䷟【巽下震上】
中爻乾兌。
朱子:恒,古字作 。其說象一隻船兩頭靠岸,可見徹頭徹尾。
○何玄子曰:恒,從心從亘。說文云:竟也。恒之從亘,蓋取綿亘至竟无間斷之意。
恒,亨,无咎,利貞,利有攸往。彖傳:恒,久也。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皆應,恒。恒亨无咎利貞,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時變化而能久成,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鄭康成曰:雷風相須而養物,猶長女承長男,夫婦同心而成家,久長之道也。
○王輔嗣曰:震剛而巽柔,剛尊在上,柔卑在下,得其順序。雷之與風,二氣相與,更互而相成。震動而巽順,无有違逆。六爻剛柔皆相應和,四事皆可久之道。
○蘇子瞻曰:恒非一日之故,惟久于其道,而無意于速成者能之。物未有窮而不變者,故恒非能執一而不變,能及其未窮而變耳。居恒之世,而利有攸往者,及其未窮而往,則終始相受,如環无端。
○《程傳》:久于其道,可恒之正道也。不恒其德,與恒于不正,皆不能亨而有咎也。恒非一定之謂,一定則不能恒矣。惟隨時變易,乃常道也,故云利有攸往。
○朱子:物理之終始變易,所以為恒而不窮。體之常所以為用之變,用之變乃所以為體之常,正便能久。
○趙復齋曰:恒故終則有始,若終而窮,豈曰恒乎?
○郭白雲曰:恒之所以為道者二:久于其道也,終則有始也。久于其道,雖天地如之;終則有始,雖日月四時亦如之。此所以見天地萬物之情。
○王童溪曰:利有攸往,惟有常者能之,此所謂不已也。天地之道,自百刻積而為晝夜,自晝夜積而為寒暑,晦明往來,遲速進退,機緘不停,故終始相循,如環无端。惟其有常,故有往而利。
○張紫巖曰:乾坤動静,震巽先索得之。乾坤无為,付生地之功于震巽,雷動風散,終始不易。以常久之德,發生萬物于天地間,剛柔迭應,不違其序,有常道以亨也。
○徐進齋曰:有不易之恒,有不已之恒。
○呂東萊曰:剛上柔下,尊卑定分之常;雷風相與,運用變化之恒。巽而動,天地萬物未嘗不順;理而動,剛柔相應,天下之理未嘗无對也。此四者,大易之正義。大抵通天下萬世常行无弊者,必正理也。一時所尚,一人所行,必不能久。書之終始,惟一時乃日新。一之内自有新,新之内自有一,不常中自有常也。當玩所恒二字。
○熊梅邊曰:恒字從亘從心,所謂亘古今而不已者,此心也,貞也。貞則久于其道,此以人事言。天地之道恒久不已,亘古今不知其所始終,此以天道言。
○胡雲峯曰:咸、恒皆言利貞,咸止而說即是貞,恒巽而動,動未必貞也,故彖詳焉。
○陳紫峯曰:即恒久之理觀之,天高地下,萬物散殊,不特聲色貌象常久如此,而德性功用亦亘萬古而不易。少有變易,則為恠異不祥矣。
○何玄子曰:震、巽隂陽之始,兌、艮隂陽之終,咸、恒相反而終始見也。日月得天之行度,故能長久其照;四時變新化舊,故能長久成就萬物。
○觀彖咸語其情,故二少之交專而不貳;恒言其理,故二長之分定而不移。凡天地萬物之偶然不常者,非其情也,故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。
初六:浚恒,貞凶,无攸利。
象傳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孔仲達曰:卦初故言始,在下故言深,凶謂在于始而求深也。
○陸君陽曰:初為常,始宜以漸為常,而體巽性躁,遽求深入,是失久于其道之義。
○胡安定曰:天下之事,必皆有漸,積日累久,而後成功。居卦之初,事之始,而責其長久之道,永遠之效,是猶為學之始,欲至周、孔;為治之始,欲及堯、舜,必无所利,欲速則不達也。
○王童溪曰:初,巽之主。當恒之初,而以深入為恒,猶之造事无一日之勞,而遽求其事成;為學无一日之功,而遽求其造道。
○張紫巖曰:子夏敎門人,先洒埽應對進退,蓋入道之序,不可躐等,安在夫求之深也。
○朱漢上曰:初入卦底,在兑澤之下。巽為股,股入于澤下,入之深也。四震體躁動,初不正而始與四交,求之太深,故凶。
○沈守約曰:變為乾卦,為大壯,健而壯于進,求深也。
○王秋山曰:初六質柔而志剛,質柔故昧于遠見,志剛故欲速不達,非急暴而不能恒,則必苟且而不可恒。
○胡雙湖曰:爻不正,故戒以雖貞亦凶,況不貞乎?
按:大壯初爻壯于前趾,貞凶,與此爻義同。
九二,悔亡。
象傳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孔仲達曰:失位故稱悔,居中故悔亡。能久中者,處恒故能久。
○《程傳》:以中而應中,其處與動皆得中也。
○郭白雲曰:可久之道无它焉,中而已矣。過猶不及,皆非可久。
○王童溪曰:以陽動之才,處隂静得中之位,是適動靜之中。
○程沙隨曰:大壯九二、解初六及此爻,皆不著其所以然,蓋以爻明之也。
○沈守約曰:巽而為艮,巽止于中,久中也。
○胡雲峯曰:提出能久中三字,諸爻不中故不久,皆可見。
○王秋山曰:位之中,剛柔之中;應之中,是无往不中。
按:象傳久者卦時,中者爻德,合而言之,悔自无矣。
九三: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
象傳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《本義》:位雖得正,然過剛不中,志從于上,不能久于其所,故為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之象。貞吝者,正而不恒,為可羞吝。
○郭白雲曰:過中則不恒,不恒則日入于小人之域。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醫,況事君治民之職乎?
○楊龜山曰:處雷風相與之際,雷動之,風散之,宜不能安其處也。
○馮厚齋曰:巽為進退不果,九二、九三同也。然九二以剛處柔而得中,是以悔亡。九三過剛不中,其究為躁卦,是以不恒其德。
○項平甫曰:无所容者,動静皆不可也。剛極而躁,居下上之交,非能常者也。以妄而動,必有羞辱承之。即使固守不動,常於不中,亦為可吝。
○沈守約曰:巽而為坎,下入于坎,上迫于震,无所容象。
○熊梅邊曰:恒,巽下震上;益,震下巽上。恒九三即益上九,益上立心勿恒,故有或擊之凶。恒三其德不恒,故或承之羞。
○觀彖行無常度,則已不安;事無常法,則物不順。
按:不恒其德,宜有咎矣。然象云或承之羞,傳云无所容,何若是甚歟?蓋此爻與恒其德正相反。上卦六五雖隂,而體實震男,故為夫子之凶。九三雖陽,而體實巽女,卦以男上女下、男外女内為定分。今以巽女而上應震男,中含兌說,不中躁進,是不安於居下守内之分也。又所之之應,振恒凶象,無相與之情,有相薄之勢,宜人人共恥,已亦懷慚,無地自容,其氓詩之謂歟?
九四,田无禽。
象傳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
胡安定曰:不中,不正不常之人也。為治則敎化不行,撫民則膏澤不下,是猶田獵而无禽可獲。
○郭兼山曰:以不正之剛,居不中之地,恒之時久,非其位也。
○蔡節齋曰:四為動,主好變。以好變之心,應浚恒之初,必不能相有,故无禽。田者,奔馳无常所,故取為象。
○沈守約曰:震為車,為殺,變為坤。坤為土,為致役田狩。象卦變為升,升不來也。自下升虚,无禽象。
○胡雲峯曰:師六五所應者剛,剛實故田有禽。恒四所應者柔,柔虚故无禽。
○來矣鮮曰:應爻為地道,又震為大塗,故曰田應爻。巽為雞禽象。應爻深入,與井下體同,故皆曰无禽。
按:象傳言久者,卦時也。非其位者,爻義也。
六五:恒其德,貞,婦人吉,夫子凶。
象傳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凶也。
孔仲達曰:係應在二,不能傍及他人,是恒常貞一其德,故曰恒其德貞。用心專貞,從唱而已,是婦人之吉。夫子須制斷事宜,不可從唱。五在震為夫,二在巽為婦,五係于二,從婦凶也。
○石徂徠曰:一陽也,隂當從陽而終。
○《程傳》:以隂柔應陽剛,居中而所應又中,故恒久其德則為貞。
○趙復齋曰:居中則恒所應未定,以六應九,隂從陽也。以震屈巽,夫從婦也。爻義為吉,卦體為凶。
○郭兼山曰:六五有震兌二體,故有婦人夫子之義。
○項平甫曰:九二以剛中為常,故悔亡。六五以柔中為恒五,夫也,父也,君也,而可乎?
○馮厚齋曰:德則婦之柔,位則夫之尊,易故兩存其說。
○丘行可曰:二五皆不當位而得中者也,而五之久不如二之久,五之柔中不如二之剛中也。
○趙汴水曰:以男下女,不過暫行于初婚,豈可久之道?故孔聖因婦人夫子吉凶之爻,而發制義之訓。始而男下于女,所以致其感,否則情睽。終而夫剛婦柔,所以制其義,否則道悖。必合二卦,而後夫婦之道始全。
上六:振恒,凶。
象傳: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
《程傳》:居恒之極,震之終。恒極則不常,震終則動極。居上非其安處,隂柔不能固守,以振為恒也。振者,動之速。抖擻,運動之意。
○王童溪曰:天下本无事,庸人自擾之。隂柔居動極,而在一卦之上,此所謂擾亂天下之庸人也。
○呂東萊曰:立天下之大功,必悠久膠固,然後能成。若振動躁擾,暫作易輟,安能成功?
○馮厚齋曰:初上,本末也。巽木在下,而爻以柔弱在上,九三應之,有風以動之,浚其本而振其末,失其道矣。
○雷西仲曰:貪土地,求邊功,窮兵黷武,徭役誅求,无時休息,振恒象。
○易外振不可恒。雷振而在上,則風振而在下。風因雷而振,雷亦因風而振。雷與風失其相與之中,而居于相薄之極,不惟无德,亦大无功,是雷風之凶也。
總論
蘇子瞻曰:艮、兌合為咸,震、巽合為恒,故卦莫吉于咸、恒者,以其合也。及離而觀之,見已而不見彼,則所以為咸、恒者亡矣。故咸、恒无完爻,其美者不過悔亡。
○蔡節齋曰:恒,常也。一體兼二義,知不易者泥常,知不已者厭常,皆不得恒之正也。初柔過求乎常,上柔居終,三、四位不正,皆偏乎不已者也。或厭常,或亂常,故凶且吝。二、五居中,幾于得恒之正,然五位剛而爻柔,二爻剛而位柔,皆非有得乎恒之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