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•卷十一》

[清]沈起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十一》

䷧【坎下震上】

中爻離坎。

解。利西南。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彖傳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利西南,往得衆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,解之時大矣哉。

王輔嗣曰:動乎險外,故謂之免。天地否結,雷雨不作,交通感散,雷雨乃作。難解之時,非治難時,故不言用。體盡于解之名,无有幽隱,故不言義。

孔仲達曰:救難之時,无難可往,則來復為吉。若有難可往,則速赴為善。褚氏云:世有无事求功,故誡以无難宜静。亦有待敗乃救,故誡以有難須速。

○《程傳》:既解其難,安平无事,則當修復治道,正綱紀,明法度,為可久可繼之治。來,復也。當解而未盡者,不早去則將復盛,故夙則吉。

○張子:往而不返,則生他變。有所往而不速,將後于時。

《本義》:得衆,謂九四入坤體。得中有功,皆指九二。

○楊龜山曰:天下方出屯難,還定安集之時也。漢為畫一之法,而天下歌之。來復之,謂解之初,與民維新之時也。餘風遺俗,亂法弊政,有不可因者,革之宜早。天下已定而圖之,則擾矣。

○張紫巖曰:震為木,為蒼筤,為萑葦,為草木。

○郭白雲曰:動乎險中為屯,動乎險外為解。解與屯為内外,亦與蹇為反覆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道,所謂獲三狐而得黃矢者也。有攸往,夙吉,往有功,如射隼于高墉之上者也。

邱行可曰:大抵處時方平者易緩,除惡不盡者易滋。

:利西南,言上卦之震為解之主也。下卦得中,故不言不利東北。

初六:无咎。

象傳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
王童溪曰:初居下位,能以己之柔濟二之剛,而亦以二之剛際夫柔,則剛柔相資,義為无咎,所謂剛柔之際也。同居内體,同心相際,以成解難之功,安得以柔才為咎乎?初、四相應,而初為坎底,勢不上達;四為動主,性非下逮。凡云際者,上下相鄰之謂,故泰九三曰:天地際也。初雖與四應,而无際四之義。

○趙復齋曰:陰為陽難,以其陵也,或其阻也。初六居陽,承二應四,不為陽難,最先解者,故无咎。

:坎六四亦曰剛柔際,與此正同。况此所比之二剛,為解難之大臣,初宜无咎矣,故以際字明之,非孔傳不得无咎之故矣。
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
象傳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
王輔嗣曰:狐者,隱伏之物。剛中而應,為五所任,處于險中,知險之情,以斯解物,能獲隱伏也。黃,理中之稱。矢,直也。田而獲三狐,得乎中直之道,能全其正者也。

孔仲達曰:九二貞吉者,謂九位既不當,所以得貞吉者,由處乎中,得理中之道也。

○《程傳》:難方解而治之,初必去小人,則可以正君心,而行其剛中之道。田者,去害之事。狐者,邪媚之獸。獲,謂能變化除去之也。獲之則得中直之道,乃貞正而吉也。

○朱漢上曰:二為田,自三至上有師。象坎為狐,為弓。離為矢,又為黃。

○趙復齋曰:得易辭,獲難辭。

○楊誠齋曰:當解之世,此爻欲其獲狐,三戒其致寇,四欲其解拇,五欲其退小人,六欲其射隼。一卦六爻,而去小人之象。居五田者,力而取之。矢者,我直則壯。黃者,中而不過。去小人而不力,雖去必來。去小人而不直,雖行必革。去小人而不中,雖甚必亂。

○王童溪曰:二為坎主,所謂无所往,其來復吉,乃得中者也。狐,疑物。天下之難,常生于人情之疑惑。三狐,衆多之疑也。二以田而獲之。

○沈守約曰:田獲三狐,得險情,去衆疑也。三居險極,狐也。六五陰柔,不能制之。二為五應,剛直居中,能得六三為險之情,而去衆疑也。坎變為坤,致役也,田象。

○李隆山曰:坎為穴,為隱伏。物之穴居而隱伏者,狐也。

○熊梅邊曰:離為三數,狐指六三之小人。

○何玄子曰:黃矢所以取狐,狐獲則黃矢亦得矣。
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
象傳: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。

孔仲達曰:失正无應,下乘于二,上附于四。乘者,君子之器。負者,小人之事。施之于人,即在車騎之上而負物,故盜知其非有,而競欲奪之。

○劉長民曰:三據險極,以柔乘剛,以陰居陽,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。又不應于上,是固其險也。險固不通,難何由解?故公用射之。

○王會之曰:非止速寇伐,又起天下之戎。

○呂藍田曰:不安于上,求媚于四而負之。不安于下,凌侮于二而乘之。

○《程傳》:陰柔居下之上,處非其位,難解之時,而小人竊位,復致寇矣。

○朱漢上曰:坎為輪,故曰乘。坎為盜,故曰盜斯奪之。此爻當内卦之上,小人而在高位,自二言之為狐,自上言之為隼,自本爻言之則為負且乘。

○趙復齋曰:解之時,陰喜得陽,居其間者,貪欲取之。三本无應,乃欲兼上下二陽,難自己作,致戎必矣。

張南軒曰:小人乘君子之器,招寇而起禍,貞固守此,不可吝乎?

○張紫巖曰:小人任重,治功必隳,解緩之世,尤所當謹。内而中夏,外而四夷,莫不啓陵侮之心。如淮南視公孫弘輩,猶發蒙耳。六三位不中正,居坎險上,互坎又在前,内外懷險,小人之雄者、負者而乘,是足反居上,首反居下,大亂之道也。

○沈守約曰:宜負而乘,可醜誰咎?罪五之緩也。坎變為巽,巽為伏,宜負也,為高乘也。

邱行可曰:小人情狀不一,狐言其蠱惑,隼言其鷙害,負且乘言其僭竊。

○李蒙齋曰:蹇難既解,君臣各從其正。小人居上者,在宥罪之時,王庭之鈇鉞雖未加焉,已為天下所不容。貞吝者,固執而罔有悛心之謂。

○雷西仲曰:寇小為盜,大為戎,任使非人,則變解而蹇,天下起戎矣。

○熊梅邊曰:二以為狐而獲之,五以為小人而解之,上以為隼而射之,其能免于患害乎?

○胡雙湖曰:互體之坎,寇象。
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
象傳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

王輔嗣曰:失位不正,而比于三,故三得附之,為其拇也。

孔仲達曰:而,汝也。四若當位履正,即三為邪媚之身,不得附之也。三不附四,則无所解。今須解拇,由不當位也。

○李氏鼎祚曰:九四體震,震為足,六三在足之下拇象。

○劉長民曰:朋,二也。二與四同功,又俱陽爻,故謂之朋。

蘇子瞻曰:拇六三,朋九二。

○張子位不當,則所履者邪,故失位之陰,因得駢附解之,則朋信。

○楊誠齋曰:四以陽剛居近君之位,而下比六三微賤在下之小人,則君子之友望望然去之。維解散其小人,則君子信其忠正而朋至矣。拇,體之微而在下者也。

○何玄子曰:解,去匪人之卦也。唯二、四兩陽爻,任解之責者,而三實界其間。二雖獲之,猶慮四暱之也,故為告四之辭曰:必解汝之拇,而與朋相信,則可。苟暱近比之小人而不解,則君子之朋雖至,彼必將肆其離間之術矣。

:以拇為初,以初為朋者,皆泥于應也。不知拇有駢附之義,朋為同德之義,不可易也。
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
象傳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王輔嗣曰:居尊履中而應剛,可以有解而獲吉矣。小人雖闇,猶知服之而无怨也。

《本義》:卦惟四陰,而六五當君位,與三陰同類者,必解而去之,則吉。

○張紫巖曰:柔履尊位,居震動中,二四皆以剛德為五用,君臣固結,其心若一。小人知國勢不可復搖,而吾君臣之德有以孚其心,莫不革慮從化,以成解治。坎險在下為小人,二陽協從為維。維,聯合義也。

○鄭東谷曰:使世之小人皆信上之所用者必君子,而所解者必小人,則必改心易慮,不復有投隙抵巇之望。

○項平甫曰:天方厭亂,世難將解,故小人皆以反正為喜心,與君子相孚,不煩攻擊,此所以為解之時歟?

○王秋山曰:九二大臣,九四近臣,皆君子也。成卦由之得時得位,而五兼用之,故有解之吉,此人君解難之道也。

○何玄子曰:君子指二陽,小人謂三陰。五與三陰本朋也,安能解陰?幸二應四比,皆陽剛之德,五必與之相維係,推誠委任,有以行解落陰黨之謀,則吉。爻變中爻為巽,巽為繩維之象。王心既一,雖所甚昵,寧能干我?咸奉身而退矣。

:坎中實,離中虚,皆有孚象。與二應,則坎之陰皆信,故曰孚于小人。

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
象傳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王輔嗣曰:初為四應,二為五應,三不應上,失位負乘,處下體之上,故曰高墉。墉非隼之所處,高非三之所履。上六居動之上,為解之極,將解荒悖而除穢亂者也。故射之極而後動,成而後舉,故必獲而无不利。

孔仲達曰:公者,臣之極。上六以陰居上,故謂之公。

○陳氏臯曰:躬親解難,非人君之事。

○王童溪曰:隼,六三也。上以震動之極,居一卦之上,于位則正,于勢則便,于器則利,于時則宜。以正而去,不正獲之,蓋无難者。三居下之上,内外之限也。高墉象,若同人九四乘墉,内外之限,亦指三而言。

○項平甫曰:上六之辭最美,以其獨正也。正人而在高位,非君子而何?

○張紫巖曰:互離為隼,重坎為弓矢。離中虚,陽包之為墉。

○沈守約曰:墉所以衛内而捍外也。害在内,小人而在君側也。出乎墉之外,則非射之所能及。高墉之上,在内外之間,據衛限之勢,于此而射之獲之,无不利矣。震而為離,威而明。

○趙汴水曰:公為外諸侯之長,鷹揚善逃,必上六更高于六三,然後射必命中,此待時之義。

○龔泉峯曰:難者,坎也,陰也。解難者,震也,陽也。二四以陽解乎陰,五上以震解乎坎,故上卦言解,而下卦不言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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