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傳義大全卷十五,明胡廣等撰
傳:損序卦:解者,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縱緩則必有所失,失則損也,損所以繼解也。為卦艮上兌下,山體高,澤體深,下深則上益高,為損下益上之義。又澤在山下,其氣上通,潤及草木百物,是損下而益上也。又下為兌說,三爻皆上應,是說以奉上,亦損下益上之義。又下兌之成兌,由六三之變也。上艮之成艮,自上九之變也。三本剛而成柔,上本柔而成剛,亦損下益上之義。損上而益於下,則為益。取下而益於上,則為損。在人上者,施其澤以及下,則益也。取其下以自厚,則損也。譬諸壘土,損於上以培厚其基本,則上下安固矣,豈非益乎?取於下以增上之高,則危墜至矣,豈非損乎?故損者,損下益上之義,益則反是。
○雲峰胡氏曰:上下經隂陽各三十畫,然後為泰、否,為損、益。咸,男女之交,變而損則不交;恒,男女之不交,變而益則交。咸者,夫婦之情,情之感也,極必損;恒者,夫婦之道,道之久也,極必益。然損九三、益上六為損初九,上而為四、為五,胡不謂之損?損九四、益初六謂之益上九,下而為三、為二,胡不謂之益?益在下卦之下,民爻也。下之上容可損,下之下為民,決不可損也。故損之釋彖曰損下益上,而不言損民;益之釋彖曰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,則其為損民也可知矣。民為邦本,可益而不可損如此。
○漢上朱氏曰:損,泰變也。損九三以益上六也,益上矣,而謂之損,何也?蓋上以下為基,譬之築墉,損其基以增上之高,則危矣,非益也。
損,有孚,元吉,无咎可貞,利有攸往。
傳:損,減損也。凡損抑其過,以就義理,皆損之道也。損之道必有孚誠,謂至誠順於理也。損而順理,則大善而吉。所損无過差,可貞固,常行而利有所往也。人之所損,或過或不及【一有或常字】或不常,【一作當】。皆不合正理,非有孚也。非有孚則无吉而有咎,非可貞之道不可行也。《本義》損,減省也。為卦損下卦上畫之陽,益上卦上畫之隂,損兌澤之深,益艮山之高,損下益上,損内益外,剝民奉君之象,所以為損也。損所當損,而有孚信,則其占當有此下四者之應矣。
○節齋蔡氏曰:内本乾,外本坤,乾上爻與坤上爻往來,本剛得柔為損,本柔得剛為益。凡卦以内為貞,主貞而言,故為損。
○進齋徐氏曰:孚,信實也。損所當損,適時之宜,而有孚信可行之理,所謂有孚也。可貞者可以正,故守此也。其道可行,故利往。損而有孚,則元吉无咎,可貞而利有攸往也。蓋損者拂人情之事,易至凶咎,故特詳之。
○雲峰胡氏曰:損之元吉无咎,可貞利往,占之辭繁而不殺,自坤彖外,未有如此反覆詳悉者。損本拂人情之事也,損下未必大善而吉,未必无過,未必可固守,未必可有往,唯損其所當損,於理可行,而下信之,則其占可如此爾。
【原文】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
傳:損者,損過而就中,損浮末而就本實也。聖人以寧儉為禮之本,故於損發明其義。以享祀言之,享祀之禮,其文最繁,然以誠敬為本。多儀備物,所以將飾其誠敬之心,飾過其誠,則為偽矣。損飾所以存誠也,故云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二簋之約,可用享祭,言在乎誠而已。誠為本也,天下之害,无不由末之勝也。峻宇雕牆,本於宫室;酒池肉林,本於飲食;淫酷殘忍,本於刑罰;窮兵黷武,本於征討。凡人欲之過者,皆本於奉養,其流之遠,則為害矣。先王制其本者,天理也;後人流於末者,人欲也。損之義,損人欲以復天理而已。
《本義》言當損時,則至薄无害。
○朱子曰:二簋與簋貳字不同,可見其義亦不同。
○進齋徐氏曰:曷之用者,問辭;二簋可用享者,答辭。下之奉上,皆謂之享,即燕享之享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上有不得已而損下者,非以自用也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,必用享為訓者,損之時,享猶不敢過,則所以自奉者可知矣。古者享禮陳饋,八簋為盛,四簋為中,二簋為簡。坎之時,以一簋貳一尊,則又簡矣。
彖曰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【上行之上時,掌反】。
傳:損之所以為損者,以損於下而益於上也。取下以益上,故云其道上行。夫損上而益下則為益,損下而益上則為損。損基本以為高者,豈可謂之益乎?
○隆山李氏曰:在下者民之象,而在上者君之象也。損民益君,亦分之常,而作易者名之為損。蓋損民者,乃所以損國,故設卦命名,深寓至戒也。
○劉氏曰:古之為人上者,无損下獲益之理,故易以損下為損,益下為益。後世乃有百姓輸已之財以助公上者,皆非盛世之事也。
○開封耿氏曰: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,故益下則下與上俱益,損下則下與上俱損。
《本義》:以卦體釋卦名義。
○中溪張氏曰:損者,損下益上之卦。自三而上,其益在上,故曰其道上行。道者,當然而然之謂。以下奉上,損實益虚,損有餘,益不足,其道當如是,非過損也。
○蘭氏廷瑞曰:損、益二卦,專為三隂設也。損乾之九四,故曰損上。損乾之九三,故曰損下。
○建安丘氏曰:損之名由有餘而起,益之名自不足而生。損有餘,所以補不足也。故滿則招損,謙則受益。若多寡適稱,則无所損益矣。今觀損下體本乾,三畫皆陽,過於富實,當損者也。上體本坤,三畫皆隂,過於虚乏,當益者也。當損而損,當益而益,是乃理之正、事之宜也。聖人豈以損民之不足者為損哉?
【原文】損而有孚,元吉。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、
傳:謂損而以至誠,則有此元吉以下四者,損道之盡善也。
進齋徐氏曰:卦辭曰損有孚,彖辭曰損而有孚,加以而之一字,則其義曉然矣。
【原文】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,二簋應有時,損剛益柔有時。
傳:夫子特釋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,卦辭簡直,謂當損去浮飾。曰:何所用哉?二簋可以享也,厚本損末之謂也。夫子恐後人不達,遂以為文飾當盡去,故詳言之。有本必有末,有實必有文,天下萬事无不然者。无本不立,无文不行。父子主恩,必有嚴順之體;君臣主敬,必有承接之儀。禮讓存乎内,待威儀而後行;尊卑有其序,非物采則【一作而】无别。文之與實,相須而不可缺也。及夫文之勝,末之流,遠本喪實,乃當損之時也。故云:曷所用哉?二簋足以薦其誠矣。謂當務實而損飾也。夫子恐人之泥言也,故復明之曰:二簋之質,用之當有時,非其所用而用之,不可也。謂文飾未過而損之,與損之至於過甚,則非也。損剛益柔有時,剛為過,柔為不足,損益皆損剛益柔也。必順時而行,不當時而損益之,則非也。
○厚齋馮氏曰:夫剛非當損,柔非當益也。損剛益柔,蓋有時如此。故二簋之享,亦當有時如此也。三剛而損其一,止有二剛可以用享耳。
○潘氏曰:於時為損,則享祀何所用哉?曰:二簋足矣。蓋處損之時則可,若處萃之時,則大牲矣。
【原文】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傳:或損或益,或盈或虛,唯隨時而已。過者損之不足【一作及】。者益之,虧者盈之,實者虚之,與時偕行也。
《本義》:此釋卦辭。時,謂當損之時。
○厚齋馮氏曰:損益盈虚,與時偕行。復釋損剛益柔之義,謂損而不已必虚,益而不已必盈,亦惟與時偕行耳。
○中溪張氏曰:當其可之謂時。當損而損,時也。不當損而損,則非時矣。損其盈者,益其虛者,適時之宜,與之偕行,雖聖人亦不能違乎時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益曰與時偕行,損於時之一字,凡三言之。然則不當損之時而損,可乎哉?非特二簋之用有時,以卦畫推之,損剛益柔有時。以天下之理推之,凡損益盈虚皆有時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山下有澤,損,君子以懲忿窒欲。
傳:山下有澤,氣通上潤,與深下以增高,皆損下之象。君子觀損之象,以損於已。在脩已之道,所當損者,唯忿與欲,故以懲戒其忿怒,窒塞其意欲也。
《本義》:君子終身所當損者,莫切於此。
《或問》:懲忿窒慾,忿怒易發難制,故曰懲,懲是戒於其後。慾之起則甚微,漸漸到熾處,故曰窒,窒謂塞於初。古人說情竇,竇是罅隙,須是塞其罅隙。
○朱子曰:懲也不專是戒於後,若是怒時,也須先懲治他始得。懲者,懲於今而戒於後耳。窒亦非是真有箇孔穴去塞了,但遏絶之使不行耳。又曰:觀山之象以懲忿,觀澤之象以窒慾。慾如汙澤然,其中穢濁解,汙染人,須當填塞了。
○問:觀山之象以懲忿,是如何?曰:人怒時自是恁突兀起來,故孫權曰:令人氣湧如山。
○懲忿如摧山,窒慾如填壑。又曰:懲忿如救火,窒慾如防水。
○山下有澤,損。君子以懲忿窒慾,必是降下山以塞其澤,便是此象。六十四卦象皆如此。
○問:何以窒慾?伊川云:思此,莫是言慾心一萌,當思禮義以勝之否?曰:然。
○龜山楊氏曰:君子之修德可損者,莫過於忿慾。忿之不懲,必至於遷怒;慾之不窒,必至於貳過。
○節齋蔡氏曰:山下之澤,潤上行而水漸減,損之象也。懲,止也;窒,塞也。忿則陵物,欲則溺已,二者皆所當損。懲忿,艮象;窒慾,兌象。
○林氏栗曰:風雷為益者,雷震則益風,風怒則益雷。山澤為損者,山摧則損澤,澤動則損山。此損、益二卦有自然之象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忿慾者,吾身愛惡之私,皆所當損也。然懲忿易,窒慾難。蓋忿屬陽,其發也,氣勢暴湧,如山之突兀,人皆知之,故懲之易。欲屬隂,其溺人也,如水之浸淫,泯无痕迹,使人不覺陷其中而不能出,故窒之難。懲忿唯用心之剛者,即能制之;窒慾不唯用剛,非見理之精,未易察也。
初九:已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【遄市,專反】。
傳:損之義,損剛益柔,損下益上也。初以陽剛應於四,四以隂柔居上位,賴初之益者也。下之益上,當損已而不自以為功,所益於上者,事既已,則速去之,不居其功,乃无咎也。若享其成功之美,非損已益上也,於為下之道為有咎矣。四之隂柔,賴初者也,故聽於初。初當酌度其宜,而損己以益之,過與不及,皆不可也。
《本義》:初九當損下益上之時,上應六四之隂,輟所為之事,而速往以益之,无咎之道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然居下而益上,亦當斟酌其淺深也。
○朱子曰:酌損之在損之初,下猶可以斟酌也。
○問:損卦二陽皆能益隂,而二、上二爻則弗損益之,初則曰酌損之,何邪?曰:這一爻難解,只得用伊川說。又云:易解得處少,難解處多。今且恁地說去,到那占時,又自别消詳有應處,難豫為定說也。
○臨川吴氏曰:損之時,皆當以下陽益上隂。已,止也。事,所作為之事也。陽動喜作為,初在下,當止其所作為之事,而速往以益四也。居下者不當有為,以其有餘之才,補益其上,已損而上益,此處下之道也,故无咎。
○廣平游氏曰:損下而益上者,或失其節,則後難繼,故必酌損之。
○雲峰胡氏曰:初九以剛居剛,而當損之初。唯其以剛居剛,則為之過,故可自已其所為,而速往以益四。唯其當損之初,則又未可自損之過,故當酌其淺深之宜,而不自傷其本。量其所受,隨器而止,酌之義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
傳:尚,上也。時之所崇用為尚。初之所尚者,與上合志也。四賴於初,初益於四,與上合志也。
《本義》:尚、上通。
○廣平游氏曰:四之志,欲損其疾,而初遄往,使遄有喜焉,故曰尚合志也。
九二:利貞,征凶。弗損,益之。
傳:二以剛中當損剛之時,居柔而說體,上應六五隂柔之君,以柔說應上,則失其剛中之德,故戒所利在貞正也。征,行也。離乎中,則失其貞正而凶矣。守其中,乃貞也。弗損益之,不自損其剛貞,則能益其上,乃益之也。若失其剛貞,而用柔說,適足以損之而已【一无而已字】非損己而【一有以字】益上也。世之愚者,有雖无邪心,而唯知竭力順上為忠者,蓋不知弗損益之之義也。
○董氏曰:二以剛益五之柔,亦如初益四。初以剛居剛,少損之,則可裁度以助四。二以剛居柔,更損之,將至媚說以狥五矣。故既以利貞勉之,復以征凶警之。
○廣平游氏曰:兌之情說,而陽性好動,故有利貞征凶之戒也。
《本義》:九二剛中,志在自守,不肯妄進,故占者利貞,而征則凶也。弗損益之,言不變其所守,乃所以益上也。
雲峰胡氏曰:二剛中无有不正,倘不能自守而妄進,則非正矣,故凶。卦唯九三剛過乎中,故當損。初九、九二則深恐其損之之過,初以剛居剛而未及乎中,當酌其所當損而損之。二以剛居柔而得乎中,不自損其所守者,乃所以益之也。損兼言益,益不言損,此又易之微意。
○臨川吴氏曰:初九、九二皆是以下卦之陽益上卦之隂者,而爻辭之意相反,初必自止其事而速當上往就四,二當利於正固而不可上征就五,初之益四則損己而益之,二之益五則不損己而益之。蓋初以陽居陽,二以陽居隂,故不同也。
○雙湖胡氏曰:二雖弗損,然與六五為正應,以剛濟柔,固未嘗无益之之道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傳:九居二非正也,處說非剛也,而得中為善。若守其中,德何有不善?豈有中而不正者?豈有中而有過者?二所謂利貞,謂以中為志也。志存乎中,則自正矣。大率中重於正,中則正矣。正不必中也,能守中則有益於上矣。
○臨川吴氏曰:以其中為志而益六五,利在自守,不宜行往也。
六三:三人行,則損一人,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傳:損者,損所餘也。益者,益不足也。三人謂下三陽、上三隂,三陽同行則損九三以益上,三隂同行則損上六以為三,三人行則損一人也。上以柔易剛而謂之損,但言其減一耳。上與三雖本相應,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兩相與也。初、二二陽,四、五二隂,同德相比,三與上應,皆兩相與,則其志專,皆為得其友也。三雖與四相比,然異體而應上,非同行者也。三人則損一人,一人則得其友,蓋天下无不二者,一與二相對待,生生之本也,三則餘而當損矣,此損益之大義也。夫子又於繫辭盡其義曰:天地絪縕,萬物化醇。男女構精,萬物化生。易曰:三人行則損一人,一人行則得其友。言致一也。絪縕,交密之狀。天地之氣相交而密,則生萬物之化。醇醇,謂醲厚。醲厚,猶精一也。男女精氣交構,則化生萬物,唯精醇專一,所以能生也。一隂一陽,豈可二也?故三則當損,言專致乎一也。天地之間,當損益之明且大者,莫過此也。
○程子曰:道二,仁與不仁而已,自然理如此。道无无對,有隂則有陽,有善則有惡,有是則有非,无一亦无三。易曰:三人行,則損一人;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只是二也。
○絪縕,隂陽之感。
○朱子曰:三人行,損一人;一人行,得其友。一陽上去,換得一隂來。伊川就六爻上說得好。
○中溪張氏曰:隂陽對待,唯二而已。三則餘其一而當損,此所以損九三而益上六也,故曰三人行,則損一人。此一人也,獨往以應上,則艮兌相合,男女構精,而有萬物化生之功矣,故曰一人行,則得其友也。
《本義》:下卦本乾,而損上爻以益坤,三人行而損一人也。一陽上而一隂下,一人行而得其友也。兩相與則專,三則雜而亂。卦有此象,故戒占者當致一也。
○建安丘氏曰:此爻乃損之所以為損也。下體之乾,三陽竝進,三人行也。九三一爻損而上之,三人行則損一人也。九三上而為上,則上六下而為三,剛柔偶合,一人行則得其友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損以三之損而名,故於此爻極論損之精義。三人行而損一人,兩也。一人行而得其友,亦兩也。天地間隂陽剛柔、鬼神造化之類,皆兩而已。
《本義》:兩相與則專,曰戒占者當致一,一則一隂一陽之謂也。各致其一,則為兩矣。
○雙湖胡氏曰:此爻大旨,《本義》已盡之矣。繋辭致一之說,已自是夫子之意,而《程傳》則又推之六爻者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傳:一人行而得一人,乃得友也。若三人行,則疑所與矣。理當損去其一人,損其餘也。
○中溪張氏曰:夫一隂一陽之謂道,苟參之以三,則疑心生焉。此聖人因一人之行,而得致一之理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損因三而成,故必損六三,然後隂陽各以兩而相資。六三損則三於上為得友,上於三為得臣,三與上為兩。九二:利貞。六五:元吉。二與五為兩,初尚合志,四亦可喜。初與四為兩,天地男女之義不過乎兩,故曰三則疑也。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傳:四以隂柔居上,與初之剛陽相應,在損時而應剛,能自損以從剛陽也,損不善以從善也。初之益四,損其柔而益之以剛,損其不善也,故曰損其疾。疾,謂疾病不善也。損於不善,唯使之遄速,則有喜而无咎。人之損過,惟患不速,速則不致於深過,為可喜也。
《本義》:以初九之陽剛益己,而損其隂柔之疾,唯速則善,戒占者如是則无咎矣。
○楊氏曰:物不得剛柔之中者,俱謂之疾。偏乎剛者,忿之疾也。偏乎柔者,欲之疾也。六四以柔居柔,偏乎柔者之疾也。得初九之陽以為應,損其疾者也。損其疾,則喜者速矣。
○中溪張氏曰:初言遄往,四言使遄,蓋初之遄,實四有以使之也。
○雲峰胡氏曰:六四與初九為應,初方已其事而速於益四,四以初之陽剛而損其隂柔之疾,唯速則有喜。不然,彼方汲汲,此乃悠悠,非受益之道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傳:損其所疾,固可喜也。云,亦發語辭。
○廣平游氏曰:有疾初无可喜,因人而去之,故曰亦可喜也。
六五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
傳:六五於損時,以中順居尊位,虚其中以應乎二之剛陽,是人君能虚中自損,以順從在下之賢也。能如是,天下孰不損己自盡以益之?故或有益之之事,則十朋助之矣。十,衆辭。龜者,決是非吉凶之物。衆人之公論,必合正理,雖龜䇲不能違也。如此,可謂大善之吉矣。古人曰:謀從衆則合天心。
○中溪張氏曰:十朋之龜弗克違,則天下之益皆歸焉。
《本義》:柔順虚中,以居尊位。當損之時,受天下之益者也。兩貝為朋。十朋之龜,大寶也。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辭,其吉可知。占者有是德,則獲其應也。
○朱子曰:或益之十朋之龜句,弗克違。
○易象自是一法。如離為龜,則損、益二卦皆說龜,此類甚多。
○損、益二卦說龜,一在二,一在五,是顛倒說去。未濟與既濟說鬼方亦然。
○汪彦章說離為龜,故卦言龜處,皆有離象。如頤之靈龜,損、益十朋之龜,以其卦雖无離,而通體似離也。頤六爻,損自二至上,益自初至五,此其求之巧矣。然頤猶取龜義,而无取於離。損、益則但言其得益之多,而義亦不復繫於龜矣。今乃不論其所以得益之故,以為求益之方,而必求其龜之所自來,亦可謂枉費心力矣。
○節齋蔡氏曰:元龜,有國之大寶,言益之大也。弗克違者,不求而必至之意,故元吉。
○雲峰胡氏曰:益不可以有心求,唯不知其益之所自來,而有不能辭者,有德而自然益之者也。龜為大寶,直二十。貝為大龜,或益之以此,其益也大矣。然五有柔順虚中之德,未嘗求此益。非五有柔順虚中之德,亦莫能受此益。
○進齋徐氏曰:班固食貨志:元龜岠冉長尺二寸,直二千一百六十,為大貝十朋。注:冉,龜甲緣也。岠,至也。度背兩邊緣尺二寸也。兩貝為朋,朋直二百一十六。元龜十朋,故二千一百六十也。又有公龜九寸,直五百,為壯貝十朋。侯龜七寸以上,直三百,為么貝十朋。于龜五寸以上,直百,為小貝十朋。是為龜寶四品。大貝四寸八分以上,二枚為一朋,直二百一十六。壯貝三寸六分以上,二枚為一朋,直五十。么貝二寸四分以上,二枚為一朋,直三十。小貝寸二分以上,二枚為一朋,直十。不盈寸二分,漏貝不得為朋。
○東谷鄭氏曰:凡曰或益,曰有它吉,曰有隕自天,曰自天祐,皆謂不期於得之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
傳:所以得元吉者,以其能盡衆人之見,合天地之理,故自上天降之福祐也。
上九:弗損,益之,无咎,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傳:凡損之義有三:損己從人也,自損以益於人也,行損道以損於人也,損已從人徙於義也,自損益人及於物也,行損道以損於人行其義也。各因其時,取大者言之。四、五二爻取損己從人,下體三爻取自損以益人。損時之用,行損道以損天下之當損者也。上九則取不行其損為義。九居損之終,損極而當變者,【一无者字】也。以剛陽居上,若用【一有其字】剛以損削於下,非為上之道,其咎大矣。若不行其損,變而以剛陽之道益於下,則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。如是則宜有所往,往則有益矣。在上能不損其下而益之,天下孰不服從?從服之衆,无有内外也,故曰得臣无家。得臣,謂得人心歸服。无家,謂无有遠近内外之限也。
《本義》:上九當損下益上之時,居卦之上,受益之極,而欲自損以益人也。然居上而益下,有所謂惠而不費者,不待損己,然後可以益人也。能如是則无咎,然亦必以正則吉,而利有所往。惠而不費,其惠廣矣,故又曰得臣无家。
○朱子曰:得臣无家,猶言化家為國相似。得臣有家,其所得也小矣,无家則可見其大。
○雲峰胡氏曰:弗損益之上,與二辭同而意異。二當益上之時,不損其所守,乃所以益上。上受益既至于極,則又當推以益下。然有不待損己,而後可以益人者,所謂惠而不費是也。惠而不費,其惠也廣,故得臣无家,其得也大。然曰无咎,又曰貞吉,利有攸往者,九二先言利貞,而後言弗損益之,二剛中无有不貞者,貞其所有也。上九曰弗損益之,无咎,而又曰貞吉者,上以剛居益之極,貞其所欠也,故戒之。
【原文】象曰: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傳:居上不損下而反益之,是君子大得行其志也。君子之志,唯在益於人而已。
《或問》:損卦下三爻皆是損已益人,四、五兩爻是損己從人。上爻有為人上之象,不待損己而自有以益人。
○朱子曰:三爻无損己益人底意,只是盛到極處去不得,自是損了。四爻損其疾,只是損了那不好了,便自好。五爻是受益,也無損己從人。厎意
○陳埴說:損益曰勢,自是如此。有人主出來,也只因這箇勢自往不得,到這裏方看做是如何。唯是聖人能順得這勢,盡得這道理,以下人不能識得損益之宜,便會錯了壞了,也是自立不得。
○節齋蔡氏曰:損之為義,損下益上,聖人不得已用之。故卦辭必曰有孚,爻辭初曰酌損,二、上皆曰弗損。四但損其疾而已,五則无損而大有益,唯三當可損之時耳。損兼言益,益不兼言損,意亦可見。
○建安丘氏曰:損者,損下乾之陽,以益上坤之隂也。合六爻觀之,損在下則益在上矣。其在下卦,初爻位俱剛,可損也,故曰酌損之。二處柔得中,不可損矣,故曰弗損益之。三則有餘於陽,當損其一以奉上,故曰損一人。此三爻皆知損者也。其在上卦,四隂虚,賴初之陽以為益,故曰損其疾。五受二之益,而又得上之益,故曰或益之。上與三為往來之爻,既得三之益,不待損人以益己,故曰弗損益。此三爻則處損而得益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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