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文言曰:坤至柔而動也剛,至静而德方。
《本義》剛方,釋牝馬之貞也。方,謂生物有常。
○朱子曰:坤至柔而動也剛,坤只是承天,如一氣之施,坤則盡能發生承載,非剛安能如此。又曰:乾行健固是有力,坤雖柔順,亦是決然恁地順,不是柔弱放倒了,所以聖人說坤至柔而動也剛。
○建安丘氏曰:坤體本至柔,及其生物發動處,柔中未嘗无剛也。本至静而大德曰生,賦形一定不易,於此可見其德之方也。
○西溪李氏曰:聖人恐剛字害坤之體,故曰動也剛,動其發用處。
○臨川吳氏曰:乾之為德,不徒剛健而能中正,故為乾元之大;坤之為德,不徒柔靜而能剛方,故為坤元之至。
【原文】後得主而有常,
《本義》:《程傳》曰:主下當有利字。
○臨川吳氏曰:彖傳言後順得常,此言後得主利,是為坤道之常也。
○進齋徐氏曰:後得主利而有常,是再釋利貞之義,謂處後順乾,則得其道而主利,可以常久也。
【原文】含萬物而化光。
《本義》:復明亨義,
○臨川吳氏曰:彖傳言含弘光大,此言静翕之時,含萬物生意於中,動闢則化生萬物而光輝。
【原文】坤道其順乎!承天而時行。
傳:坤道至柔,而其動則剛;坤體至靜,而其德則方。動剛,故應乾不違德;方,故生物有常。陰之道不唱而和,故居後為得而主。利成萬物,坤之常也。含容萬類,其功化光大也。主字下脫利字。坤道其順乎?承天而時行。承天之施行不違時,贊坤道之順也。
《或問》:《程傳》云:坤道至柔而動則剛,坤體至静而德則方。柔與剛相反,静與方疑相似。
○朱子曰:静无形,方有體。方,謂生物有常。言其得方正一定, 然不易,而生物有常也。静言其體,則不可得見;方言其德,則是其著也。
《本義》:復明順承天之義。
○此以上申彖傳之意。
○臨川吳氏曰:彖言乃順承天,此言坤道之順,承天之健,而隨天之時以行。彖與文言互相發。
○隆山李氏曰:坤道无成而代有終,不可先乾而起,亦不可後乾而不應。一以柔順為正,承天之時而作,成物以終其功,則得矣。故曰:坤道其順乎,承天而時行。此總言純坤之大體,以為體坤元之用者,當後天而不可先天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陰陽寒暑,生殺榮悴,一出於天,而地但聽命焉。方其煖然為春,地亦與之為春也。及其凄然為秋,地亦與之為秋也。坤道其順乎,亦惟上承天施,而與時偕行爾。
○雲峰胡氏曰:乾文言釋元亨利貞,自元而亨,亨而利,利而貞,乾以君之,所主在元也。坤文言則首釋牝馬之貞,自貞而利,利而亨,亨而元,坤以藏之,所主在貞也。
【原文】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漸矣,由辯之不早辯也。易曰:履霜,堅氷至。蓋言順也。
傳:天下之事,未有不由積而成。家之所積者善,則福慶及於子孫;所積不善,則災殃流於後世。其大至於弑逆之禍,皆因積累而至,非朝夕所能成也。明者則知漸不可長,小積成大。辯之於早,不使順長,故天下之惡无由而成,乃知霜氷之戒也。霜而至於【一无於字】氷;小惡而至於【一无於字】大,皆事勢之順長也。
《本義》:古字順、慎通用。按:此當作慎,言當辯之於微也。
○朱子曰:陰陽皆自微至著,不是陰便積著,陽便合下具足。此處亦不說這箇意。履霜堅氷,只是說從微時便須著慎來,所以說蓋言慎也。由辯之不早辯。李光祖云:不早辯他,直到得郎當了 方辯,剗地激成事來。此說最好。
○東萊呂氏曰: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善如何得積?惡如何得不積?肉羶則蟻集,醯酸則蚋聚。若胸中有容著善處,善自然積;胸中无容著惡處,惡自然不積。
○臨川吳氏曰:小善積而為大善,則福慶亦大而為餘慶;小不善積而為大不善,則禍殃亦大而為餘殃,必然之理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諸家釋順字,謂善與不善皆由順而後積。《本義》作愼,言當辯之於微也。蓋善與不善皆自微而至,著於其微也。審而謹之,則善惡之幾以決,善念之萌以長,自不肯甘為不善之習矣。以此見讀作順字,不若愼字有下工夫處。
【原文】直其正也,方其義也。君子敬以直内,義以方外,敬義立而德不孤。直方大,不習无不利,則不疑其所行也。
傳:直言其正也,方言其義也。君子主敬以直其内,守義以方其外。敬立而【一作則】内直;義形而【一作則】外方。義形於外,非在外也。敬義既立,其德盛矣。不期大而大矣,德不孤也。无所用而不周,无所施而不利,孰為疑乎?
○程子曰:敬以直内,義以方外,合内外之道也。
○切要之道,无如敬以直内,心敬則内自直。
○敬義夾持,直上達天,德自此。
○問:人有專務敬以直内,不務方外,何如?曰:有諸中者必形諸外,惟恐不直内,内直則外必方。
○問:敬義如何别?曰:敬只是持已之道,義便知有是非,順理而行,是為義也。若只守一箇敬,不是集義, 是都無事也。
○乾九三言聖人之學,坤六二言賢人之學,此其大致也。若夫敬以直内,義以方外,則雖聖人不越乎此,无異道故也。
○龜山楊氏曰:守一之謂敬,无適之謂一。敬足以直内而已,發之於外,則未能時措之宜也,故必有義以方外。又曰:盡其誠心而無偽焉,所謂直也。若施之於事,則厚薄隆殺,一定而不可易,為有方矣。所主者敬,而義則自此出焉,故有内外之辨。
○朱子曰:敬立而内自直,義形而外自方。若欲以敬要去直内,以義要去方外,則非矣。問義形而外方。曰:義是心頭斷事厎,心斷於内,而外便方正,萬物各得其宜。
○敬義夾持,直上達天德,自此最是他下得夾持兩字好。敬主乎中,義防於外,二者相夾持,要放下霎時也不得,只得直上去,故便達天德。自此表裏夾持,更无東西走作去處,上面只更有箇天德直上者,无許多人欲牽惹也。
《本義》:此以學而言之也。正,謂本體。義,謂裁制。敬,則本體之守也。直内方外,《程傳》備矣。不孤言大也。疑,故習而後利。不疑,則何假於習?
○朱子曰:敬以直内,是持守工夫。義以方外,是講學工夫。直,是直上直下,胸中无纎毫委曲。方,是割截方正之意。是處此事皆合宜,截然區處得,如一物四方在面前,截然不可得而移易之意。若是圓時,便轉動得。未有事時,只說敬以直内。若事物之來,當辨别一箇是非。敬譬如鏡,義便是能照厎。
○敬以養其心,無一毫私念可以言直矣。由此而發,所施各得其當,是之謂義。又曰:須將敬來做本領,涵養得貫通時,纔敬以直内,便義以方外。若無敬,也不知義之所在。
○敬以直内,義以方外八箇字,一生用之不窮。敬以直内,是无纎毫私意,胸中洞然,徹上徹下,表裏如一。義以方外,是見得是處決定是恁地,不是處決定不恁地,截然方方正正,須是自將去做工夫。又曰:敬義工夫,不可偏廢。彼專務集義,而不知主敬者,固有虚驕急迫之病,而所謂義者,或非其義矣。然專言敬,而不知就日用念慮起處,分别其公私義利之所在,而決取舍之幾焉,則亦不免於昏憒雜擾,而所謂敬者,有非敬矣。又曰:有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,及其應事,卻顛倒,又牽動它寂然底。又有人專要理會事,却於根本上全无工夫。須是徹上徹下,表裏洞徹。如敬以直内,便義以方外;義以方外,便敬以直内。又曰:敬義只是一事,如兩脚立定是敬,纔行是義,合目是敬,開眼見物便是義。
○文言將敬字解直字,義字解方字。敬義立而德不孤即解大字。敬而无義,則做事出來必錯了。只義而無敬,則无本,何以為義?皆是孤也。須是敬義立,方不孤。施之事君則忠於君,事親則悅於親,交朋友則信於朋友,皆不待習而无一之不利也。
○坤六二末乃言不疑所行,不疑方可入乾知處。
○潛室陳氏曰:直其正也,方其義也,而不言正以直内,何也?蓋以正解直則可,以敬解直則不可。轉正為敬者,蓋才敬則心必正,敬則竪起精神,不令放倒,乃是正以直内處。為下一轉語,即喚起精神,所以敬字更有工夫。
○雙峰饒氏曰:所謂直者,即人心本然之正;所謂方者,即人心裁制之義,皆其固有,而非外鑠我者。君子當主敬以直其内,守義以方其外,敬義竝立,則其德不孤。蓋孤則偏於一善,而其德狹;不孤則衆善畢集,而其德大矣。體用全備,无適不宜,其於行事坦然无所疑惑,此所以不習而无不利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直方以用言,正義以體言。敬立而内直,義形而外方,有體固有用也。就敬與義言之,則敬為體,義又為用,體用兼全,此其德所以不孤也。又曰:乾九三明誠竝進,聖人事也;坤六二敬義偕立,學者事也。主敬是為學之要,集義乃講學之功。
○隆山李氏曰:文言字字皆有位置,非苟然也。乾九三言誠,坤六二言敬,誠敬者,乾坤之别也,先儒誠敬之學起於此。乾九二言仁,坤六二言義,仁義者,陰陽之辯也,先儒論仁義之用取諸此。
【原文】陰雖有美,含之以從王事,弗敢成也。地道也,妻道也,臣道也。地道无成,而代有終也。
傳:為下之道,不居其功,含晦其章,美以從王事,代上以終其事,而不敢有其成功也。猶地道代天終物,而成功則主於天也。妻道亦然。
○朱子曰:天地之間,萬物粲然而陳者,皆陰麗於陽,其美外見者也。六三、六五皆以陰居陽,故三則曰陰雖有美,而五則曰美在其中。然三方進而位不中者也,故雖有美而尚含之。五正位而居體者也,故美在其中而發於事業。人臣事業之著於世,固自有時,殆不可挾才能而躐進,以取三五同功嫌迫之禍也。
○節齋蔡氏曰:代天終物,而成功主於天者,地道也。以數言之,天數終於九,不足於終,代其終者,地十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弗敢云者,非其才有所不足,於其分有所不敢也。凡地之於天,妻之於夫,臣之於君,其道皆當如是,則得以陰從陽之正,而能代上以終其事也。下獨言地道,蓋舉其大者爾。
○平菴項氏曰:陰雖有美,含之絶句,以含之連下文,讀者非。
【原文】天地變化,草木蕃;天地閉,賢人隱。易曰:括囊,无咎无譽。蓋言謹也。
傳:四居上近君,而无相得之義,故為隔絶之象。天地交感,則變化萬物,草木蕃盛,君臣相際而道亨。天地閉隔,則萬物不遂,君臣道絶,賢者隱遯。四於閉隔之時,括囊晦藏,則雖无令譽,可得无咎,言當謹自守也。
○臨川吳氏曰:草木蕃者,召南所謂朝廷既治,庶類蕃殖是也。賢人隱者,洪範所謂百穀用不成,俊民用微是也。
○平菴項氏曰:草木且蕃,况於人乎?言盛者,要其終也。賢人隱,則物從之矣。言衰者,記其始也。
○東萊呂氏曰:天地變化,草木蕃。天地閉,賢人隱。人與天地萬物同是一氣,泰則見,否則隱,猶春生秋落,氣至即應,間不容髪,初不待思慮計較也。若謂相時而動,則已作兩事看,所以獨稱賢人隐者,蓋衆人強自隔絶,故與天地之氣不相通。氣至而覺者,獨賢人而已。
○雲峰胡氏曰:六四文言與初六相似,兩爻當合看。初六首言人之善不善,末斷之曰:蓋言愼也。六四首言天地之交不交,末斷之曰:蓋言謹也。初當謹審母縱夫微陰之長,四當謹審母衒於重陰之時。
【原文】君子黄中通理。
《本義》:黄中,言中德在内,釋黄字之義也。
【原文】正位居體。
《本義》:雖在尊位,而居下體,釋裳字之義也。
○平菴項氏曰:黄中正位,美在其中,屬黄字。通理居體,暢於四支,屬裳字。
【原文】美在其中,而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,美之至也。
傳:黄中,文居中也。君子文中而達於理,居正位而不失為下之體。五尊位,在坤則惟【一作故唯】。取中正之義。美積於中,而通暢於四體,發見於事業,德美之至盛也。
《本義》:美在其中,復釋黄中。暢於四支,復釋居體。
《或問》:坤二五皆中爻,二是就盡得地道上說,五是就著見於文章事業上說否?
○朱子曰:不可說盡得地道,他便是坤道也。二在下,方是就工夫處說,文言云不疑其所行是也。五得尊位,則是就他成就處說,所以云美在其中,而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,美之至也。
○進齋徐氏曰:黄中,中德在内。通理,文无不通,言柔順之德蘊乎内而至盛也。正位,當在中之位。居體,居下體而不僭,言柔順之德形於外而德當也。黄中通理,則美在其中,而暢於四支。正位居體,則可發於事業。二五皆中,二内卦之中,其發於外者,不疑其所行而已。五外卦之中,其施於外者,有事業之可觀。坤道之美,至此極矣,故曰美之至也。又曰:黄中通理四字當玩。涵養不熟,操守不固,天理有一毫之未純,人欲有一毫之未去,未得為黄中也。涵養熟矣,操存固矣,天理全而人欲去矣。然條理未達,脉絡未貫,則是蘊於内者,雖有中和渾厚之美,而无融暢貫通之妙,未得為通理也。必黄中而通理,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,而後為美之至。孟子曰: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,大而化之之謂聖。亦此意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六五當與六二竝看,故皆以君子言。蓋直内方外之君子,即黄中通理之君子也。朱子嘗謂:敬以直内,是持守工夫;義以方外,是講學工夫。大抵敬以直内,則胸中洞然,徹上徹下,表裏如一,是即所以為黄中;義以方外,則凡事之來,義以處之,无不合理,是即所以為通理。五之黄中通理,本於直内方外,故其正位也,雖居乎五之尊,而其居體也,則不失乎二之常。二之直内方外,是内外夾持,兩致其力;到五之黄中通理,則内外通貫,无所容其力矣。
【原文】陰疑於陽必戰,為其嫌於无陽也,故稱龍焉。猶未離其類也,故稱血焉。夫玄黄者,天地之雜也,天玄而地黄。【為,于偽反。離,力智反。夫,音扶】。
傳:陽大陰小,陰必從陽。陰既盛極,與陽偕矣,是疑於陽也,不相從則必戰。卦雖純陰,恐疑无陽,故稱龍。見其與陽戰也于野,進不已而至於外也。盛極而進不巳,則戰矣。雖盛極,不離陰類也,而與陽爭,其傷可知,故稱血。陰既盛極,至與陽争,雖陽不能无傷,故其血玄黄。玄黄,天地之色,謂皆傷也。
《本義》:疑,謂鈞敵而无小大之差也。坤雖无陽,然陽未嘗无也。血,陰屬,蓋氣陽而血陰也。玄黄,天地之正色,言陰陽皆傷也。
○此以上申象傳之意。
○平菴項氏曰:玄黄者,上下无别,所謂雜也。曰疑於陽,曰嫌於无陽,曰猶未離其類,曰天地之雜,皆言陰之似陽,臣之似君。楚公子圍之美矣君哉也,然終以野死,則何利哉!
○西溪李氏曰:玄,天色也;黄,地色也。雖曰天地之雜,然天地定分,終不可易,故終之曰天玄而地黄。
○節齋蔡氏曰:十月為純坤之月,六爻皆陰,然生生之理,无頃刻而息。一陽雖生於子,而實始於亥,十月之陽,特未成文耳。聖人為其純陰,而或嫌於无陽也,故稱龍以明之。古人謂十月為陽月者,蓋出於此。
○雲峰胡氏曰:上六亦當與六三竝看,故皆揭以陰之一字。三曰陰雖有美,含之猶知有陽也;上曰陰疑於陽,必戰則與陽為均敵,而无小大之差矣。天道不可一日无陽,故稱龍於盛陰之時,存陽也。戰而俱傷,在臣子雖罪不容誅,在君父則宜早辯也。蓋能辯之於初,則如六五之黄裳元吉,積善之慶有餘也;不能辯之於初,則如上六之其血玄黄,積不善之殃有餘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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