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:既濟序卦: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能過於物,必可以濟,故小過之後,受之以既濟也。為卦水在火上,水火相交,則為用矣。各當其用,故為既濟。天下萬事,已濟之時也。
○雲峯胡氏曰:後天以坎離居先天乾坤之位,故上經首乾坤,終坎離,下經亦以坎離之交不交終焉。坎陽而離隂,坎先而離後,上經乾坤之後,坎上坎下,凡六卦,下經亦以坎上坎下終焉。卦名既濟、未濟,亦且取義於坎五行,坎中之水最先,而天下坎險之時最多也。
○庸齋趙氏曰:坤上乾下為泰,以天地之交也。坎上離下為既濟,以水火之交也。以畫觀之,則乾居坤中為坎,坎者乾之中也,故乾居西北,而坎居正北。坤在乾中為離,離者坤之中也,故坤居西南,而離居正南。坎離者,乾坤之大用也,故泰六爻雖相應,而二五處非其位。既濟六爻不唯皆相應,而剛柔无一之不當,以是爻居是位,其應者皆正也。水火相交,而剛柔正應,其為既濟,豈不大哉!
○中溪張氏曰:涉川曰濟,既未濟皆有坎體,坎在外則内无險,故為既濟。坎在内則内有險,故為未濟。
既濟,亨小,利貞。初吉終亂。
傳:既濟之時,大者既已亨矣。小者尚有【一有未字】亨也。雖既濟之時,不能无小未亨也。小字在下,語當然也。若言小亨,則為亨之小也。利貞,處既濟之時【一无之時字】利在貞固以守之也。初吉,方濟之時也。終亂,濟極則反也。
○朱子曰:既濟是已濟了。大事都已亨過了,只更小。小底正在亨通。若能戒謹恐懼得常似今,猶自得。不然,便一向不好去了。伊川之意,亦是如此。但要說做亨小,所以不分曉。
《本義》既濟,事之既成也。為卦水火相交,各得其用,六爻之位,各得其正,故為既濟。亨小,當為小亨。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辭,皆有警戒之意,時當然也。
○朱子曰:亨小,當作小亨。大率到那既濟了時,便有不好去,所以說小亨。如唐時貞觀之盛,便向那不好處。又曰:若將濟,便是好。今已濟,便只是不好去了。
○初吉終亂,便有不好在术後底意思。
○隆山李氏曰:水火相逮,兩相交接,既濟之象。既濟則為亨矣。其所以致亨者,非獨兩兩相應,以居位各正故也。初、三、五陽位,皆以九居之。二、四、六隂位,皆以六居之。六十四卦无如既濟最正,故曰利貞。向使不正,安能相濟?夫既濟功成物極,則反理之必然,故曰初吉終亂。卦辭亦慮既濟後盈溢太過者耶?
○潜室陳氏曰:既濟之卦,時既濟矣。而曰亨小者,盖既濟之尾,乃未濟之首,有儆戒无虞之意,故只可言小亨也。有初无終,而二以柔居中,此初吉也。既濟終為未濟,故又曰終亂。
○中溪張氏曰:利貞者,六位當也。初吉者,二也。終亂者,上也。離内坎外,出離入坎,則既濟為未濟矣。
○雲峯胡氏曰:易之道,一隂一陽。天下之生,一治一亂。陽一而隂二,故治常少而亂常多。創業之主,以憂勤而吉。守成之君,以逸樂而亂。初吉不幾時,終亂乃迭見。聖人所以於既濟之時,深戒之也。
彖曰:既濟亨,小者亨也。
《本義》:濟下疑脱小字。
【郭氏京曰:既濟亨小,小者亨也。按:亨小下脱小字。
○嵩山晁氏曰:孔氏正義亦謂合有兩小字。
○中溪張氏曰:既濟之亨,何以謂之小者亨也?盖爻有六位,三隂得位而三陽下之,故曰小者亨也。
【原文】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
傳:既濟之時,大者固【一无固字】已亨矣。唯有小者【一有未字】亨也。時既濟矣,固宜貞固以守之。卦才剛柔,正當其位。當位者,其常也。乃正固之義,利於如是之貞【一有正字】也。隂陽各得正位,所以為既濟也。
《本義》:以卦體言。
○白雲郭氏曰:六爻有應者八卦,然應而皆得位者六十四卦,獨此一卦而已。是知既濟者,必在有應,必得其位,然後可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既濟之道,所利者貞,謂初九、九三、九五,陽皆居陽,六二、六四、上六,隂皆居隂,此剛柔各得其正而位當也。
【原文】初吉,柔得中也。
傳:二以柔順文明而得中,故能成既濟之功。二居下體,方濟之初也,而又善處,是以吉也。
《本義》:指六二。
○中溪張氏曰:初吉者,以六二之柔而得下體之中也。
【原文】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傳:天下之事,不進則退,无一定之理濟之,終不進而止矣。无常止也,衰亂至矣,盖其道已窮極也。九五之才,非不善也,時極道窮,理當必變也。聖人至此奈何?曰:【一无曰字】唯聖人為能通其變於未窮,不使至於極也,堯、舜是也,故有終而无亂。
○中溪張氏曰:卦曰終亂,而彖曰終止則亂,非終之能亂也,於其終而有止心,此亂之所由主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古今治亂之變,何有窮也?治極生亂,亂極生治,此雖天運,實人事也。人之常情,處无事則止心生,止則心有所怠而不復進,此亂之所從起;處多事則戒心生,戒則心有所畏而不敢肆,此治之所由兆。治亂者,天也;所以制其治亂者,人也。彖曰終亂,而傳曰終止則亂。止則亂矣,不止,亂安從生?玩一止字,則知夫子之於贊易也,其旨深矣。
○雙湖胡氏曰:文王卦辭初吉終亂之云,不過如泰極則否之類,既濟極則反為未濟耳,非有他也。夫子釋之則曰終止則亂。味止之一字,即雜卦所謂既濟,定也之義。盖既濟之隂陽各歸其家,易於伏而不動,履其運者,若一切止而不為,則亂之所由起矣。此又夫子之旨也。然則如之何而可?亦曰剛柔雖正,位雖當,而氣機之運不可使一息或停。譬之人身,心火既降,腎水既升,可謂一身之既濟矣。然善於康濟者,豈可使升者不降,降者不升?必如所謂静極復動,動極復静,一動一静,互為其根,而循環无端焉,而後可耳。此夫子終止則亂之微意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,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傳:水火既交,各得其用為既濟。時當既濟,唯慮患害之生,故思而豫防,使不至於患也。自古天下既濟而致禍亂者,盖不能思慮而豫防也。
○節齋蔡氏曰:思患,坎難象;豫防,離明象。
○臨川吴氏曰:時雖既濟,凡事當慮其後患而為之先備,有備則无患。思者,慮其後也;豫者,為之於其先也。
○平庵項氏曰:人之用莫大於火,而火常生患。善濟火者莫如水,思火之為患,而儲水以防,使水常在火上,其力足以勝之,則其患亡矣。是故君子之道,立教、設政、舉事,知未流之生患,必皆有以防而濟之。
○進齋徐氏曰:既濟雖非有患之時,而患每生於既濟之後。君子於此慎思而豫為之防,則不至於患矣。
○白雲郭氏曰:成湯之危懼,成王之小毖,皆思患豫防之謂也。故卦言終亂,象言豫防,爻有濡首之厲,其義一也。
○涑水司馬氏曰:既濟、未濟,反覆相承也。艱險未濟,君子以矜慎之志,辨物之宜,處之以道,如是險无不濟,功无不成。事既濟矣,无所復為,則又當思未萌之患而豫防之,是以君子能康乂民物而永保安榮也。
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【曳,以制反。濡,音儒】。
傳:初以陽居下,上應於四,又火體,其進之志鋭也。然時既濟矣,進不已,則及於悔咎【一作吝】。故曳其輪,濡其尾,乃得无咎。輪所以行,倒曳之使不進也。獸之涉水,必揭其尾,濡其尾,則不能濟。方既濟之初,能止其進,乃得无咎。不知已,則至於咎也。
《本義》:輪在下,尾在後,初之象也。曳輪則車不前,濡尾則狐不濟。既濟之初,謹戒如是,无咎之道。占者如是,則无咎矣。
○朱子曰:曳輪濡尾,是只爭些子時候,是欲到與未到之間,不是不欲濟,是要濟而未敢輕濟。如曹操臨敵,意思安閒,如不欲戰,老子所謂與兮若冬涉川之象。涉則畢竟涉,只是畏那寒了,未敢便涉。
○臨川吴氏曰:既濟之初,可以濟而守正,不遽進也。如車將濟水而曳其輪,狐將濟水而濡其尾,雖不遽濟,而終可濟,故无咎。
○中溪張氏曰:輿以輪而行,曳其輪則不前,不亟行也。獸必揭其尾而後濟,濡其尾則不掉,不速濟也。初以剛居剛,而應乎四,當濟之始,勇於上進,故以此戒之。
○隆山李氏曰:徐進而不躐等,无咎之道也。
○雲峯胡氏曰:九剛動之才,有輪象。初一卦之後,有尾象。輪所以行,此既濟之時也。而有未濟之象,謹戒如此,盖欲濟而未肯輕也,故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曳其輪,義无咎也。
傳:既濟之初,而能止其進,則不至於極,其義自无咎也。
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【喪,息浪反。茀,方弗反】。
傳: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也。然五既得尊位,時已既濟,无復進而有為矣。則於在下賢才,豈有求用之意?故二不得遂其行也。自古既濟而能用人者,鮮矣。以唐太宗之用言,尚怠於終,况其下者乎?於斯時也,則剛中反為中滿,坎離乃為相戾矣。人能識時知變,則可以言易矣。二,隂也,故以婦言。茀,婦人出門以自蔽者也。喪其茀,則不可行矣。二不為五之求用,則不得行,如婦之喪茀也。然中正之道,豈可廢也?時過則行矣。逐者,從物也。從物則失其素守,故戒勿逐。自守不失,則七日當復得也。卦有六位,七則變矣。七日得,謂時變也。雖不為上所用,中正之道,无終廢之理,不得行於今,必行於異時也。聖人之【一有為字】勸戒深矣。
《本義》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。而九五居既濟之時,不能下賢以行其道,故二有婦喪其茀之象。茀,婦車之蔽,言失其所以行也。然中正之道,不可終廢,時過則行矣,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。
○中溪張氏曰:婦,二也。茀,所以蔽車者。婦人出門,必有茀自蔽而後行,詩云翟茀以朝是也。二應在五,以五溺於二,柔未即應已,故有喪茀之象。
○雲峯胡氏曰:五雖與二應,而不汲汲於求二者,處既濟之時,剛中反為中滿故也。二欲自行其道,不可得矣。然五雖不汲汲於二,二守中正之道,亦不汲汲然逐之。數極則必變,道窮則必通。不然,喪但失其在外者,逐則自失其在我者矣。震六二亦曰七日得,皆自二反覆數之。歷七數,又值二,是二之所以為中正者,固在也。中正可久廢哉?
【原文】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傳:中正之道,雖不為時所用,然无終不行之理。故喪茀七日當復得,謂自守其中,異時必行也,不失其中則正矣。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傳:九三當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用剛之至也。既濟而用剛如是,乃高宗伐鬼方之事。高宗必商之,高宗天下之事,既濟而遠伐暴亂也。威武可及,而以救民為心,乃王者之事也。唯聖賢之君則可,若騁威武,忿不服,貪土地,則殘民肆欲也,故戒不可用小人。小人為之,則以貪忿私意也,非貪忿則莫肯為也。三年克之,見其勞憊之甚。聖人因九三當既濟而用剛,發此義以示人,為法為戒,豈淺見所能及也。
《本義》: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高宗伐鬼方之象也。三年克之,言其久而後克,戒占者不可輕動之意。小人勿用占法,與師上六同。
○朱子曰:高宗伐鬼方,疑是高宗舊日占得此爻,故聖人引之以證此爻之吉凶。如箕子之明夷,利貞,帝乙歸妹,皆恐是如此。
○建安丘氏曰:鬼方,幽遠小國也。蒼頡篇云:鬼,遠也。三近坎體,有鬼方之象。離為戈兵,有伐之象。
○東谷鄭氏曰:九三以剛陽處欲變之位,剛陽則過於有為,欲變則動而之外。内治已濟,必欲用陽剛以求功於外者,故為之戒曰:以高宗之盛而伐鬼方,猶三年而後克之,其可用小人而啟多事之源乎?无事之世,捨内治而幸邊功者,皆小人啟之也。
○雲峯胡氏曰:三居離明之極,上在坎險之外,故有高宗伐鬼方之象。或是高宗伐鬼方,嘗占得此爻,故引之以為象。《本義》以為六爻皆警戒意,然則此亦為九三戒也。三居離中,火性易燥,况復以剛居剛,聖人唯恐其失之躁動也,故曰高宗之伐鬼方也,宜若易然。然且三年克之,其不如高宗者可知矣。小人勿用,用小人則有躁動之失故也。三代之兵,未嘗用一小人,用小人是平一亂而生一亂也。聖人此意甚微,故於初則勉其戒謹,於二則戒以勿逐,於三則戒以小人勿用。盖於既濟之時,唯欲其持重緩進,常如未濟之時。
○中溪張氏曰:小人、夷狄皆為隂類,戎狄之禍遠,小人之禍近,故作易者於用兵之後,必以小人勿用戒之,如師之上、既濟之三是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【憊,蒲拜反】。
傳:言憊,以見其事之至難。在高宗為之則可,无高宗之心,則貪忿以殃【一作殘】。民也。
《或問》:三年克之,憊也。以言用兵,是不得已之事。以高宗之賢,三年而克鬼方,亦不勝其憊矣。
○朱子曰:言兵不可輕用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三年而後克之,則師老財匱,其困憊亦已甚矣。
○臨川吴氏曰:憊言用力之疲困,以見克之之難,而用兵非美事也。
六四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【繻,而朱反。袽,女居反】。
傳:四在濟卦而水體,故取舟為義。四近君之位,當其任者也。當既濟之時,以防患慮變為急。繻,當作濡,謂滲漏也。舟有罅漏,則塞以衣袽,有衣袽以備濡漏。又終日戒懼不怠,慮患當如是也。不言吉,方免於患也。既濟之時,免患則足矣,豈復有加也。
《本義》:既濟之時,以柔居柔,能預備而戒懼者也,故其象如此。
○程子曰:繻,當作濡。衣袽,所以塞舟之罅漏。
○朱子曰:六四以柔居柔,能慮患預防,盖是心低小底人,便能慮事。柔善底人心不粗,慮事細密。剛果之人心粗,不解如此。
○中溪張氏曰:六四出離入坎,此濟道將革之時也。濟道將革,則罅漏必生於此。四,坎體也,故取漏舟為戒。終日戒者,自朝至夕,不忘戒備,常若坐弊舟而水驟至焉,斯可以免覆溺之患。
○雲峯胡氏曰:九三以剛居剛,易失之躁,故以高宗三年克鬼方之象戒之。六四以柔居柔,自有能預備而戒懼之象矣。譬如乘舟者,不可以无繻而忘衣袽,亦不可謂衣袽已備,遂恝然不知戒。水寖至而不知,則雖有衣袽,不及施矣。備患之具,不失於尋常,而慮患之念,又不忘於頃刻,此處既濟之道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
傳:終日戒懼,常疑患之將至也。處既濟之時,當畏慎如是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人之於事,惟其有所疑於心,然後能思所以處之,此君子所以必思患而豫防之也。
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
傳:五中實,孚也。二虚中,誠也。故皆取祭祀為義。東隣,陽也,謂五。西隣,隂也,謂二。殺牛,盛祭也。禴,薄祭也。盛不如薄者,時不同也。二五皆有孚誠中正之德,二在濟下,尚有進也,故受福。五處濟極,无所進矣,以至誠中正守之,尚未至於反耳。理无極而終不反者也。已至於極,雖善處无如之何矣,故爻象唯言其時也。
《本義》東陽西隂,言九五居尊而時已過,不如六二之在下而始得時也。又當文王與紂之事,故其象占如此。彖辭初吉終亂,亦此意也。
《或問》:九五爻以言紂雖貴為天子,祭祀之盛,而不若文王之薄祭,却可以福祐。盖時之興衰,自是如此。
○朱子曰:楊子雲云:月未望則戴魄於西,既望則終魄於東。盖十六日月雖缺未多,更圓似生明之時,畢竟是漸缺去。月初雖小於生魄時,畢竟是長底時節。又問:占得此爻則如何?曰:這當看所值之時如何,大意大抵不得便宜。
○白雲郭氏曰:祭之盛者,非无誠也,然以物為主。祭之薄者,非无物也,然以誠為主。物過於誠,則物勝誠,而誠日以衰。誠過乎物,則誠勝物,而誠日以著是也。
○雲峯胡氏曰:東,陽也,謂五。西,隂也,謂二。禴,夏祭也,離為夏。《本義》於爻辭拳拳於時之一字,此則曰九五居尊而時已過,不如六二在下而始得時也。時之過,如月已望而將晦之時乎?時之始至,如月方弦而將至於望之時也。夫文王與紂同此一時也,在紂則為已過之時,在文王則為未至之時也。然福在天地間,未嘗不以與人,非吝於紂而私於文王也。文王實有以受之,紂自无受之道爾。
【原文】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,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
傳:五之才德非不善,不如二之時也。二在下有進之時,故中正而孚,則其吉大來,所謂受福也。吉大來者,在既濟之時為大來也。亨小,初吉是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既濟之後,唯恐過盛。以祭言之,于斯時也,豐不如約,故東鄰不如西隣,牛不如禴。盖祭而得其時,雖禴之薄,實足以受其福,而吉之大來可知矣。
上六:濡其首,厲。
傳:既濟之極,固不安而危也。又隂柔處之,而在險體之上,坎為水,濟亦取水義,故言其窮至於濡首,危可知也。既濟之終,而小人處之,其敗壞可立而待也。
《本義》:既濟之極,險體之上,而以隂柔處之,為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。占者不戒,危之道也。
○隆山李氏曰:涉水而至於濡尾,不害其為濟也。首亦濡則溺矣,故厲。
○誠齋楊氏曰:上六以柔懦之資,懷亢滿之志,居治安之極,如已濟大川,自謂沒世无風濤之虞矣。不知濟其一,又遇其一,求載而无宿舟,求涉而无善游,褰裳馮河,濡至於首,則溺其身可知矣。
○中溪張氏曰:初九濡其尾而无咎者,以既濟之初則吉也。上六濡其首而厲者,以既濟之終止則亂也。
○馮氏去非曰:首在前,尾在後,則既未濟之六爻象皆横觀也。皆有坎水,故首尾皆濡,以見凡事之欲濟者,身在其中,乃可濟也。首尾皆濡,則身在其中矣。又曰:既濟險乃在前,未濟乃出乎險者也。而卦義相反,盖以水火相濟不相濟為象也。然險終在前,故既濟終厲,終出乎險,故未濟終孚,應易窮則變之義。
【原文】象曰:濡其首厲,何可久也。
傳:既濟之窮危,至於濡首,其能長久乎?
《或問》:既濟上三爻皆漸漸不好去,盖出明而入險,四有衣袽之象,而曰有所疑也,便是不美底端倪自此已露。五殺牛則太自過盛,上濡首則極而亂矣,不知如何?
○朱子曰:然。時運到那時都過了,康節所謂飲酒酩酊,開花離披時節,所以有這様不好底意思出來。
○建安丘氏曰:既濟合離、坎成卦,坎在外,无險矣,故為既濟。合六爻言之,内三爻離,明也,初言曳輪无咎,二言喪茀勿逐,三有伐鬼方而克之象,此已濟之事也。外三爻坎,險也,在四則有衣袽之戒,五則歎東隣殺牛不如西隣之時,而上又有濡首厲,何可久之訓,則既濟為未濟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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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校底本】:《欽定四庫全書》第二十八册經部二十二(文渊阁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