬七千四百四十,
【煦】按:比月法减二千一百六十】。氣策六萬五千七百四十五,閏法四萬八千六百,由此推而上之,為元會運世,庶乎可通耳。【此上皆宗羲變法者也】。康節之為此書,其意總括古今推步法,盡歸于易。奈二者之數本不相通,硬相牽合,所以其說愈煩,其法愈巧,終成一部鶻突之書,而不可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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