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明]胡广等敕纂《周易传义大全•卷十四》

[明]胡广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明]胡廣等敕纂《周易傳義大全•卷十四》

傳:解序卦蹇者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物无終難之理,難極則必散。解者,散也,所以次蹇也。為卦震上坎下,震,動也;坎,險也。動於險外,出乎險也,故為患難解散之象。又震為雷,坎為雨,雷雨之作,蓋陰陽交感,和暢而緩散,故為解。解者,天下患難解散之時也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卦辞:

解,利西南,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【解,音蟹。彖傳、大象竝同】。

傳:西南,坤方。坤之體廣大平易,當天下之難方解,人始離艱苦,不可復以煩苛嚴急治之,當濟以寛大簡易,乃其宜也。如是則人心懷而安之,故利於西南也。湯除桀之虐而以寛治,武王誅紂之暴而反商政,皆從寛易也。无所往,其來復,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无所往,謂天下之難已解散,无所為也。有攸往,謂尚有所當解之事也。夫天下國家,必紀綱法度廢亂而後禍患生。聖人既解其難而安平无事矣,是无所往也。則當脩復治道,正紀綱,明法度,進復先代明王之治,是來復也。謂反正理也,天下之吉也。其,發語辭。自古聖王救難定亂,其始未暇遽為也,既安定則為可久可繼之治。自漢以下,亂既除則不復有為,姑隨時維持而已,故不能成善治,蓋不知來復之義也。有攸往,夙吉,謂尚有當解之事,則早為之乃吉也。當解而未盡者,不早去則將復盛;事之復生者,不早為則將漸大,故夙則吉也。

○朱子曰:无所往,其來復,吉。《程傳》以為天下之難已解而安平无事,則當脩復治道,正紀綱,明法度,進復先代明王之治。夫禍亂既平,正合脩治道,求復三代之規模,却只便休了。兩漢以來,人主還有理會正心誠意否?須得人主如窮閻陋巷之士,治心脩身,講明義理,以此應天下之務,用天下之才,方見次第。

《本義》:解,難之散也。居險能動,則出於險之外矣,解之象也。難之既解,利於平易安靜,不欲久為煩擾。且其卦自升來,三往居四,入於坤體,二居其所,而又得中,故利於西南平易之地。若无所往,則宜來復其所而安靜。若尚有所往,則宜早往早復,不可久煩擾也。

○節齋蔡氏曰:坎難震動,動則離乎難,解之義也。利西南者,坎震東北之卦也。難解於東北,至西南則无不利矣。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往,進也。來復,退歸也。謂二難既解,則居中以復其安静也,主内象言。有攸往,夙吉。夙,早也。難有未解者,當急往而解之,不可久擾也,主外象言。

○雲峰胡氏曰:蹇解西南,皆取後天對待。蹇下體艮東北隅,與西南對。解二體坎震,震東坎北,亦與西南對。蹇未解,且利西南,既解可知矣。蹇言不利東北,解不言者,蹇方止於險中,故言利平易,不利險阻。解已出險外,故但言平易之利,不言險阻之不利。大扺解之時,以平易為利,畧有苛急,即非利。以安靜為吉,久為煩擾,即非吉。《本義》曰:若無所往,則宜來復其所而安靜,是以安靜為吉也。曰:若有所往,則宜早往早復,不可久為煩擾,亦以安靜為吉也。《本義》兩若字,未定之辭,顧其時何如耳。然其吉也,則皆在於來復而已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彖传:

彖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

傳:坎險震動,險以動也。不險則非難,不動則不能出難。動而出於險外,是免乎險難也,故為解。

《本義》:以卦德釋卦名義。

○白雲郭氏曰:遇險而止者,才之不足也。遇險而動者,才之有餘也。以有餘之才,故能動而免乎險,所以為解也。

○臨川吳氏曰:解者,險難釋散之時也。坎險在内,震動在外,是動而出乎險之外,得以脱免於險難也。

○隆山李氏曰:以畫觀之,四陰二陽,坎險在前,是為蹇。四陰二陽,坎險已過,是為解。則解者,蹇之反也。以卦觀之,坎上震下為屯,坎下震上為解。則解者,屯之反也。屯、蹇者,難之方興。解則難之已散。蹇之止于險下,固不若屯之動于險中。屯之動于險中,又不若解之動于險外也。

【原文】解,利西南,往得眾也;

傳:解難之道,利在廣大平易,以寛易而往濟解,則得衆心之歸也。

進齋徐氏曰:往得衆,指四也。坤為衆,變坤成震,九四往趍於西南平易之地,則得衆心而無難矣,豈非利乎?

○白雲郭氏曰:解利西南,往得衆者,西南得朋之地也。得朋而動,乃能濟險,故蹇之大蹇朋來,與解之朋至斯孚,皆一道也。

【原文】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;

傳:不云无所往,省文爾。救亂除難,一時之事,未能成治道也。必待難解无所往,然後來復先王之治,乃得中道,謂合宜也。

進齋徐氏曰:乃得中,指二也。蓋天下禍亂已散,來則復返於安靜之域,不事煩擾,此以靜而吉也。

【原文】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

傳:有所為,則夙吉也。早則往而有功,緩則惡滋而害深矣。

《本義》以卦變釋卦辭。坤為衆,得衆,謂九四入坤體。得中、有功,皆指九二。

○西溪李氏曰:未可以往,則以來復為中。今難既解,則往而有功矣。

○進齋徐氏曰:往有功,亦指二也。謂當時或有未解之難,則宜亟往而散之。夙則有功,此又以速而吉也。

○建安丘氏曰:大抵處時方平者易緩,除惡不盡者易滋。聖人於患難方平之際,既不欲人以多事自疲,又不欲人以无事自怠也。

【原文】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解之時大矣哉。

傳:既明處解之道,復言天地之解,以見解時之大。天地之氣開散交感而和暢,則成雷雨,雷雨作而萬物皆生發甲拆,天地之功由解而成,故贊解之時大矣哉!王者法天道,行寛宥,施恩惠,養育兆民,至於昆蟲草木,乃順解之時,與天地合德也。

《本義》極言而贊其大也。

○朱子曰:陰陽之氣閉結之極,忽然迸散出做這雷雨,只管閉結了,若不解散,如何會有雷雨作?小畜所以不能成雷雨者,畜不極也。

○厚齋馮氏曰:以天地推廣卦義而贊之。作,興也。拆,分裂也。雷雨為屯,故雷雨作為解。雨自天施,雷出地,天地解也。雲雷二卦象,百果草木四陰象,或甲或拆,得二陽而發育也。

○王氏曰:天地否結,則雷雨不作,交通感散,雷雨乃作。雷雨之作,則險厄者亨,否結者散,故百果草木皆甲拆也。

○誠齋楊氏曰:當解之時,如冬閉之久,而忽逢春生,天地之凝者散,雷雨之静者作,萬物之甲者拆。大哉,解之時乎!

○進齋徐氏曰:雷雨作者,氣之解也;百果草木皆甲拆者,形之解也。形隨氣而解,則屈者伸,鬱者暢,生意流行,充周普徧,解之時其大矣哉!

○中溪張氏曰:剝之碩果不食者,藏天地生物之仁也;解之百果草木皆甲拆者,發天地生物之仁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解上下體易為屯,動乎險中為屯,動而出乎險之外為解。屯象草穿地而未申,解則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。蹇、解得中,皆指坎中而言。蹇之中在五,往則得中;解之中在二,无所往而來乃得中。當蹇之未解,必動而免乎險,方可以為解。蹇之既解,即宜安静而不可久煩擾,故蹇之時以往居五為中,既解之時以復其安靜則為中也,是之謂時中。故蹇之時用,解之時義,聖人皆極言而贊其大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象传:

【原文】象曰: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
傳:天地解散而成雷雨,故雷雨作而為解也。與明兩而作離語不同。赦釋之,宥寛之。過失則赦之可也,罪惡而赦之則非義也,故寛之而已。君子觀雷雨作解之象,體其發育則施恩仁,體其解散則行寛釋也。

○建安丘氏曰:雷雨交作,天地以之而解萬物之屯。赦過宥罪,君子以之而解萬民之難。

○雙湖胡氏曰:坎在上為雲,在下為雨。方雲雷為屯,則陰陽之未通。今雷雨作解,則陰陽之已通矣。屯其為難之始,解其解屯之難者歟?

○雲峰胡氏曰:《程傳》云:過失則赦之可也,罪惡而赦之非義也,寛之而已。蓋雷雨者,造化與物更新之仁也。赦過宥罪,君子與民更新之仁也,而有義存焉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夫雷雨交作則為解,雷者天之威,雨者天之澤。威中有澤,刑獄之有赦宥也。有過者赦而不問,有罪者宥而從輕,此君子所以推廣天地之仁心也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初六:

初六:无咎。

傳:六居解初,患難既解之時,以柔居剛,以陰應陽,柔而能剛之義。既无患難,而自處得剛柔之宜【一有字】患難既解,安寧无事,唯自處得宜,則為无咎矣。方解之初,宜安靜以休息之,爻之辭寡,所以示意。

《本義》:難既解矣,以柔在下,上有正應,何咎之有?故其占如此。

○隆山李氏曰:震陽動乎險上,初與為應,藉以解散于屯、蹇者,安有咎哉?

○雲峰胡氏曰:恒九二悔亡,大壯九二貞吉,解初六无咎,三爻之占只二字,其言甚簡,象在爻中,不復言也。但恒、大壯占在本爻,此占在應爻,又兼方解之初,宜安靜以休息之,爻之辭寡,亦所以示意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
傳:初四相應,是剛柔相際接也。剛柔相際,為得其宜。難既解而處之,剛柔得宜,其義无咎也。

○節齋蔡氏曰:際,謂交際。柔居解初,入坎尚淺,而承剛應剛,得剛柔交際之宜,難必解者也,故曰義无咎也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居解之初,患難方散之時也。初才柔位卑,未能有為,幸而初四相應,剛柔交際,以此處解揆之,於義自无咎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初六无咎,有占无象。剛柔之際,舉初與四之象,以明占也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九二:
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
傳:九二以陽剛得中之才,上應六五之君,用於時者也。天下小人常衆,剛明之君在上,則明足以照之,威足以懼之,剛足以斷之,故小人不敢用其情。然尤常存警戒,慮其有間而害正【一作政】也。六五以陰柔居尊位,其明易蔽,其威易犯,其斷不果而易惑。小人一近之,則移其心矣。况難方解而治之初,其變尚易,二既當用,必須能去小人,則可以正君心而行其剛中之道。田者,去害之事。狐者,邪媚之獸。三狐,指卦之三陰,時之小人也。獲,謂能變化除去之,如田之獲狐也。獲之則得中直之道,乃貞正而吉也。黄,中色。矢,直物。黄矢,謂中直也。羣邪不去,君心一入,則中直之道无由行矣。桓敬之不去,武三思是也。

《本義》:此爻取象之意未詳。或曰:卦凡四陰,除六五君位,餘三陰即三狐之象也。大抵此爻為卜田之吉占,亦為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。能守其正,則无不吉矣。

○劉氏彞曰:狐者,性柔而情奸,晝伏而夜動,小人道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當解之時,四欲其解拇,上欲其射隼,三則直以負且乘,明其為小人,五則直欲其退小人。一卦六爻,而去小人者居其五,此爻謂之獲狐者。狐,邪媚之獸,所以形容小人者尤切。九剛直而二得中,故《本義》以為去邪媚,得中直之象。蓋中直與邪媚相反,中則无有不正,故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
傳:所謂貞吉者,得其中道也。除去邪惡,使其【一无字】中直之道得行,乃正而吉也。

○中溪張氏曰:九二所以攷守正之吉者,以其能得居中之道也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六三:
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
傳:六三陰柔,居下之上,處非其位,猶小人宜在下以負荷,而且乘車非其據也,必致寇奪之至,雖使所為得正,亦可鄙吝也。小人而竊盛位,雖勉為正事,而氣質卑下,本非在上之物,終可吝也。若能大正,則如何?曰:大正非陰柔所能也,若能之,則是化為君子矣。三陰柔,小人宜在下,而反處下之上,猶小人宜負而反乘,當致宼奪也。難解之時,而小人竊位,復致宼矣。

《本義》:繫辭備矣。貞吝,言雖以正得之,亦可羞也。唯避而去之,為可免耳。

○朱子曰:六居三,大率少有好底負且乘。聖人到這裏,又見得有箇小人乘君子之器底象,故又於此發出這箇道理來。

○臨川王氏曰:負者,小人之事。六,小人之材也。乘者,君子之器。三,君子之位也。

○南軒張氏曰:小人乘君子之器,乃所以招宼而起禍。貞固守此,寧不可吝乎?

○雲峰胡氏曰:六才柔,當上負乎四,負小人之事也。三志剛,欲下乘乎二,乘君子之器也。寇,上象。解難莫切於解小人。六三負者而乘君子之器,小人據非其分,宼至自致之也。

《本義》謂:唯避而去之,為可免耳。蓋使三能避而去之,是三自解之也,宼亦當解而去矣。

雙湖胡氏曰:六爻中唯三為吝,而不言凶咎者,終是以卦體吉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,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。

傳:負荷之人,而且乘載,為可醜惡也。處非其據,德不稱【一作其器,則宼戎之致,乃已招取,將誰咎乎?聖人又於繫辭明其致宼之道,謂作易者其知盗乎?盜者乘釁而至,苟无釁隙,則盜安能犯?負者小人之事,乘者君子之器。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非其所能安也,故盜乘釁而奪之。小人而居君子之位,非其所能堪也,故滿假而陵慢其上,侵暴其下。盜則乘其過惡而伐之矣。伐者,聲其罪也。盜,横暴而至者也。貨財而輕慢其藏,是教誨乎盜使取之也。女子而妖冶其容,是敎誨淫者使暴之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是招盜使奪之也。皆自取之之謂也。

雷氏曰:負且乘,小人自以為榮,而君子所恥,故可醜。宼小則為盜,大則為戎,任使非人,則變解而蹇,天下起戎矣。已所致也,復誰咎哉?

○中溪張氏曰:負販之人,而且乘車,處非其據,竊位而已,亦可醜也。宼戎之至,自我招之,將誰咎乎?我指三也,戎指上也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九四:
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【解,佳買反,象同

傳:九四以陽剛之才居上位,承六五之君,大臣也,而下與初六之陰為應。拇,在下而微者,謂初也。居上位而親小人,則賢人正士遠退矣。斥去小人,則君子之黨進而誠相得也。四能解去初六之陰柔,則陽剛君子之朋來至而誠合矣。不解去小人則已之,誠未至,安能得人之孚也?初六其應,故謂遠之為解。

《本義》:拇,指初。初與四皆不得其位而相應,應之不以正者也。然四陽而初陰,其類則不同矣。若能解而去之,則君子之朋至而相信也。

○朱子曰:四與初皆不得正,四能解而拇者,以四雖陰位,而才則陽,與初六陰柔則為有間,所以能解去其拇,故得陽剛之朋類至而相信矣。

○進齋徐氏曰:朋,謂二。四與二皆剛,故曰朋。解之時,陽能解陰,剛能解柔。九四欲解初六在下之陰,解而拇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

《本義》謂:四陽初陰,其類不同。初應四,固无可咎。自四觀之,九二非應類也,初六雖應,非類也。必去初六非類之陰,則九二之陽朋至而相信。

《本義》但曰君子之朋,意可見矣。

【原文】象曰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

傳:四雖陽剛,然居陰於正,疑不足,若復親比小人,則其失正必矣。故戒必解其拇,然後能來君子,以其處未當位也。解者,本合而離之也。必解拇而後朋孚,蓋君子之交,而小人容於其間,是與君子之誠未至也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四以剛居柔,故有未當位之戒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六五:
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【解音蟹,象同

傳:六五居尊位,為解之主,人君之解也。以君子通言之,君子所親比者,必君子也。所解去者,必小人也。故君子維有解,則吉也。小人去,則君子進矣,吉孰大焉。有孚者,世云見驗也,可驗之於小人。小人之黨去,則是君子能有解也。小人去,則君子自進,正道自行,天下不足治也。

《本義》:卦凡四陰,而六五當君位,與三陰同類者,必解而去之,則吉也。孚,驗也。君子有解,以小人之退為驗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爻位吉凶无常,原其卦體之休咎,觀其時物之向背,或指而云吉,或戒而示凶,作易者自有微權也。此爻曰君子維有解吉者,五得中,可為君子。六為陰,亦類小人。君子有解之吉,必以小人之去為驗也。九二以陽居臣位,三陰非類也,必解而去之,乃吉。六五以陰居尊位,三陰同類也,不解而去之,失君道矣,吉未可知也。卦唯四五言解,四能解非類之小人,可以來君子。五能解同類之小人,亦可驗其能為君子。

○建安丘氏曰:險難,小人之為也。小人情狀最為不一,狐以言其蠱惑,隼以言其鷙害,拇以言其附麗,負且乘以言其僭竊也。聖人於諸爻所以斥六三者,已極其形容矣,至此復明以小人斥之。斥之以小人者,所以顯其罪而去之也。然生天下之難者,莫甚於小人;而人君能解天下之難者,莫大於君子。唯六五之君,得君子以為解難之助,此小人之所以心服而退聼也。

○雙湖胡氏曰:嘗觀卦體不吉,諸爻雖得位,以剛中正之君,幾濟之不足,蹇之九五是也。卦體既吉,諸爻雖不得位,以柔不中正之主,亦處之有餘,解之六五是也。以是知卦有小大,實係卦體,而不專係六爻,於此可以見矣。然解六五不過為守成之常君,蹇九五則實為撥亂之英主,遇蹇、困而非如是之君,生人之類復何賴焉?吁!此易之所以為易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傳:君子之所解者,謂退去小人也。小人去,則君子之道行,是以吉也。

【原文】解卦䷧上六:

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【射,食亦反。隼,荀尹反】。

傳:上六尊高之地,而非君位,故曰公,但據解終而言也。隼,鷙害之物,象為害之小人。墉,牆内外之限也。害若在内,則是未解之時也;若出墉外,則是无害矣,復何所解?故在墉上,離乎内而未去也。云高,見防限之嚴而未去者。上,解之極也。解極之時,而獨有未解者,乃害之堅強者也。上居解極,解道已至,器已成也,故能射而獲之。既獲之,則天下之患解已盡矣,何所不利?夫子於繫辭復伸其義曰:隼者,禽也;弓矢者,器也;射之者,人也。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?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。語成器而動者也。鷙害之物在墉上,苟无其器,與不待時而發,則安能獲之?所以解之之道,器也;事之當解,與已解之之道至者,時也。如是而動,故无括結,發而无不利矣。括結,謂阻礙。聖人於此發明藏器待時之義。夫行一身至於天下之事,苟无其器,與不以時而動,小則括塞,大則喪敗。自古喜有為而无成功,或顛覆者,皆由是也。

《本義》:繫辭備矣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公者,大臣之稱,即上六也。隼者,鷙害之禽也。六三,其小人之鷙者乎?三負且乘,竊據高位,乃高墉也。上與六三既无應,乃其敵也。故公用射六三之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矣。

○雲峰胡氏曰:九二剛中,視三柔而不中,象狐之邪媚。上柔正,視三居剛不正,又象隼之鷙害。繋辭以三為小人,以上為藏器待時之君子。卦六爻唯上六獨正,故又以象君子也。易於震動多有戒辭,今於動之極而曰无不利,自坎而進於震,經歷險阻而後動,動必不妄也。繫辭曰:待時而動,待解終也。曰:成器而動,器至終而成也。

○厚齋馮氏曰:解之時,諸爻皆不當位,故以二五得中為貴,以剛爻皆出險為尚。唯上一爻當位,故无不利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【解,佳買反】。

傳:至解終而未解者,悖亂之大者也。射之所以解之也,解則天下平矣。

○節齋蔡氏曰:悖,逆也。解悖,謂解三之悖逆,而卒得其順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諸爻唯六三為小人之尤,亦可醜也,猶未見其為惡以解悖也。悖之一字,其惡著矣。

○建安丘氏曰:解,散也,散天下之難也。然小人者,難之根,故蹇難之後,猶當思於去小人。解,去小人之卦也。在卦以六三一陰為主,其爻曰:負且乘,致寇至。言三以小人陰險之才,處非其據,而召天下之兵也。在諸爻皆欲去三者,二在三下而言獲狐者,獲三也;四處三上而言解拇者,解三也;上與三應而言射隼者,射三也;五解之王而言有孚于小人者,退三也。觀上下諸爻,莫不一唯六三之去,小人不去,難根不除,此作是正人之所深懼也。唯初六才柔位卑,不任解難之責,故爻无他辭,但曰无咎而已。此解六爻之大旨也。

周易傳義大全卷十四

<經部,易類,周易傳義大全>
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
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
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
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

【点校底本】:《欽定四庫全書》第二十八册經部二十二(文渊阁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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