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1卦-损卦䷨山泽损卦(兑下艮上)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•卷十一》

[清]沈起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1卦-损卦䷨山泽损卦(兑下艮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1卦-损卦䷨山泽损卦(兑下艮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十一》

䷨【兑下艮上】

中爻震坤。

王會之曰:損泰之九三為損之上九,曰損下益上;損否之九四為益之初九,曰損上益下。孔子曰:損益,盛衰之始也。

○蘭惠卿曰:損益二卦,專為三陰設也。損乾之九四曰損上,損乾之九三曰損下。

○趙復齋曰:損益之義在内卦,剛而柔曰損,柔而剛曰益。不損初二而損三,損其盛者;不益四五而益上,益其衰者。益卦不損五上而損四,損其盛者;不益二三而益初,益其微者。損益盈虚,二五不動,旨哉!損過益不及,得中而止。陰損陽,人欲損,天理

○胡雲峯曰:上下經陰陽各三十畫,然後為否泰,為損益。咸男女之交,變而損則不交;恒男女之不交,變而益則交。咸情之感也,極必損;恒道之久也,極必益。益在下卦之下,民爻也。下之上容可損,下之下為民决不可損。故損曰損下益上,而不言損民;益曰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,則其為益民也可知矣。

○熊梅邊曰:莫吉於泰而益上則損,莫凶于否而損上則益,是上可損而不可益,下可益而不可損也明矣。

○鄧汝極曰:損、益、咸、恒之交于上經,視否、泰、乾、坤後更十卦而天地交,咸、恒後更十卦而損、益,見為二經之樞。上下交而泰,不交而否,損上益下而益,損下益上而損。損本泰,以損下益上,而否從胎焉;益本否,以損上益下,而泰其還乎?故損、益者,乾、坤之往來,否、泰之大始也。反之身,咸言速心之德通于虚,懲忿窒慾,損之又損,致虚以復其咸;恒言久心之德凝于實,遷善改過,益之又益,充實以成其恒。

:卦變之說,固屬後儒穿鑿。然文、周繫辭于成卦之後,自有彼此觀玩之道。即如反對之卦,其爻象往往相照也。故有謂三陰三陽之卦,皆自否、泰來者,其病在認作卦變耳。若謂從否、泰看出盛衰消息之道,自是聖人觀玩之至理。朱子亦謂卦已成後,用意推說,斯為至當。蓋否、泰即乾、坤之合體,六子既生于乾、坤,則六子之合體,自有乾、坤合體之變象。即如謂成泰之後,變而為損則不可,而艮之本坤,兌之本乾,不可誣也。總于成卦之後,從其合體而觀之,則由泰以觀損,而損之為損見,損之漸即于否亦見;由否以觀益,而益之為益見,益之可復于泰亦見。况益彖傳天施地生,明以益之,上卦為乾之施,下卦為坤之生,孔子已有一否卦在眼前,則以損為泰之衰微,以益為否之轉機,自是自然之象。故離乾、坤而言損、益,則損、益之義无著;離否、泰而言損、益,則彖傳上下之義亦无著。駁卦變者,并謂不必牽合否、泰,過矣。至來氏以正反對為錯綜,以錯綜為卦變,至損、益而其說遂不可通矣。

損: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彖傳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損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

二簋應有時,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虚,與時偕行。

鄭康成曰:艮為山,兌為澤,互體坤,坤為地。山在地上,澤在地下。澤自損以增山之高,猶諸侯損國之富,以貢獻于天子。

○陸公紀曰:下以剛中說于上,所以損下。上以柔中止于上,所以為益上。下說而上不止,則損于下。上止而下不說,則无益于上。故說而止,剛中而應,乃得有孚元吉也。

○虞仲翔曰:乾為盈,坤為虚,損剛益柔,故損益盈虚。趨時通變,故曰與時偕行。

王輔嗣曰:損之為道,損下益上,損剛益柔也。損下益上,非補不足也。損剛益柔,非長君子之道也。為損而可以獲吉,其唯有孚乎!損剛而不為邪,益上而不為諂,則无咎而可正。

孔仲達曰:卦有元吉已下等事,由于有孚,故加一而字,則其義可見。二簋至約,唯在損時,應時行之,非時不可也。剛為德長,不可恒減,故損之有時。

○呂藍田曰:損之道不可以為正,當損之時,故曰可貞。

○《程傳》:譬如壘土,損于上以培厚其基本,則上下安固矣,豈非益乎!取于下以增上之高,則危墜至矣,豈非損乎!損之道必有孚,誠則大善而吉,可貞固常行,而利有所往也。

《本義》:損,減省也。損下卦上畫之陽,益上卦上畫之陰。損兌澤之深,益艮山之高。損下益上,損内益外。剝民奉君之象,所以為損。

○楊龜山曰:損而剛柔皆應,故有孚。損之不以其道,則民不孚,凶咎隨之。

○耿希道曰:益下則下與上皆益,損下則下與上俱損。

○朱漢上曰:坤為腹、為方,震為足,艮為鼻,震為木,木為方器,簋也。上為宗廟,艮為門闕、為手,震為長子,升自門闕而薦之,享也。

○項平甫曰:禮莫重于大享,物莫微于二簋。大享而用二簋,損極矣。而其所以可,則有時矣。章内三言時字,明必有是時,而後可以行是事。非其時,一物不可闕也。

○趙復齋曰:離者何?陰包于陽,故麗也。中孚亦然。中孚者,信也。惟損亦然。損九三一爻以臨其上,而陰包其間,于是有孚而麗象。顯此卦才之美。損之道上行,益之道下施。

○馮厚齋曰:享諸侯、享天子之禮。二簋者,下二陽爻應乎四五,有奉之之義,故以取象。

○趙汴水曰:上卦陰虚,不能不資乎下,而艮則知止而不妄取。下卦陽實為兌,知上之不得已,而非過求也。故說順以奉上,上下交信,不嫌于為損。其下四事,有孚基之。陽欲盛,陰欲衰,損陰益陽,宜也。今九三為乾剛之過,上六為坤柔之過,損過剛以益過柔,庶幾適乎。然亦有時而然,非損益之常。

○王秋山曰:享,奉上而上受之之謂。二簋言損于下者,有時而不可不省約質儉也。適其時之不可損,則不可以過求于其下也。

○胡雙湖曰:簋内方外圓,下二陽為底,三陰為腹,上一陽為蓋。

初九:己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。

象傳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【尚上通】。

陸公紀曰:己事者,以其事為己任者也。體剛在下,為損之初,是以事為己任者也。損之用在于應時,宜其速往,尚合衆心。

○呂藍田曰:當損之初而位乎下,不可緩也。故以己之事,遄往以益上,庶幾合上之志,亦不為己,甚以失己,故其損也,酌之而後行。

○游廣平曰:事,損之事也。言損初之實,以益四之虚也。四之志欲損其疾,而初遄往,使遄有喜焉,故曰尚合志。然損下以益上者,或失其節,則後難繼,故必酌損之。

○張紫巖曰:初四居艮、兌先,其志易合,且從感速,曰遄往。

○鄭東谷曰:謂在己所當損之事,則宜速往以益上也。

○林剛中曰:酌,取水也。損澤以滋山,酌損象。

○徐進齋曰:初最下,損下太過,則其本傷矣。必斟酌其義之淺深,而不失損己益人之道,可也。

○趙復齋曰:初為微盈,酌損之以就中,甚則反虚。

○王秋山曰:初剛而在下,損初益四,正所謂出粟米絲麻以事其上,乃處卑下者。在己當損之事,故速往以奉上,乃可无咎。:己事作人己之己者,得之卦體。說而應上,小民之急公效命者,正在此爻,以初為民位也。常賦力徵,必視為分内當為之事,乃能踴躍歡樂,盡奉上之誠。已事遄往,正兌說之象,訓止、訓輟,俱未切爻義。或作己疾解,亦牽合酌損之。當從初九不失己看,為是不應于初,而為四言之也。

九二:利貞,征凶,弗損益之。

象傳: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
王輔嗣曰:柔不可全益,剛不可全削,下不可无正。初九已損剛以順柔,九二履中而復損己以益柔,則剥道成焉。故不可往而利貞,進之于柔則凶矣。

孔仲達曰: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貞,弗損益之,由以中為志,故損益得其節適也。

蘇子瞻曰:損有可貞之道,九二是也。

○《程傳》:二以剛中居柔而說體,以柔說應上,則失剛中之德,故戒利在貞正也。征,行也。離乎中,則失其貞而凶矣。不自損其剛,貞則能益其上,若用柔說,適足以損之。世有雖无邪心,而唯知竭力順上為忠者,不知弗損益之之義也。九居二非正也,處說非剛也,而得中為善,志存乎中,則自正矣。守中則有益于上矣。

○張子以陽居陰,剛德已損,故以征則凶。

《本義》:不變其所守,乃所以益上。

○郭白雲曰:三損于上,足以致益,二復損之,則過矣。

○項平甫曰:損以有過不及,故損一益一,以求中也。若九二、六五,則既中矣。五非不足,二非有餘,一有增損,則失其中矣。

○沈守約曰:居說失正,是以戒也。兌而為震,處說而動,正不足也。

○胡雙湖曰:陽雖弗損,而與六五為正應,以剛濟柔,固未嘗无益之之道。

:此爻于中爻為震動,復為震不正而動于下,征凶,宜戒矣。

六三:三人行,則損一人;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
象傳: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
楊龜山曰:陽施隂受,受則益,施則損。以乾之三而索于坤,則是三人行而損一人也。索之而男女成焉,是得其友也。乾、坤合而損、益之道著。

○郭白雲曰:三則疑者,損之成卦,由六三、上九之變,得其友也。三爻雖皆應,而非艮、兌成卦之主,不可言得其友也。

○王童溪曰:兌之三爻,皆志于益上,然初九、九二則以剛應柔,故三人同行而語。其自損之至者,則六三也,故曰損一人。是一人也,獨往以應上,故艮、兌相合,此所謂得其友也。

○王秋山曰:此成卦之主,故爻辭總言一卦之象。不言于上而言三者,損下為損上,則得剛之益,非損矣。

:損之所以得元吉无咎諸美者,以有孚也,故于主爻發明有孚二字之義。得友者,交孚也,疑則不孚矣。損一人而一人行,乃成少女少男之體,而彼此交孚,以卦為損,故專主損之一爻言,不兼上下之往來也。三則疑者,下卦過損而三隂,則疑于剥,不損而三陽,則疑于大畜,皆无孚象。故孔子釋以三則疑者,明此卦之交孚,惟在于損一益一之間,過損不可,不損不可也。不言二則疑者,蒙爻辭之三人而言,絪緼媾精,致一之義,夫子别為引伸,非此爻之

《本義》:不必牽合。
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
象傳: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
王輔嗣曰:履得其位,以柔納剛,能損其疾者,疾何可久?故速則有喜,有喜乃无咎。

○劉長民曰:隂而止滯,以成其疾,必求陽以散之。使遄者,謂能來初也。

蘇子瞻曰:遄者,初九也。損其疾,則初之從我也易,故遄有喜。

○《程傳》:在損時而應剛,能自損以從剛,陽也。損不善以從善也。

○楊龜山曰:六四乘承皆隂,偏于隂者也。隂陽失其平,則為疾。四當損時,所當損其疾者也。

○楊誠齋曰:六四以柔居柔,得初陽為應,損其疾者也。初言遄往,四言使遄,蓋初之遄,實四有以使之也。

○項平甫曰:當受益之地而稱損者,損己之疾,所以受人之益也。四能損柔受剛,使得速施其益,則有喜而无咎。合志者得効其忠,豈非可喜之事?亦字,亦初九也。

○徐進齋曰:才柔苟止,而或怠于從善。初剛在下,亦難于益己。苟非自損其過,汲汲然以好善求益為心,則應者緩而益者寡,能无咎乎?凡言有喜有慶者,皆内外相應之情也。柔過為疾,忿欲之類。

○胡雲峯曰:下損己以益上,當使下亦速有所喜,乃无咎。

六五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

象傳: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

崔氏憬曰:元龜直二十大貝,雙貝曰朋。

蘇子瞻曰:六五者,受益之主,而非受益之地也。以受益之主,而不居受益之地,不求益者也。不求益而物自益之,故曰或。或者,不知其所自來之辭也。十朋之龜,則九二弗損之益也。龜之益人也,豈有以予人,而人亦豈有以取之,亦效其知而已。六五之于九二,无求也。自上祐之,雖欲避之而不可得,故元吉。

○呂藍田曰:當損下益上之時,以柔中居上,天下之益歸焉。古者以龜貝為貨,十朋之龜,利益多也。莫之致而至,至斯受之,故弗克違。

○郭白雲曰:六五之辭,與益之六二同者,損至六五,疑于益矣。又其反對之義同也。

○趙復齋曰:止于至中,不求損益,然柔有可益之道,此益非不足而益,如天祐人助之意,欲辭之而不可得。

○項平甫曰:六五本无待于補,九二亦不補之,補自上來,神天之降祐。

○鄭東谷曰:凡曰或益之,曰有他吉,曰自上祐,皆謂不期于得而得之也。損之爻,唯上得益五,非得益者也。然五沖虚中順,而居尊位,雖不期于益,必有益之者矣。

邱行可曰:卦似離者,皆有龜象。頤與損、益,皆外實中虚,所以取象龜也。

:損三本以益上,損四本以益初,損、益,成卦之道也。而損以益上為義,六五為上卦之主;益以益下為義,六二為下卦之主,皆當受天下之益者也,故兩爻辭大同。然二爻所以獲益者,不第在成卦之主也。蓋天下獲益者,必先有受益之地。兩卦二五皆坤體中德,柔順之質,能受陽施,載而不重,滿而不溢,故天下之益歸之,皆二五之德所自致,他爻不能及,故其辭極美。曰自上祐,自外來,謂莫知其所自來也。或以自上祐為指上九,自外來為指初九,以初九自六四也,說似可通。合之或擊之自外來句,則此上字、外字均不必有所指。

上九:弗損益之,无咎,貞吉。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
象傳: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
張子:上九本為九三,雖為損下,其實上行,故云弗損益之。損終反益,益卦損上而益下,則可大得志。

○楊龜山曰:居損之上,損極矣。上九陽止乎上,能止而有節,豈惟可以補過,猶可正而有為。

○游廣平曰:得臣无家,謂三之致一也。

○郭白雲曰:一人行而得其友者上九,故无咎,貞吉,利有攸往。是由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之所致也。得臣,即得友之義。

○鄭東谷曰:上九坤體,得乾之施,變而為陽,則在上者已有餘矣。不損乎下,而以其有餘者益之,非特无咎,无所不利也。

○王童溪曰:君子之志,在于益下而已。位人之上,先損于下,而惟有益于下,大得志也。

○項平甫曰:得六三之臣,損其家而來補于國,此上之所以安坐而大得志也。三以得上為友,上以得三為臣。三在下,故為臣;在内,故為家。

○吳草廬曰:三獨隂居下,專意奉上,國爾忘家,故曰无家。

○胡雲峯曰:弗損益之上,與二辭同而意異。二當益上之時,不損其所守,乃所以益上。上受益既至,則又當推以益下。

:弗損乃艮止之象,益之陽實之施,此爻變為臨,有敦臨之吉,故為大得志。得志者,不在受益,而在益下。爻義已盡于弗損益之,无咎貞吉,利有攸往下,又言得臣无家者,正明上九所以致此之由,而卦辭所以有孚而元吉,可貞利往之故,全在于九三之損,此卦之所以名損也。此句不專在本爻之象,而在全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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