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:明夷序卦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傷也。夫進之【一作而】不已,必有所傷,理自然也。明夷所以次晉也。為卦坤上離下,明入地中也。反晉成明夷,故義與晉正相反。晉者,明盛之卦,明君在上,羣賢竝進之時也。明夷,昏暗之卦,暗君在上,明者見傷之時也。日入於地中,明傷而昏暗也,故為明夷。
明夷,利艱貞。
傳:君子當明夷之時,利在知艱難,而不失其貞正也。在昏暗艱難之時,而能不失其正,所以為明【一有為字】君子也。
《本義》:夷,傷也。為卦下離上坤,日入地中,明而見傷之象,故為明夷。又其上六為暗之主,六五近之,故占者利於艱難,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離下坤上為明夷,離日為坤地所掩,有傷其明之象。斯時也,宜克艱其心,而不失乎貞正,此則處明夷之道也。
○孔氏曰:暗主在上,明臣在下,不敢顯其明智,亦明夷之義。時雖至暗,不可隨世傾邪,政宜艱難堅固,守其貞正之德,故利在艱貞。
○雲峰胡氏曰:以二體則離明也,傷之者坤;以六爻則初至五皆明也,傷之者上。上為暗主,而五近之,故《本義》從彖傳,以利艱貞為五。彖辭多言利貞,惟坤利牝馬之貞,同人利君子貞,家人利女貞,明夷則曰利艱貞。在諸爻中,惟噬嗑九四、大畜九三言之,未有一卦全體以為利義者。蓋明夷之時,艱難之時也。貞,一也,與處平常之時異矣。彼方欲晦我之明,艱難守貞,而自昭其明可也。
○雙湖胡氏曰:艱則患難之時也,處此時者,利在遭患難而守其貞,故曰利艱貞。明傷於坤地之下,居中而不失其正,其六二當之乎?彖辭,文王所作也,於坤曰安貞吉,於明夷曰利艱貞,終守臣節而不失,其不可見於此乎?
彖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
《本義》:以卦象釋卦名。
進齋徐氏曰:離日在坤地之下,故曰明入地中。日出地則明,入地則晦,故以晦為夷。
【原文】內文明而外柔順,以蒙大難,文王以之。【難,乃旦反。下同】
傳:明入於地,其明滅也,故為明夷。内卦離,離者,文明之象。外卦坤,坤者,柔順之象。為人内有文明之德,而外能柔順也。昔者文王如是,故曰文王以之。當紂之昏暗,乃明夷之時,而文王内有文明之德,外柔順以事紂,蒙犯大難,而内不失其明聖,而外足以遠禍患【一作害】。此文王所用之道也,故曰文王以之。
《本義》:以卦德釋卦義。蒙大難,謂遭紂之亂而見囚也。
○臨川吳氏曰:文王為紂所囚,内文明而不失己,外柔順以免祸,是文王所用,合於明夷全卦之義。
【原文】利艱貞,晦其明也。內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
傳:明夷之時,利於處艱戹而不失其貞正,謂能晦藏其明也。不晦其明,則被禍患;不守其正,則非賢明。箕子當紂之時,身處其國内,切近其難,故云内難。然箕子能【一无能字】藏晦其明而自守其正志,箕子所用之道也,故曰箕子以之。《本義》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。内難,謂爲紂近親在其國内,如六五之近於上六也。
○朱子曰:文王、箕子大槩皆是晦其明,然文王外柔順,是本分自然做底。箕子晦其明,又云艱,是他那佯狂底意思,便是艱難底氣象。
○建安丘氏曰:文王得明夷二體之義,内有文明之德,而外以柔順掩之,故雖蒙被大難,而卒能脱身於羑里者,用此道也。箕子得明夷六五一爻之義,故處難處之世,而知以艱貞為利,晦其明而不耀其明,屈其身而能正其志。况以暗君在上,事之不可,諫之不行,不忍其宗國之顛亡,罹此内難,而能卒免於祸者,用此道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以全卦言,離明,文王象;坤晦,紂象。以坤乘離,是文王之明為紂所蔽也。以一爻言,五,箕子象。五體本陽,以六居之,為陰中藏陽,是箕子自晦其明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彖曰:明夷,利艱貞。周公於六五爻辭曰:箕子之明夷,利貞。釋彖兼文王發之。蓋羑里演易,處之甚從容,可見文王之德;佯狂受辱,處之極艱難,可見箕子之志。然此一時也,文王因而發伏羲河圖之易,箕子因而發大禹洛書之疇。聖賢之於患難,自係斯文之會,蓋有天意存焉。此非彖傳本意,姑及之。
【原文】象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君子以莅眾,用晦而明。
傳:明所以照,君子无所不照。然用明之過則傷於察,太察則盡事而无含弘之度,故君子觀明入地中之象於莅衆也。不極其明察而用晦,然後能容物和衆,衆親而安,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。若自任其明,无所不察,則己不勝其忿疾,而无寛厚含容【一作弘】之德。人情睽疑而不安,失莅衆之道,適所以為不明也。古之聖人設前旒屏樹者,不欲明之盡乎隱也。
○朱子曰:君子用晦而明。晦,地象;明,日象。晦則是不察,察若晦而不明,則晦得没理會了,故外晦而内必明乃好。
○白雲郭氏曰:明入地中而後為明夷,夷之為傷,非毁其明也,晦其明而已。晦其明則有終明之道,是知艱貞之君子所以能用晦而明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明入地中,外晦内明,故君子以之莅衆。不用明而用晦,此其所以明也。
○東萊呂氏曰:用晦而明者,君子養明之道。不有虞淵之入,焉有暘谷之明。
○雲峰胡氏曰:晋,明盛之象,君子斂而用以自治。明夷,晦其明之象,君子推而用以治人。皆善用易者也。
初九:明夷于飛,垂其翼,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傳:初九明體,而居明夷之初,見傷之始也。九,陽明上升者也,故取飛象。昏暗在上,傷陽之明,使不得上進,是于飛而傷其翼也。翼見傷,故垂朶。凡小人之害君子,害其所以行者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君子明照,見事之微,雖始有見傷之端,未顯也。君子則能見之矣,故行去避之。君子于行,謂去其禄位而退藏也。三日不食,言困窮之極也。事未顯而處甚艱,非見幾之明不能也。夫知幾者,君子之獨見,非衆人所能識也。故明夷之始,其見傷未顯而去之,則世俗孰不疑怪?故有所往適,則主人有言也。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見怪,而遲疑其行也。若俟衆人盡識,則傷己及而不能去矣。此薛方所以為明,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也。或曰:傷至於垂翼,傷己明矣,何得衆人猶未識也?曰:初,傷之始也。云垂其翼,謂傷其所以飛爾,其事則未顯也。君子見幾,故亟去之。世俗之人未能見也,故異而非之。如穆生之去楚,申公、白公且非之,况世俗之人乎?但譏其責小禮,而不知穆生之去,避胥靡之禍也。當其言曰:不去,楚人將鉗我於市。雖二儒者,亦以為過甚之言也。又如袁閎於黨事未起之前,名德之士方鋒起,而獨濳身土室,故人以為狂生,卒免黨錮之禍。所往而人有言,胡足怪也?《本義》:飛而垂翼,見傷之象。占者行而不食,所如不合,時義當然,不得而避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明夷暗主在上,初體離明,去上最遠,見傷即避,有飛而垂翼之象。垂翼不敢上進,戢身避禍也。君子知幾,義當速去,蓋可以不食,而不可以不去,去重於食故也。主人,主我者也,謂初與四為應也。有言,謂訝其去之早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飛,離鳥象。象為飛,占為行,為往。象為垂其翼,占為不食有言。飛而垂翼,物之傷也。行而不食,所如不合,君子之傷也。君子此時,惟有安於義命而已。蔡氏謂初、二爻,三仁象。愚意于行不食,伯夷避紂之象。
○節齋蔡氏曰:曰飛,曰行,曰往,皆進之謂也。曰垂翼,曰不食,曰有言,皆傷之謂也。言當明夷之初,進而有傷也。取上獨遠,故傷者淺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于行,義不食也。
傳:君子遯藏而困窮,義當然也。唯義之當然,故安處而无悶,雖不食可也。
《本義》:唯義所在,不食可也。
○童溪王氏曰:君子于行,謂去其禄位也。三日不食,謂義不食其禄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君子去就之義,皆於其初占之。賁之初,不可乘而不乘,義也。明夷之初,不當食而不食,亦義也。卦皆下離,决去就之義於早者,非明不能也。
六二: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馬壯吉。
傳:六二以至明之才,得中正而體順,順時自處,處之至善也。雖君子自處之善,然當陰闇小人傷明之時,亦不免為其所傷。但君子自處有道,故不能深相傷害,終能違避之爾。足者,所以行也。股在脛足之上,於行之用為不甚切。左又非便用者,手足之用以右為便,唯蹶張用左,蓋右立為本也。夷于左股,謂傷害其行而不甚切也。雖然,亦必自免有道。拯用【一作其字】壯健之馬,則獲免之速而吉也。君子為陰闇所傷,其自處有道,故其傷不甚。自拯有道,故獲免之疾。用拯之道,不壯則被傷深矣,故云馬壯則吉也。二以明居陰闇之下,所謂吉者,得免傷害而已,非謂可以有為於斯時也。《本義》傷而未切,救之速則免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
《或問》:明夷初、二二爻,不取爻義。
○朱子曰:初爻所傷地遠,故雖傷而尚能飛。問:初爻比二爻,却似二爻傷得淺,初爻傷得深。曰:非也。初尚能飛,但垂翼耳。
○進齋徐氏曰:初傷其翼,初傷猶淺。二傷其股,則傷於行矣。二在下,故曰左。兵法前為右,後為左。今人以下移為左,遷夷于左股,傷于下也。馬壯則行速,言救之道速,則獲免于難而吉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明夷取手足心腹為象,初二為股,三四為腹,五上為首。初三右也,故二四為左。左弱而右強,右陽而左陰也。豐與明夷下體離,皆以上六二爻為闇主。豐九三與上為應,故折其右股,傷之切而不可用也。明夷六二去上遠,故夷于左股,傷之未切,猶可用也。用拯馬壯,吉。渙,初六亦言之。《本義》以初柔,非濟渙之才,取九二之剛為馬。明夷六二亦柔也,諸家多取九三之剛為馬,而《本義》但曰救之速則免,何也?蓋渙下坎主九二,初欲救渙之速,非假二之剛健中正不可。明夷下離主六二,六二文明中正,救傷之速,有不必假於三者。
○鄭氏剛中曰:大抵救傷拯渙,非健速不可,故皆以馬壯言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六二之吉,順以則也。
傳:六二之得吉者,以其順處而有法則也。則,謂中正之道。能順而得中正,所以處明傷之時,而能保其吉也。
○臨川吳氏曰:六二以柔居中,為順而有則,故能得強壯之馬,以拯己之傷,而有吉也。
九三: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貞。
傳:九三,離之上,明之極也。又處剛而進,上六,坤之上,暗之極也。至明居下而為下之上,至暗在上而處窮極之地,正相敵應,將以明去暗者也。斯義也,其湯、武之事乎!南,在前而明方也。狩,畋而去害之事也。南狩,謂前進而除害也。當克獲其大首,大首,謂暗之魁首,上六也。三與上正相應,為至明克至暗之象。不可疾貞,謂誅其元惡舊染汚俗,未能遽革,必有其漸革之遽,則駭懼而不安,故酒誥云:惟殷之廸諸臣,惟工乃湎于酒,勿庸殺之,姑惟教之。至於既久,尚曰餘風未殄,是漸漬之俗,不可以遽革也,故曰不可疾貞。正之不可急也,上六雖非君位,以其居上而暗之極,故為暗之主,謂之大首。
《本義》:以剛居剛,又在明體之上,而屈於至暗之下,正與上六闇主為應,故有向明除害,得其首惡之象。然不可以亟也,故有不可疾貞之戒。成湯起於夏臺,文王興於羑里,正合此爻之義,而小事亦有然者。
○建安丘氏曰:他卦三與上為正應,在明夷則為以至明伐至暗之象也,故曰明夷于南狩。南者,進而在前之方。狩者,畋而去之之事。大首,指上六。得其大首者,殲厥渠魁也。九三出而專南狩之權,以應上六柔暗之敵,為民除害,一舉而獲其首惡之大者。然九三以剛居剛,又有不可疾貞之戒。不可疾貞者,猶冀其改過遷善,則伐可不舉矣。
○雲峰胡氏曰:初无位可去,則去之宜速。二在位可救,則救之宜速。若九三至明之極,與上至暗之極者為應,不可復救矣。故有向明除害,得其首惡之象。然二之救難可速也,三之除害不可速也,故又有不可疾貞之戒。武王須假五年,其得此歟?
○西溪李氏曰:武王處明夷,則以不可疾為貞。箕子處明夷,則以利艱為貞。各當其事也。
○隆山李氏曰:雜卦云:晉晝則明夷為夜。又曰:明夷誅則晉為賞。錫馬三接,賞也。南狩得大首,誅也。
○白雲郭氏曰:不可疾者,離之性,失之過則暴,故戒。
【原文】象曰:南狩之志,乃得大也。
傳:夫以下之明,除上之暗,其志在去害而已。如商、周之湯、武,豈有意於利天下乎?得其大首,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。志苟不然,乃悖亂之事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三在明體之上,以昭去昏,以順取逆。持此以往,則南狩可以大得志矣。
○中溪張氏曰:是狩也,必有湯、武之志,然後可以行湯、武之事也。
六四:入于左腹,獲明夷之心,于出門庭。
傳:六四以陰居陰,而在陰柔之體,處近君之位,是陰邪小人居高位,以柔邪順於君者也。六五明夷之君位,傷明之主也。四以柔邪順從之,以固其交。夫小人之事君,未有由顯明以道合者也,必以隱僻之道自結於上。右當用,故為明顯之所;左不當用,故為隱僻之所。人之手足皆以右為用,世謂僻所為僻左,是左者隱僻之所也。四由【一有是字】隱僻之道,深入其君,故云入于左腹。入腹,謂其交深也。其交之深,故得其心。凡奸邪之見信於其君,皆由奪其心也。不奪其心,能无悟乎?于出【一作出于】。門庭既信之于心【一作既奪其心】。而後行之於外也。邪臣之事暗君,必先蠱其心,而後能行於外。
《本義》:此爻之義未詳。竊疑左腹者,幽隱之處,獲明夷之心。于出門庭者,得意於遠去之義。言筮而得此者,其自處當如是也。蓋離體為至明之德,坤體為至闇之地,下三爻明在闇外,故隨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。六四以柔正居闇地而尚淺,故猶可以得意於遠去。五以柔中居闇地而已迫,故為内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。上則極乎闇矣,故為自傷其明以至於闇,而又足以傷人之明。蓋下五爻皆為君子,獨上一爻為闇君也。
○朱子曰:明夷下三爻皆說明夷,是明而見傷者。六四爻說者却以為是奸邪之臣,先蠱惑其君心,而後肆行於外。殊不知上六是暗主,六五却不作君說。六四之與上六,既非正應,又不相比,又况下三爻皆說明夷是好底,何獨此爻却作不好說?以意觀之,六四居闇地尚淺,猶可以得意而遠去,故雖入於幽隱之處,猶能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也。故小象曰:獲心意也。上六不明晦,則是合下已是不明,故初登于天,可以照四國而不免;後入于地,則是始於傷人之明,而終於自傷以墜其命矣。呂原明以為唐明皇可以當之,蓋言始明而終暗也。
○于出門庭,言君子去暗尚遠,可以得其本心而遠去。
○雲峰胡氏曰:腹,坤象,故坤體之下有左腹象。自明之暗,有入于幽隱之象。左僻為幽,腹在内為隱。諸家皆以入于左腹,為小人左道惑君。
《本義》謂:上為暗主,傷人之明者。下五爻皆君子之明,為其所傷者。初、二、三明在暗外,至四則明將入于暗中。然比之六五,則暗尚淺,猶可得意于遠去。坤有腹象,入于左腹,自離而入于坤也。坤偶有門象,于出門庭,猶可去而出乎坤也。獲明夷之心者,微子之自靖。出門庭者,微子之行遯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坤為腹。左者,隱僻之所也。六四進居坤體之下,故曰入于左腹。傷人之明者,上也。六四深入其腹,而得其傷明之心,故曰獲明夷之心。幸而四與上同體,于此而得其密意,知上之闇主不可輔,舍而去之,以就九三之明,故有于出門庭之象。此微子於紂為同姓肺腑之親,知其意之不可諫,舍商紂而歸武王。書云:吾家耄遯于荒,我不顧行遯。正得此爻之義矣。
○雙湖胡氏曰:節初九戶庭指九二,九二門庭指六三。陽為戶,陰為門。今六四稱門庭,蓋指本爻之象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入于左腹,獲心意也。
傳:入于左腹,謂以邪僻之道入于君,而得其心意也。得其心,所以終不悟也。
六五:箕子之明夷,利貞。
傳:五為君位,乃常也。然易之取義,變動隨時。上六處坤之上,而明夷之極,隂暗傷明之極者也。五切近之,聖人因以五為切近至暗之人,以見處之之義,故不專以君位【一作義】。言上六隂暗傷明之極,故以為明夷之主。五切近傷明之主,若顯其明,則見傷害必矣。故當如箕子之自晦藏,則可以【一无以字】免於難。箕子,商之舊臣,而同姓之親,可謂切近於紂矣。若不自晦其明,被禍可必也。故佯狂為奴,以免於害。雖晦藏其明,而内守其正,所謂内難而能正其志,所以謂之仁與明也。若箕子,可謂貞矣。以五陰柔,故為之戒云利貞,謂宜如箕子之貞固也。若以君道言,義亦如是。人君有當含晦之時,亦外晦其明,而内正其志也。
《本義》:居至闇之地,近至闇之君,而能正其志,箕子之象也,貞之至也。利貞以戒占者。
《或問》:商之三仁,其行不同,而同於至誠惻怛之意。微子之去,欲存宗祀,比干之死,欲紂改行,可見其至誠惻怛處。不知箕子至誠惻怛何以見?
○朱子曰:箕子、比干都是一樣心,箕子偶然不衝著紂之怒,自不殺他。然他見比干恁地死,若更死諫,无益於國,徒使人君有殺諫臣之名在他處,此最難。微子去却易,比干一向諫死,又却索性。箕子在半上落下,最是難處,被他監繫在那裏,不免佯狂。所以易中特說箕子之明夷,可見其難處。故彖曰:利艱貞,晦其明也。内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他外雖狂,而心則定也。
○爻說貞而不言艱者,蓋言箕子則艱可見,不必更言之。
○進齋徐氏曰:上六為明夷之主,則闇君也,而六五近之。雖當明夷之時,然居位得中,守其明而不息,此箕子之貞也。
○王氏湘卿曰:微子去之,利而不貞。比干諫而死,貞而不利。惟箕子囚奴,利且正也。以六居五,乃能利貞。
○中溪張氏曰:爻言利貞,即彖所謂利艱貞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士大夫處平時易,處明夷之時難。處明夷之時,為微子、比干猶易,為箕子難。微子已去,不可復去。比干已死,不必復死。内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此殷有三仁,而爻獨以箕子言之也。易以意為主,此卦之意主於上六,故以象暗君,則君位不在五。諸卦意有類此者,唯學者識之。
【原文】象曰:箕子之貞,明不可息也。
傳:箕子晦藏,不失其貞固,雖遭患難,其明自存,不可滅息也。若逼禍患,遂失其所守,則是亡其明,乃滅息也。古之人如揚雄者是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箕子之明,可晦而不可息者,蓋其明在内故也。
上六:不明晦,初登于天,後入于地。
傳:上居卦之終,為明夷【一作夷明】之主,又為明夷之極。上至高之地,明在至高,本當遠照,明既夷傷,故不明而反昏晦也。本居於高,明當及遠,初登于天也。乃夷傷其明而昏暗,後入于地也。上明夷之終,又坤陰之終,明傷之極者也。
《本義》:以陰居坤之極,不明其德,以至於晦。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,終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,故其象如此,而占亦在其中矣。
○朱子曰:明夷未是說暗之主,只是說明而被傷者,乃君子也。上六方是說暗君。
○王氏湘卿曰:前五爻言明夷,猶有明可夷也。上居明夷之極,无明可夷,直不明而晦矣。
○雲峰胡氏曰:下三爻以明夷為句首,四則明夷之辭在句中。上六不曰明夷,而曰不明晦,蓋惟上六不明而晦,所以五爻之明,皆為所夷矣。始則居高位而傷人之明,終則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。爻設為此象,以為後世人主之大戒。人之明未必傷也,卒乃自傷而遂隕絶厥命,則亦何益之有哉?如紂者亦可鍳矣。
○雙湖胡氏曰:下五爻皆設明夷,是有明而見傷者也。上一爻說不明晦,是實晦而不明者也。以卦言,則傷離之明者在坤,坤為晦;以爻言,則傷下五爻之明者在上,上獨為晦,各有不同也。五上為天,有登天之象。坤地至上方成,又有入地之象。嘗觀朱子贊易曰:理定既實,事來尚虚。用應始有,體該本无。此文王、周公為垂世立教而作易,豈欲故以明夷一卦紀商、周之事哉?卦爻自有此象,則繫此辭。自後世觀之,非特箕子一爻,紂君臣當時事體,无一不與明夷卦爻相似耳。若謂先因此事而後為此辭,則六十四卦只載六十四事,文王、周公之志荒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初登于天,照四國也;後入于地,失則也。
傳:初登于天,居高而明,則當照及四方也。乃被傷而昏暗,是後入于地,失明之道也。失則,失其道也。《本義》:照四國,以位言。
○建安丘氏曰:明夷六二受人之傷者,以其順則,故卒能自全其明而免禍。上六傷人之明者,以其失則,故至於自墜厥命而喪邦。則者,君道之正也,其可失乎?
○雲峰胡氏曰:離之照四國,以德言。此之照四國,以位言爾。則者,不可踰之理。失則所以為紂,順則所以為文王。
○進齋徐氏曰:下三爻離體,明也。上三爻坤體,暗也。上六暗極,所以為明夷之主也,故不言明夷。下五爻皆所以處明夷之道,而有遠近淺深之殊者也,故皆言明夷。初明雖傷,去上最遠,垂翼而已。二則傷股而害已深矣,以其在下居中,去上猶遠,有可拯之道也。三則與上為正應,可以南狩而獲其大首矣。四入坤晦之門庭,其暗尚淺,有可去之道。五則廹近于難,義不可去,亦惟艱貞自晦其明而已。此紂之時,聖賢所處之道不同有如此。
○建安丘氏曰:明夷以二體言,則離明為坤暗所傷。以六爻言,則上一爻為暗君,自五而下皆為所傷。所以下五爻皆曰明夷,此受傷者也。上一爻曰不明晦,而獨不言明夷,此傷人之明者也。今以商、周之事槩論,則上一爻極暗,為紂之昏棄。五近晦,為箕子之囚奴。四與上同體,避暗就明,為微子之遯去。三與上應,以明尅時,為武王之伐紂。二在大臣之位,藏明於暗,為文王之羑里。初去暗稍遠,見傷即避,其伯夷、太公居海濱之事乎?明夷六爻之義,於此可見矣。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
【点校底本】:《欽定四庫全書》第二十八册經部二十二(文渊阁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