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-[明]胡广等敕纂《周易传义大全•卷十七》

[明]胡广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-[明]胡廣等敕纂《周易傳義大全•卷十七》

傳:革序卦: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井之為物,存之則穢敗,易之則清潔,不可不革者也,故井之後受之以革也。爲卦兌上離下,澤中有火也。革,變革也。水火相息之物,水滅火,火涸水,相變革者也。火之性上,水之性下,若相違行,則睽而已。乃火在下,水在上,相就而相尅,相滅息者也,所以為革也。又二女同居,而其歸各異,其志不同,為不相得也,故為革也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卦辞:

革,已日乃孚,元亨利貞,悔亡。

傳:革者,變其故也。變其故,則人未能遽信,故必已日,然後人心信從。元亨利貞悔亡,弊壞而後革之,革之所以致其通也。故革之而可以大亨,革之而利於正道,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。无變動之悔,乃悔亡也。革而无甚益,猶【一有有字】可悔也,況反害乎?古人所以重改作也。

《本義》:革,變革也。兌澤在上,離火在下,火然則水乾,水決則火滅。中少二女,合為一卦,而少上中下,志不相得,故其卦為革也。變革之初,人未之信,故必已日而後信。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德,而外有和說之氣,故其占為有所更革,皆大亨而得其正。所革皆當,而所革之悔亡也。一有不正,則所革不信不通,而反有悔矣。

○朱子曰:鄭東卿解革卦,以為風爐,亦解得好。初爻為爐底,二爻為爐眼,三四五爻是爐腰處,上爻是爐口。

卦中要看得親切,須是兼象看,但象不傳了。鄭東卿易專取象,如以鼎為鼎,革為爐,小過為飛鳥,亦有義理。其他更有好處,亦有杜撰處。

○合沙,鄭氏曰:革有鼎,革生為熟之象,故爐鞴之象為正。蓋以離火鼔鑄兌金,從革也。革而受之以鼎者,以鼔鑄成鼎也。

○沙隨程氏曰:澤火不相遇則睽,相遇則革。革也者,從其所勝而已。

○隆山李氏曰:巳日乃孚,言不信于方革之時,而信于己革之日也。

○王氏曰:民可與習常,難與通變;可與樂成,難與慮始。革之道,所以已日乃孚也。

進齋徐氏曰:元亨利貞悔亡者,變有大通之理也。然必利於貞,則其悔可亡;變不以貞,則事有不可勝悔者,古人所以重改作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日,離象。日入澤,有已日象。革必已日乃孚者,民難與慮始。革之初,人未遽信,必已日而後信也。離明則約義理而非妄革,兌說則隨時勢而非強革,此所謂革之貞也。不貞,則所革人不信,事不通,悔不亡矣。凡彖未有言悔亡者,此獨言之,重改革也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彖传:

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

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

傳:澤火相滅息。又二女志不相得,故為革息,為止息,又為生息。物止而後有生,故為生義。革之相息,謂止息也。

○程子曰:息訓為生者,蓋息則生矣。一事息則一事生,中无間斷,碩果不食,則便為復也。寒往則暑來,暑往則寒來,寒暑相推而歲成焉。

《本義》:以卦象釋卦名,義大略與睽相似,然以相違而為睽,相息而為革也。息,滅息也,又為生息之義,滅息而後生息也。

《或問》:革二女志不相得,與睽不同行,有二否?

○朱子曰:意則一也,但變韻而叶之爾。

○臨川王氏曰:澤火非如坎、離有隂陽相逮之道,其相遇則相息而已。其相息也,唯勝者能革其不勝者爾。

○隆山李氏曰:澤火相息,必有一勝。兌非北方之正水,少隂之氣不能以敵南方之正火。兌之隂畫下有二陽畫限之,而離火從下暵之,此火能革澤水也,故有温泉而无寒火。又曰:彖曰: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革彖曰: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。不同行不過有相離之意,故止於睽。不相得則不免有相克之事,故至於革。

○雲峰胡氏曰:卦以相違為睽,相息為革,而既濟水在火上,不曰相息者,何也?坎之水,動水也,火不能息之。澤之水,止水也,止水在上而火炎上,故息。滅息之中有生息者存,猶人一吸一嘘而謂之一息,亦有止而復生之義也。

【原文】已日乃孚,革而信之。

傳:事之變革,人心豈能便信?必終日而後孚。在上者於改為之際,當詳告申令,至於已日,使人信之。人心不信,雖強之行,不能成也。先王政令,人心始以為疑者有矣,然其久也必信,終不孚而成,善治者未之有也。

【原文】文明以說,大亨以正,革而當,其悔乃亡【說,音悦。當,去聲】。

傳:以卦才言革之道也。離為文明,兌為說文。明則理无不盡,事无不察;說則人心和順。革而能照察事理,和順人心,可致大亨而得貞正。如是變革,得其至當,故悔亡也。天下之事,革之不得其道,則反致弊害,故革有悔之道。唯革之至當,則新舊之悔皆亡也。

《本義》:以卦德釋卦辭。

○白雲郭氏曰:明,故見於未革之先;說,故見於已革之後。

庸齋趙氏曰:變革之難,非内明而外說不可也。内明則見理必盡,外說則无咈於人情。

○雲峰胡氏曰:彖未有言悔亡者,惟革言之。革,易有悔也。必革而當,其悔乃亡。當字即是貞字。一有不貞,則有不信,有不通,皆不當者也。不當則不見革之亨,唯有革之悔。革而當,其悔乃亡,聖人慎之之意可知矣。

楊氏曰:革而當者,如盤庚之遷,始則其民之不孚,迨夫遷都一定,民情安然无所疑慮,其悔乃亡。使其革而不當,則是嬴秦取井田而阡陌之,取封建而郡縣之,取鄉遂而兵農之,安能免其所謂悔歟?

【原文】天地革而四時成,湯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乎人,革之時大矣哉。

傳:推革之道,極乎天地變易,時運終始也。天地隂陽,推遷改易而成四時,萬物於是生長成終,各得其宜,革而後四時成也。時運既終,必有革而新之者。王者之興,受命於天,故易世謂之革命。湯、武之王,上順天命,下應人心,順乎天而應乎人也。天道變改世,故【一作遷易,革之至大也,故贊之曰革之時大矣哉。

《本義》:極言而贊其大也。

○朱子曰:革是更革之謂,到這裏須盡翻轉更變一番,所謂上下與天地同流,豈曰小補之哉!小補之者,謂扶衰救弊,逐些補緝,如錮露家事相似。若是更革,則須徹底從新鑄造一番,非止補其罅漏而已。湯、武順天應人便如此。

○易言順天應人,後來盡說應天順人,非也。

○順天應人,革就革命上說,言順天理,應人心。

○李氏曰:夏革春而陽事畢,春革冬而隂事畢,時變係焉。湯革夏而為商,武革商而為周,天命係焉。

○建安丘氏曰:大而天地造化,密運潛移,革春而為夏,革秋而為冬,隂陽代謝,而四時以成。況古往今來,世代更變,則革夏而為商,革商而為周,非湯、武強為之也,不過順天應人而已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夫時未當革,聖人不能先時;時有當革,聖人不能後時。上順天命,下應人心,革而當,其可之謂時。故彖辭贊之曰:革之時,大矣哉!

○雲峰胡氏曰:順乎天而應乎人,革言之,兌亦言之。兌,悦也,順天理,應人心,悦道也。革,重事也,而必以悦道行之,其義大矣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象传:

【原文】象曰:澤中有火,革,君子以治曆明時。

傳:水火相息為革。革,變也。君子觀變革之象,推日月星辰之遷易,以治歷數,明四時之序也。夫變易之道,事之至大,理之至明,跡之至著,莫如四時。觀四時而順變革,則與天地合其序矣。

《本義》:四時之變,革之大者。

○朱子曰:澤中有火,水能滅火。此只是說隂盛陽衰。火盛則克水,水盛則克火。此是澤中有火之象,便有那四時改革底意思。君子觀這象,便去治歷明時。

○問:革象不曰澤在火上,而曰澤中有火。蓋水在火上,則水滅了火。不得見水決則火滅,火炎則水凅之義。曰:澤中有火,則二物竝在,有相息之象否?曰:亦是恁地。

○林艾軒說因革卦得歷法云:歷須年年改革,不改革便差了天度。此說不然。天度之差,蓋緣不曾推得那歷元定,却不因不改而然。歷豈是那年年改革底物?治歷明時,非謂歷當改革。蓋四時變革中,便有個治歷明時底道理。

○澤中有火,自與治歷明時不甚相干。聖人取象處,只是依稀地說,不曾確定指殺,只是見得這些意思便說。

○楊氏曰:相生相尅者,五行之自然。水上火下,相尅之義也。澤中有火,則相息必矣。然不有尅,何以相生?不有革,何以相因?君子觀革之象,知天地之屢革也如此。於歷數以推之,即時氣以明之,則千歲之日至,可坐而致者。此无他,治歷以明之也。

○臨川吴氏曰:此變革之至大者也。歷,謂日月五緯之躔次。時,謂春夏秋冬之代序。推日月而後可定四時,故治歷所以明時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四時以相生為革,離兌之交以相克為革。不相克,何以相生?善治歷者,當能明之。

○西溪李氏曰:晝夜者,一日之革。晦望者,一月之革。分至者,一歲之革。歷元者,无窮之革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初九:

初九:鞏用黃牛之革【鞏,九勇反】。

傳:變革,事之大也。必有其時,有其位,有其才,審慮而慎動,而後可以无悔。九以時,則初也。動於事初,則无審慎之意,而有躁易之象。以位,則下也。无時无援而動於下,則有潛妄之咎,而无體勢之重。以才,則離體而陽也。離性上而剛體健,皆速於動也。其才如此有為,則凶咎至矣。蓋剛不中而體躁,所不足者,中與順也。當以中順自固,而无妄動,則可也。鞏,局束也。革,所以包束。黄,中色。牛,順物。鞏用黄牛之革,謂以中順之道自固,不妄動也。不云吉凶,何也?曰:妄動則有凶咎,以中順自固,則不革而已,安得便有吉凶乎?

《本義》:雖當革時,居初无應,未可有為,故為此象。鞏,固也。黄,中色。牛,順物。革所以固物,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。其占為當堅確固守,而不可以有為。聖人之於變革,其謹如此。

○中溪張氏曰:鞏有拘束之義。革,皮之堅韌者也。革,下卦。離,黄牛象。初剛在外為革。蓋初處變革之始,在下則非可革之位,居初則非當革之時。上无應援,豈宜輕躁?但當用此中順之道,固執而堅守之,如用黄牛之革焉,而不可妄動以有為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革取卦名而義不同,猶噬嗑而取市合之義也。易道尚變,故賁之爻有不賁者存,損之爻有不損者在,而革亦不專言革也。反其義為黄牛之革,鞏而固之,戒其輕也。遯六二:執用黄牛之革。六柔順而二中正,中順之道所固有也。革初九:鞏用黄牛之革。離性上而剛不中,中順之道所不足也。下无位,上无應,不可有為,惟可固守中順之道而已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鞏用黃牛,不可以有為也。

傳: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,故當以中順自固也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六二:

六二: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

傳:以六居二,柔順而得中正。又文明之主,上有剛陽之君,同德相應。中正則无偏蔽,文明則盡事理,應上則得權勢,體順則无違悖。時可矣,位得矣,才足矣,處革之至善者也。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,又必待上下之信,故已日乃革之也。如二之才德,所居之地,所逢之時,足以革天下之弊,新天下之治。當進而上輔於君,以行其道,則吉而无咎也。不進則失可為之時,為有咎也。以二體柔而處當位,體柔則其進緩,當位則其處固。變革者,事之大,故有此戒。二得中而應剛,未至失於柔也。聖人因其有可戒之疑,而明其義耳,使賢才不失可為之時也。《本義》:六二柔順中正,而為文明之主,有應於上,於是可以革矣。然必已日然後革之,則征吉而无咎,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。

雲峰胡氏曰:一爻為一日,初至二已日也。初无位,二有位矣。初无應,二有應矣。柔順中正而文明,又有德矣。有德有位而有應,可革之時也。而必已日乃革之,寧詳緩无遽急也。如是則往吉而无咎,聖人謹重之意可見。卦曰已日乃孚,爻曰已日乃革者,君之革不待已日,其所革已日而後孚耳。臣待君之造始而後代終,故已日乃革之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彖言已日乃孚,爻言已日乃革,惟孚故能革也。

王氏曰:二五雖有澤火之異,同處厥中,隂陽相應,往必合志,不憂咎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已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
傳:已日而革之,征則吉而无咎者,行則有嘉慶也。謂可以革天下之弊,新天下之事,處而不行,是无救弊濟世之心,失時而有咎也。

進齋徐氏曰:六二當革之時,上應九五,其才文明,其體柔順,其位中正,備此三者,處革之至善者也。然猶已日而後革者,示不輕變也。故以之征行,則吉而无咎,而有可嘉之功也。凡卦中言嘉者,皆二與五應,如隨之孚于嘉,遯之嘉遯是也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九三:

九三:征凶,貞厲,革言三就,有孚。

傳: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,又居離之上,而不得中,躁動於革者也。在下而躁於變革,以是而行,則有凶也。然居下之上,事苟當革,豈可不為也?在乎守貞正而懷危懼,順從公論,則可行之不疑。革言,猶當革之論。就,成也,合也。審察當革之言,至於三而皆合,則可信也。言重慎之至,能如是,則必得至當,乃有孚也。已可信而衆所信也,如此則可以革矣。在革之時,居下之上,事之【一作】。當革,若畏懼而不為,則失時為害。唯當慎重之至,不自任其剛明,審稽公論,至於三就【一作】。而後革之,則无過矣。《本義》:過剛不中,居離之極,躁動於革者也,故其占有征凶貞厲之戒。然其時則當革,故至於革言三就,則亦有孚而可革也。

○朱子曰:革言三就,言三番結裹成就,如第一番商量,這個是當革不當革。說成一番,又更如此商量一番,至於三番,然後說成了,却不是三人來說。

○瀘川毛氏曰:火居澤下,能无危乎?往則凶而居則危,本爻適當其會也。

○建安丘氏曰:革之征一也,而二征吉、三征凶者,蓋以六居二,其才順而位中,及時而革,革而當者也,故以征則吉。以九居三,其才剛而位偏,過時而革,革之不當者也,故以征則凶。革雖同而時位異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革貴乎中,初九不及乎中,故勉以鞏用黄牛之革。九三過乎中,故戒以征凶貞厲。以其過剛也,故恐其征而不已則凶。以其不中也,又恐其一於貞固而失變革之義則厲。故必革之言至三就,審之屢,則有孚而可革矣。兌為口,有言象。第三爻有三就象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。

傳:稽之衆論,至於三就,事至當也。又何之矣,乃俗語更何往也。如是而行,乃順理時行,非已之私意所欲為也,必得其宜矣。

《本義》:言已審。

進齋徐氏曰:初未可革,二乃革之,三則有孚而變,革之事成矣。凡事詳審,至再至三則止矣。革至於就,又何往焉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九四:

九四:悔亡,有孚,改命吉。

傳:九四,革之盛也。陽剛,革之才也。離下體而進上體,革之時也。居水火之際,革之勢也。得近君之位,革之任也。下无係【一有字】應革之志也。以九居四,剛柔相際,革之用也。四既具此,可謂當革之時也。事之可悔,而後革之,革之而當,其悔乃亡也。革之既當,唯在處之以至誠,故有孚則改命吉。改命,改為也,謂革之也。既事當而弊革,行之以誠,上信而下順,其吉可知。四非中正而至善,何也?曰:唯其處柔也,故剛而不過,近而不逼,順承中正之君,乃中正之人也。易之取義无常也,隨時而已。《本義》:以陽居隂,故有悔。然卦已過中,水火之際,乃革之時,而剛柔不偏,又革之用也,是以悔亡。然又必有孚然後革,乃可獲吉,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,又必有信,乃悔亡而得吉也。

○節齋蔡氏曰:革則有悔,悔亡,革而當也。當則人心皆信之矣,故可改前之命令,湯、武革命是也。

○雲峰胡氏曰:三剛居剛,故征凶。四剛柔不偏,故悔亡。然必有孚,則有改命之吉。下三爻方欲革故而為新,故有謹重不輕改之意。上三爻則故者已革而為新矣,故不言革,直言改命。至鼎則曰凝命,革而後可改,改而後可凝也。爻在離火兌澤之交,其夏令改而為秋令之時乎?九四有其時,有其德,亦既改命矣,必有孚乃吉。甚矣,天下事不可輕改也,其謹重之意可見。自三至五皆言有孚,三議革而後孚,四有孚而後改,淺深之序也。未占而有孚,積孚之素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
傳:改命而吉,以上下信其志也。誠既至,則上下信矣【一作】。革之道,以上下之信為本,不當不孚則不信。當而不信,猶不可行也,況不當乎?

○中溪張氏曰:革至於四,則革者當矣。彖所謂革而當,其悔乃亡是也。故乾九四亦曰乾道乃革,有孚,謂上下信之也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九五:

九五: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

傳:九五以陽剛之才,中正之德,居尊位,大人也。以大人之道,革天下之事,无不當也,无不時也。所過變化,事理炳著,如虎之文采,故云虎變。龍虎,大人之象也。變者,事物之變。曰虎,何也?曰:大人變之,乃大人之變也。以大人中正之道,【一作】。變革之炳然昭著,不待占決知其至當,而天下必信也。天下蒙大人之革,不待占決知其至當,而信之也。

○朱子曰:未占有孚。伊川於爻中占字,皆不把做卜筮尚其占說。

伊川言所過變化,事理炳著。所過,謂身所經歷處也。

《本義》虎,大人之象。變,謂希革而毛毨也。在大人則自新,新民之極,順天應人之時也。九五以陽剛中正為革之主,故有此象。占而得此,則有此應。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,人已信其如此,乃足以當之耳。

《或問》:大人虎變,是就事上變。君子豹變,是就身上變。

○朱子曰:豈止是事上,也從裏面做出來。這個事,却不只是空殻子做得。文王其命維新,也是他自新後如此。堯克明俊德,然後黎民於變。大人虎變,正如孟子所謂所過者化,所存者神,上下與天地同流,豈曰小補之哉。補,只是這個裏破補這一些。如世人些小功,只是補。如聖人,直是渾淪都換過了。如罏鞴相似,補底只是銅露,聖人却是渾淪鑄過。

漢上朱氏曰:兌為虎,虎其天地之文,然未著也。變則其文炳然。

○雲峰胡氏曰:乾九五飛龍,革九五虎變,皆大人造之象。下卦言革,上卦言改、言變,革道愈進而愈成也。虎變則希革而毛毨,蓋仲夏毛希而革易,仲秋毛落更生,潤澤而鮮好。卦體離夏,革為兌秋,故有此象。此所謂變,即孟子所謂存神過化,與天地同流,而非區區小補之事也。未占有孚,諸家皆以為不待占決而人自信之,《本義》亦然。蓋革,重事也,占當在未革之先,而孚又在未占之先,則其孚也久矣。必如成湯未革夏命,而室家已相慶於來蘇之先,乃應此占。不然,湯、武之事未易舉也。如此,則九五象占雖若美之之辭,而中實含戒之之意。

○蘭氏廷瑞曰:乾之飛則曰龍,革之變則曰虎,要之為大人則一也。堯、舜之揖遜天下,唯德之見,故曰龍。湯、武之征伐,則有威存焉,故曰虎。

○雙湖胡氏曰:文王卦辭於蒙、比發筮義,周公又於此爻發占義,不但可見易為卜筮作,又可以見聖人於君師變革等事,謹重不敢輕如此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
傳:事理明著,若虎文之炳煥明盛也,天下有不孚乎?

○程子曰:虎變文章大,故炳;豹變文章小,故蔚。

○臨川吴氏曰:炳者,如火日之光明也。

【原文】革卦䷰上六:

上六: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,征凶,居貞吉。

傳:革之終,革道之成也。君子謂善人良善,則已從革而變,其著見若豹之彬蔚也。小人昏愚難遷者,雖未能心化,亦革其面以從上之敎令也。龍虎,大人之象,故大人云虎,君子云豹也。人性本善,皆可以變化,然有下愚,雖聖人不能移者。以堯、舜為君,以聖繼聖,百有餘年,天下被化,可謂深且久矣,而有苗有象,其來格烝乂,盖亦革面而已。小人既革其外,革道可以為成也,苟更從而深治之,則為已甚。已甚非道也,故至革之終而又征,則凶也。當貞固以自守,革至於極而不守以貞,則所革隨復變矣。天下之事,始則患乎難革,已革則患乎不能守也,故革之終,戒以居貞則吉也。居貞非為六戒乎?曰:為革終言也,莫不在其中矣。人性本善,有不可革者,何也?曰:語其性則皆善也,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。所謂下愚有二焉,自暴也【一无也字】。自棄也。人苟以善自治,則无不可移者,雖昏愚之至,皆可漸磨而進也。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,自棄者絶之以不為,雖聖人與居,不能化而入也,仲尼之所謂下愚也。然天下自棄自暴者,非必皆昏愚也,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,商辛是也。聖人以其自絶於善,謂之下愚,然考其歸,則誠愚也。既曰下愚,其能革面,何也?曰:心雖絶於善道,其畏威而寡罪,則與人同也。唯其有與人同,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。

《本義》:革道已成,君子如豹之變,小人亦革面以聽從矣。不可以往,而居正則吉。變革之事,非得已者,不可以過。而上六之才,亦不可以有行也,故占者如之。

○王氏湘卿曰:豹,虎之小者。文次於虎,均為能變。特其文有炳蔚不同,虎文疎而著,故曰炳。豹文密而理,故曰蔚。五與上,革道成矣,故皆言變。九居五者,皆陽也,大人虎變之象。六居上者,皆隂也,君子豹變之象。

○臨川吴氏曰:處革之極,革道終矣。君子變革其外而有文,小人變革其外而順君,復何求哉?靜守可也,征行則凶矣。

○雲峰胡氏曰:虎豹皆兌象,豹小於虎,兌說見於上,有革面象。二三四五皆革者,上則從革者也。君子小人,以位則有上下,以德則有正邪。今既无不革矣,此時豈可復有往哉?惟居貞不動則吉。革非得已之事,初未可革,當中順以自守。上既已革,當静正以自居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豹變,其文蔚也;小人革面,順以從君也。

傳:君子從化,遷善成文,彬蔚章見於外也。中人以上,莫不變革,雖【一作不移之小人,則亦不敢肆其惡,革易其外,以順從君上之教令,是革面也。至此革道成矣,小人勉而假善,君子所容也,更往而治之,則凶矣。

○節齋蔡氏曰:蔚者,隐然有文之謂,柔順故如此。

○《或問》:下三爻有謹重難改之意,上三爻則革而善,蓋事有新故,革者變故而新也。下三爻則故事也,未變之時,必當謹審於其先。上三爻則變而為新事矣,故漸漸好。

○朱子曰:然。

○建安丘氏曰:革之彖曰已日乃孚,又曰革而當,其悔乃亡。孚謂信于人心,當謂合乎天理,此革之道也。在革六爻,初未可革,故曰鞏用黄牛之革,而象言其不可有為。二之時可革矣,故曰已日乃革,而象稱其行有嘉。三革道已成,无所事革,故曰革言三就有孚,而象以又何之釋之,此革三爻之序也。至六四則因下卦革之未善者而更改之,故曰有孚改命吉,改則輕於革矣。五言大人虎變,上言君子豹變,則論從革之效變者,革之成改,又不足論矣。

○中溪張氏曰:象言巳日乃孚,革而信之,而爻之三、四、五皆曰有孚,則知變革之道,非有人心之孚信,不可為也。下卦三爻皆言革,上卦三爻或言改,或言變,蓋變乃革之成,而改猶未也。

周易傳義大全卷十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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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校底本】:《欽定四庫全書》第二十八册經部二十二(文渊阁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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