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(兑下震上)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•卷十四》

[清]沈起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(兑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(兑下震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十四》

䷵【兑下震上】

中爻離坎。

歸妹:征凶,无攸利。彖傳:歸妹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。歸妹,人之終始也。說以動,所歸妹也。征凶,位不當也。无攸利,柔乘剛也。

虞仲翔曰:乾天坤地三之四,天地交,以離日坎月戰隂陽,隂陽之義配日月,則萬物興,故曰天地之大義。震東兑西,離南坎北,六十四卦中,此象最備。四時正卦,天地之大義也。

○陸君陽曰:漸四爻得正,故女歸吉。歸妹四爻失正,故征凶。

○《程傳》:澤上有雷,雷震而澤動,男動于上,而女從之。嫁歸之象,大率以說而動,未有不失正者。男女有尊卑之序,夫婦有唱隨之禮,苟徇情肆欲,惟說是動,則男牽欲而失其剛,婦狃說而忘其順,凶无攸利。

《本義》:妹,少女也。兑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,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,皆非正也。諸爻自二至五,皆不得正,三五爻又皆以柔乘剛,故征凶而无攸利。歸者女之終,生育者人之始。語錄:歸妹未有不好,只是說以動累他。

○王童溪曰:震東方,兑西方,天地生成之義。其在人,則震長男,兑少女,天地之大義,而震與兑見之,故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。說无紀極,動无止息,未有不失其正者。初與上雖當位,然亦陽下隂上,何動而不凶?以柔乘剛,則柔下制乎剛,剛受制乎柔,何往而利?

○項平甫曰:古之言嫁者,例稱歸妹。易帝乙歸妹,詩俔天之妹是也。男三十而娶,女二十而嫁,男常長,女常少,故曰所歸妹也。卦名歸妹者,震東兑西,夫婦之正位。以卦德言之,凡說而動,皆不正之事,自歸妹之外,皆不可行。以卦爻推之,則二四以陽居隂,有男以不正從女之象;三五以隂居陽,有女以不正從男之象。

○鄭東谷曰:長男居上,少女居下,少女說以動,而又先下于男。

○吴草廬曰:兑為少女,而居内卦。内卦,夫家也。婦人内夫家,故以入于夫家為歸。

○胡雲峯曰:隨亦動而說者,而曰元亨利貞,何也?易以内卦為貞,隨貞震,此動而彼說;歸妹貞兑,女說而男動。

○胡雙湖曰:乾交坤而為九四,坤交乾而為六三,是天地交也。出震見離,說兑勞坎,是萬物興也。

○何玄子曰:震為天,交于地之始;兑為地,交于天之終。六爻坤乾交于上下,坎離交于南北,震兑交于東西,象天地之交。

:歸妹彖傳,夫子于釋彖之先,補出天地之大義,人之終始者。盖易重交易,非交易則不生此卦。卦體二象,本无不善。文王彖辭專從卦德、爻位而言,非夫子不能得其意,而仍不泥其辭也。姤彖傳補天地相遇于釋彖之後,此補于釋彖之先,其義一也。於此可悟觀象玩辭之法。

初九: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

象傳:歸妹以娣,以恒也。跛能履吉,相承也。

孔仲達曰:為妻而行則凶,為娣而行則吉。

○胡安定曰:跛者足之偏,姪娣非正配,而能盡其道以配君子,猶足雖偏而能履地而行也。

○《程傳》:居下而无正應,娣也。剛陽在婦人為賢貞之德,娣雖賢,何所能為?承助其君而已。如跛之能履,不能及遠,然在其分為善。

○張子爻為陽,故能履,非匹故跛。

○郭白雲曰:无應无歸,因人之歸而為娣媵。

○張紫巖曰:兑下為娣,兑毁足為跛。

○蘭惠卿曰:跛者不能專行,依人乃可。娣妾之道,承正室以行則吉。

○馮厚齋曰:女以女弟為娣,故文从女从弟,以江有沱詩云不我以,與此同義。

○趙復齋曰:歸妹之時,柔尊為女君,剛而位下,盖賤者也。六五接二,王姬下嫁。初九承二,賤妾上從。

○蔡進齋曰:无應不行,跛象。居位得當而近二,故能履。適二而媵乎五,得娣之正。

○俞石澗曰:跛雖能履,常在人後。

○觀彖女必待聘而行,惟妾媵則不論禮之齊備,從嫡而適,固其常也。歸妹非恒,以娣為之則恒矣。能與君相承,故曰跛能履,吉。

九二: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

象傳:利幽人之貞,未變常也。

王輔嗣曰:在内履中,而能守其常,故利幽人之貞。

○張紫巖曰:離為目,為視,兌毁之為眇。二以互離居兌中,若眇者之有見,然其德本明,其毁外至。曰眇能視,澤中為幽人。

○項平甫曰:九二當以六五為婦,雖與三相比,而非正配。當守幽人之貞,以俟正配,然後不失其常。

○趙復齋曰:眇能視,不說彼色也。利幽人之貞,不慕彼勢也。安静守正,則六五嬪矣。

○吳草廬曰:歸妹九二即履之九二,故其占同。

《程傳》《本義》以六爻為女,諸儒從之。項平甫則以陽爻為夫,隂爻為婦。丘氏以二為妹之正身,六五則歸妹者也。胡雙湖頗許其說。愚謂卦名歸妹,則六爻皆歸妹之時,无容指某爻為妹,某爻為歸,此六十四卦之通例也。既名歸妹,固當以女為主,女而无應,則皆无偶之象。初、三、四、上皆无應,則皆无偶,故不復分爻之隂陽及内外卦之男女,唯以位之上下取象。初在下卦之下為娣,四在上卦之下為愆期,以陽而皆作女象,明卦時也。至二、五有應則有配,有配則陽夫隂婦,有自然之象,不容更為矯輮。周公爻辭于二不言歸妹,非略之也。言幽人,深明九二之異于初、四之陽爻也。五曰帝乙歸妹,明其為歸妹之主爻也。曰月幾望,明與二配,為坎月與離日之相望也。且二之辭與履二同,不應于履為士之幽,于此為女之幽。五之辭與泰五同,不應于泰為妹歸于二,于此為歸二之妹。讀易者但當以爻辭之明文為據,而得其所為,不可為典要者,正不必曲為之說。又攷易例,于卦之三男三女,尤有不甚泥者。恒之六五以震男之隂為婦,家人之九五以巽女之陽為主,漸之九五巽女之陽而以艮男之隂為婦,又何疑于此卦兑女之九二為夫乎?夫在歸妹卦時,九二亦可為女,而周公以為幽人者,凡卦有主爻,或以一爻為主,或以兩爻為主,固隨成卦之義而變,而二五之主爻率不可易,諸卦皆然。即如漸與此卦反對,皆以三四兩爻為主,而二卦爻辭于此兩爻皆不取,皆以二五中正相應之爻以明卦義之正,此又所謂既有典常者也。玩傳云未變常者,正以卦象女下男,女說而動,為變其常理。惟九二中正自守,以男下女,以致六五正應之嬪,故特以未變明爻義之美。

六三: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

象傳:歸妹以須,未當也。【當字平聲】。

虞仲翔曰:須,需也。初至五,體需象。

孔仲達曰:未當其時,則宜有待。

○趙汴水曰:須,待也。歸于君子曰歸,復還父母曰反歸,三須而未進者也。

○王秋山曰:兑為少女,三兑之成卦者也,其少可知。須,待年也。古者諸侯一娶九女,其娣姪則有待年于父母之國者。今歸而反,以娣之待年者自處,故曰反歸以娣。傳言未當,言其歸未當其時也。

:柔不中正,少女之主爻,卦辭所以為征凶者也。而爻不言凶,并无悔吝咎厲之占。即玩爻辭,亦无凶象,則以為女之不正,人莫之取者,似非爻義。盖歸妹以六五為女君正嫡,不可有二,則餘皆娣也。娣為諸妾中之最貴者,觀初爻可見。初以賢貞為娣,何獨于三則因人所棄而為娣?或以須為女之賤者,夫須賤于娣,以須反歸而轉得為娣,于理不順。以待訓須,本之註疏待年之說,王氏最允。盖彖言征凶者,合二卦說而動而言也。至爻之本位,祇有兌之說而无震之動,不得坐以動而失行之罪,所以爻與彖不同也。至此爻之須而反歸者,三上无應,未有所歸,三體互坎,動則下體成乾,合水天需之象,見險而止,故曰須。以少女而變為乾父,乃待年于父母家之象,故曰反歸。

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,【遲,去聲】。

象傳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
劉長民曰:四居下體之上位,過乎少女,女過盛年,愆期也。

○胡安定曰:以剛陽之質,居隂柔之位,不為躁進,故待其禮之全備,然後歸于君子,斯得其時也。遲,待也。

○《程傳》:陽剛在女子為正德,處柔乃婦人之道,其愆期為有待,非不售也,待得佳配而後行也。

《本義》:以陽居上體而无正應,賢女不輕從人。

○張紫巖曰:四居兑上,兑正秋為愆期,至震而動為有時。:四為震初,何得有愆期之象?盖雷居互坎中,震遂泥也。

六五: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,月幾望,吉。

象傳: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,其位在中以貴行也。

王會之曰:下應于二,君禮于臣,尊下乎卑。帝乙,歸妹也。天子歸妹于臣下,以貴行也。雖王姬下嫁,夫婦之禮不可廢,故小君降心而不凌其夫,則其禮容不如娣之盛焉,善之善也。

○《程傳》:居尊下應,尚禮而不尚飾,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。月望,隂之盈。幾望,未至于盈。以柔中在尊貴之位,以貴而行中道也。

《本義》:六五尚德而不貴飾。

○朱漢上曰:坎月在震東,離日在兑西,日月相望,隂之盛也。

○胡雙湖曰:君謂五,娣謂初與三,故兩爻皆稱娣。

○胡雲峯曰:娣以容飾為事,五,君也,豈假容飾以悅人者?良在德而不在袂。月幾望,在中孚、小畜以位言,隂盛而與陽亢;在歸妹以德言,隂盛而可與陽對也。

○俞石澗曰:六五雖王姬之貴,而隂爻虚;初九雖在下,而陽爻實,是其君之袂不如娣也。

○觀彖婚姻之道,皆男求女,獨帝女下嫁,以女求男,此爻適當其象,則歸妹之義,不徒无凶而反吉矣。

上六:女承筐无實,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

象傳:上六无實,承虚筐也。

《程傳》:上六女歸之終而无應,女歸之无終者也。筐篚之實,婦職所供。諸侯之祭,割牲取血。筐篚无實,則无以奉祭祀。婦不能奉祭祀,乃夫不能承祭祀也,故刲羊而无血。

○王童溪曰:處歸妹之窮,震之極,動不静也。柔无能,才不堪也。虚不實,誠不存也。以女言之,承筐无實。以士言之,則刲羊无血矣,故无攸利。而象則特取虛筐无實,盖歸妹上六女子也。

○張紫巖曰:兑為羊為金,互坎在上為无血。

○趙復齋曰:乘五非娣也,上極非須也,无應非婦也,體柔非夫也,故无適而可。

○楊誠齋曰:震有虚筐象,兑羊象。

○趙汴水曰:女六之象,爻兼言士女,明无一而利。釋辭止言女,主本卦而言。

○熊梅邊曰:二五得歸妹之正偶,初三以非應,故皆為娣。而上六則不婚之男,不嫁之女。

○胡雙湖曰:承筐女之職,刲羊士之功,夫婦之禮不成,故爻以士女言之。

:上三本不相應,不必更以應言。女者爻之隂,士者震之體,皆指本爻言。此與恒卦六五以爻隂稱婦人體,震稱夫子同也。《本義》約婚不終之意,似非爻象。上三皆隂,何以為婚?

周易孔義集說卷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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