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•卷十五》

[清]沈起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十五》

䷸【巽下巽上】

中爻兑、離。

巽。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彖傳:重巽以申命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
陸公紀曰:二得中,五得正,體兩巽,故曰剛。巽乎中正,皆據陰,故志行。陰為卦主,故小亨。

孔仲達曰:巽,卑順之名。說卦云:巽,入也。盖以巽象風,風行无所不入。施於人事,能自卑巽者,亦无所不容。巽之為義,以卑順為體,以容入為用。上巽能接于下,下巽能奉于上,上下皆巽,命乃得行。故就二體上下皆巽,以明可以申命也。

○石守道曰:巽,齊也。齊者,申之以命令。

蘇子瞻曰: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。言必順二五而後亨也。利有攸往,為二五用也。利見大人,見九五也。

○《程傳》:巽與兑皆剛中正,巽說義亦相類,而兑則亨。巽乃小亨者,兑,陽之為也;巽,隂之為也。兑柔在外,用柔也;巽柔在内,性柔也。巽之亨,所以小陽。剛居巽而得中正,巽順于中正之道也。

《本義》:一隂伏于二陽之下,其性能巽以入也。以隂從陽,故利有所往。然必知所從,乃得其正,故利見大人。巽順而入,必究乎下。命,令象。重巽為申命。中正,指九五。柔,謂初四。

○語類:申是丁寧反覆。風之吹物,无處不入,无物不鼔動。詔令之入人,淪肌浹髓,如風之動物。只是巽,便能入義理之中,无細不入。

○朱漢上曰:風者,天之號令。命者,天之令也。故巽為命。内巽,命之始。外巽,巽而達乎外,申前之命也。重巽象唯可施之于申命,若施之于它,則巽已甚矣。剛巽乎中正而柔順之,則柔者亦得其正,而小者亨矣,豈非小者之利乎?

○王童溪曰:巽雖以隂為主,然在巽之時,二五以陽剛居中正之位,則是剛亦巽也。剛亦巽,則剛无過剛矣,故為巽之大人,而志行乎下。

○趙復齋曰:柔與剛遇,剛中柔順,故亨。

○剛道盡,柔乃服,兩者俱利反。此俱失主,在剛不在柔也。

○馮厚齋曰:巽之取義,卑也以其下于陽,順也以其承于陽,伏也以其藏于下,入也以其進于下。

○鄭亨仲曰:九二巽乎中者也,重巽則兼五言之,故曰巽乎中正。初六順乎剛者也,重巽則兼四言之,故曰皆順乎剛。

○李隆山曰:巽之所以致亨者,盖指二五以陽剛處中正之位,而初四出而順從之,乃所以為利。

○項平甫曰:重巽以申命,是小亨也。事必待于申命而後行,豈大亨之規模?

○趙汴水曰:一隂生于下,二陽巽之于上,巽卦本乾,隂生而陽巽之,故亨。剛雖巽柔,猶居中正之位,柔既已生,有順剛之象。

○王秋山曰:二以剛中而巽,順乎五之剛中正,其志得以上行。

○唐凝菴曰:能順乎剛之中正,則併化乎柔之過巽,而就于中正矣,利見何疑?

○華霞峯曰:卦惟九五陽剛中正,居重巽之位,然非九二以剛居下巽之中,能巽乎五之中正,未必能使柔皆順剛,而攸往利見,俾小者之亨也。九五之志行,九二之力居多。

:分言之,二五皆剛巽乎中正,以重卦言,九五為剛中正之大人,以卦之主也。《本義》以剛巽乎中正獨指九五,秋山霞峯,宗而暢之,雖似非彖傳,《本義》亦可備參。

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

象傳:進退,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

孔仲達曰:處令之初,法未宣著,體于柔巽,不能自決,心懷進退,未能從令者也。成命齊邪,莫善武人,宜用武人之正以整齊之。

○呂藍田曰:所謂果敢以從事也。

○朱漢上曰:巽初行事之始,居卑體柔,不能自立,退則不安,進則无應。又二剛據之,莫知所從,故進退志欵。變巽成乾應兑,乾為健,兑為決,疑志去矣。

○張紫巖曰:柔道常疑,初六以柔居兑,先出命而二三其心,唱之者既疑,聽之者必惑,尚安能立天下事哉?必也外用其權,内濟以果,去姑息之弊,得中正之宜,巽道行矣。聖人特于初發之。

○吳草廬曰:武人質柔而位剛,又依附外剛以為強,如人之被甲胄,執戈兵。初比九二,以二之剛為己之剛,故曰武人剛強自治,然後能果決上進以從陽。

○胡雲峯曰:此與履六三皆以隂居陽,故皆稱武人。象傳于此曰志治,彼曰志剛。

○俞石澗曰:巽申命行事之卦,令出務在必行,豈宜或進或退?初以武人處之,則貞固足以幹事。爻柔故志疑,位剛故志治。

○易外巽之進退,有風之初起,盤旋不定之象。始雖不果,終則甚躁,故利乎貞。姤之勿取,以其不貞也。下巽即姤下卦,故利貞。

九二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

象傳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
趙復齋曰:巽在牀下,謂初六也。用史巫,以誠接之也。初六志疑,故二接之。

○朱漢上曰:將以誠意感動九五,故用史巫紛若,吉。史道人之意以達于鬼神,巫以鬼神之意告于人。史巫皆尚口而巽者,史巫紛若,則卑巽之意達于上下。

○張紫巖曰:互兑為史巫,史巫通于神者,誠而已。九二得中,能以誠上通乎九五之君,用以獲吉。當申命行事時,號令之發,禍福之幾也。忠藎之臣,罄其由中之情,朝夕孜孜,曾不憚煩,發號施令,有不當天下心哉?二以剛中乘隂,是能自卑抑以行其志于巽者。鄭合沙曰:巽以陽爻為牀簀,陰爻為足。四陽行列,簀之象;二隂四隅在下,足之象。

○胡雙湖曰:牀全體巽木,象剝之牀,以卦形肖象耳。

○俞石澗曰:二五兩剛,本不相應,非用三四不能達也。史指三,巫指四。三近二,可達二意于五;四近五,可達五意于二也。三四交相往來于二五之間,猶祭禱而用史巫也。

○毛伯玉曰:巽,初民象。牀者,二也,長民者也。古者席地而坐,唯長民者坐于牀。

○吳草廬曰:初偶二奇,有牀之象。巽謂卑伏而入于下,指初六而言。牀,二也,初在二下,卑伏而入于下之象。卦之名巽,本取二柔之卑伏者,然當巽時,陽亦當巽,盖陽為陰所順從,亦必以卑巽待之。若剛強自處,非所以懷柔順服之人也。二得屮居柔,故亦能巽。二之位與五應,卑巽以應上,如卑巽以事神,既能巽于上,則亦能巽于下,不當位宜有咎,得中故无咎也。

○何玄子曰:巽在牀下者,言二卑巽于在牀下之初也。足為牀之本,足固則牀安;民為國之本,民順則國安。九二承五之命以致之民,恐初之未喻,而丁寧煩悉其辭,以達其誠意。孔子云:使民如承大祭,九二之謂也,所謂剛巽乎中正也。紛若,猶多方也。申命行事,紛若而得中也。:卦有陽巽隂、二巽五之道,於此爻見之。巽之義取入取伏,二之巽在牀下,指初而言;上之巽在牀下,指四而言。乃不易之象,以為九二過巽之象者,失之。用史巫句,本别為一象,不必緣上句來,致為拜跪牀下之說。觀上爻喪其資斧句,未嘗緣上句來可見。盖巽成卦之義,非祇卑巽之謂也。巽者,德之制,巽以行權。本卦彖傳以申命,大象傳以行事,為全卦之旨。命與事皆聖王化民成俗之要象,風之行淪浃上下,其間有无限條理,无限次第。毛氏以初隂為民象,極為得旨。民者,命與事之所究。初與四之二,隂也,而為申命之主者,則九五之君;承申命之責者,自在九二之臣。九二剛中,下巽乎初以恤民隱,上巽乎五以輔君德,故曰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也。傳言得中,亦謂二之居中,得通上下之志也。所採諸說,會而通之,足暢爻義。

九三:頻巽,吝。

象傳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
王會之曰:權始于微,物情之未然。三用剛而必使由之,頻數之,令人所不與,故吝。

○沈守約曰:頻巽,屢變也。巽也者,剛巽乎中正而後志行也。剛過而不中,令且不當,是以頻巽。爻變為坎,巽而入險。卦變為渙,令出而屢改,則衆必散,志不得行,是以志窮。

:觀頻巽之象,益徵巽卦之義,非泛泛卑巽之謂也。如曰卑巽而已,則有過巽而無頻巽。卑巽謙下,太過則不可。若卑巽而不過中,固可无時不巽,无事不巽。豈巽于今日,明日即不當巽。巽于此事,于彼事即不當巽乎?又何頻巽之吝?何至志窮?釋者又以九三非能巽者,勉強為巽,以至屢失。細玩亦无其象。盖巽有實象,風也,木也。有虚象,伏也,入也。體其伏,入于人事,為巽順,為卑巽。體其實,象于人事,為命令,為事權。此卦彖傳特言申命,以風之實象言也。巽乎中正之巽,順乎剛之順,以伏入之虚象言也。九三之頻巽,巽即命也。以下巽之終,究而為躁。過剛不中,又當重巽之際,有一命乍行,一命復頒之象。朝更夕改,號令紛繁,濟以急躁。周公以其勢之不行,而謂之吝。孔子誅其志之躁動,而謂之窮。盖過剛不中,進退无常,以致命令反覆也。諸儒唯王氏、沈氏為得其解。

六四:悔亡,田獲三品。

象傳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

翟子元曰:三品,巽為雞,兑為羊,離為雉也。

王輔嗣曰:乘剛,悔也。然得位承五,卑得所奉,雖以柔御剛,而依尊履正,以斯行命,必獲強暴,遠不仁,獲而有益,莫善三品,故曰悔亡。田獲三品,一曰乾豆,二曰賓客,三曰充君之庖。

孔仲達曰:田獵有獲,以喻行命有功也。

王介甫曰:田,興事之大者也。三品,有功之盛者也。柔而可以大有功者,巽乎正而得所附也。

○郭白雲曰:六四近君,志決于進,无初六之疑,則悔亡矣。六四至柔,不應有田獲之功,以順乎剛,故得之。由是觀之,巽豈柔弱畏懦之義哉?

○張紫巖曰:以隂居四陽中,有離明,而用以巽順羣剛,上下順之,則可以立于无過之地,故曰悔亡。自三至五互離,離佃漁,為獲三品。

○沈守約曰:田獲三品,令行之效也。田除害,獲得禽,行君之命,而致之于民,將以興利除害,害去利獲,令行而功著。

○胡雲峯曰:田,武事。初利武人之貞,四之田獲,用武而有功者也。

○俞石澗曰:三品指下三爻,為大臣者,當謙恭下士,以收拾天下人才,如巽之六四,田獵而有獲,可謂有功矣。

○來矣鮮曰:八卦巽居四為正位,所以有功。

○華霞峯曰:下三爻皆巽順乎五,而四近之,四聨下三爻以巽五,三品之獲,非四誰歸?利往利見,皆四之功,故曰有功。

九五: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

象傳:九五之吉,位止中也。

《程傳》:五居尊位,為巽之主,命令之所自出也。處得中正,盡巽之善貞。正,中也,貞則吉而悔亡。齊覺翁曰:八卦兑西為庚,巽撰兑而五在兌上,故言庚。俞石澗曰:卦撰兑,兑居西方,故言庚。

先庚二句,說詳蠱卦制。巽者在兑,金之斷也。舊說更改之義,非也。爻上言吉,以爻德也;下言吉,言其所以然。謂以庚之斷,故吉也。

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【資斧,漢吉作齊斧。應劭云:齊,利也,讀如資。此與旅資斧不同,當從齊斧為是】。

象傳:巽在牀下,上窮也。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
王輔嗣曰:斧,所以斷者也。處巽之極,過巽失正,喪所以斷,故貞凶。

《本義》:喪其資斧,失所以斷也。居巽之極,失其陽剛之德。

○張紫巖曰:剛上用巽為上窮,本有剛德,而以巽喪之。資,利也。斧,斷也。

○沈守約曰:處外无位,極巽失據,不能行權,是以喪其資斧。申命行事,收成在此,而居極失權,正乎凶也。

○華霞峯曰:巽德之制,以剛中為制。巽以行權,以剛中為權。上九居巽之極,失剛中之德,无其制,无其權,貞凶矣。

:巽在牀下,自當與二爻同象。諸家以為窮上反下,固无其理,无其象。何玄子以為指三,尤曲說也。顧不與四比而與二同象者,明重巽之義也。盖隂順乎陽,陽所易溺,惟中正則能斷以行之。上卦重巽,重言巽在牀下,以明隂入之深。九五陽剛中正,猶以兑金之斷制而吉。五在兑金之上也,上居全巽之極,以陽居隂,不中不正,兑金之斷既獨歸於五,上无所得,无以斷制,而四之重巽伏入于下,遂溺于柔懦。又爻變為坎,水性下流,隨之而波靡矣,其凶必也。

象傳:上,窮也。正言雖與九二之巽在牀下象同,而无如上之所處已窮,異于九二之中也。窮,極也。巽之立卦雖以隂起義,然卦既名巽,則三爻皆巽,不分隂陽。先儒以為陽亦當巽者,尚嫌添一當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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