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(坎下兑上)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•卷十三》

[清]沈起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(坎下兑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(坎下兑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十三》

周易孔義集說卷十三

光祿寺卿沈起元撰

下經

䷮【坎下兑上】

中爻離巽。

困,亨,貞大人吉,无咎,有言不信。彖傳困,剛揜也。險以說,困而不失其所,亨,其唯君子乎!貞大人吉,以剛中也。有言不信,尚口乃窮也。

鄭康成曰:坎為月,離為日,兌為暗昧,日所入也。今上掩日月之明,猶君子處亂代,為小人所不容,故謂之困。

孔仲達曰:困,窮厄委頓之名。道窮力竭,不能自濟,故名為困。剛見揜于柔,猶君子為小人所蔽。坎險而兌說,君子處險困之世,不失暢說之心,故亨,非小人之事也。以剛中者,就二五釋貞大人之義。剛則正直,所以為貞;中而不偏,所以能大。若正而不大,未能濟困,困濟乃吉而无咎也。處困求通,在于修德,徒尚口說,更致困窮。

○石守道曰:困,德之辨。言困方辨其德,天降大任于是人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而後亨。

《本義》:坎剛為兌柔所揜,九二為二陰所揜,四五為上六所揜,所以為困。處險而說,身困而道,則亨也。

○楊誠齋曰:困而亨,亨不于身,于其心;不于其時,于其道。剛于中者,萬險不能隕其正;正于己者,千憂不能喪其說。

○沈守約曰:困矣,而首言亨,坎在下也。物資水而生,人資道而成。坎藏一,一者水之源,道之本。人物于時,雖困而本源未衰,以下有水,内有道也。有本有原,雖困而亨,坎為通也。下坎為心,上兌為口,維心則亨,尚口則窮。

○朱漢上曰:四五為三上所揜,九二為初三所揜,又陷焉,陷亦揜也。兌為口,有言也。下无應,不信也。

○趙復齋曰:不曰險而說者,以說處險有致力之義。

○趙汴水曰:不失其所句絶,无入而不自得,何失所之有?不撓而折于困,不躁而重其困,斯為剛中之善。

○王秋山曰:无咎之道,所以戒九二成卦之主,中而不正也。有言不信,所以戒上六成卦之主,柔說于外也。

○吳草廬曰:困字象木在(缺)中,四面不得通達。剛為柔揜,蔽塞其前後,无由通達。

○胡雲峯曰:他卦言亨與貞,不貞則不亨,亨由于貞也。此卦言亨與貞,處困能亨,則得其貞,貞由于亨也。

○胡雙湖曰:澤涸于上,水流于下,兩不相得。二為坎主,上為兌主,兩不相應,皆困道。天地之氣,自西而北則順,故坎上兌下為節。自北而西則逆,故兌上坎下則困。

○龍觀復曰:所如艮止其所之所,不愧不怍,泰然不失其常處。

○俞石澗曰:困與屯蹇相似而時不同,屯蹇外險,困則險在内,欲動則不容動,欲止則不容止,唯有說而順受爾。

錢啟新曰:流水在止水之下,象其阻抑不通。雨露為兌秋所斂,象其閼鬱不暢。

○何玄子曰:所即二五之剛中也,謂貞也。

○高忠憲曰:險難中自有悅心者,故困而不失其所。

初六:臀困于株木,入于幽谷,三歲不覿。

象傳:入于幽谷,幽不明也。

王輔嗣曰:最處底下,沈滯卑困,居无所安。

○陸君陽曰:以陰處下,臀象。坎于木為堅多心,株木象。水性趨下,无所睹見,故曰入于幽谷。有應在四,體性底滯,不能自達,以至三歲不覿。

○朱漢上曰:初覿四,歷三爻,三歲也。困,九月,霜降氣也,故曰株木。蒺藜,秋成也。大過,十月,小雪氣也,故曰枯楊。姤,五月,夏至氣也,故曰瓜。瓜生于四月内也。夬,三月,清明氣也,故曰莧陸。莧陸,三月生也。

○鄭合沙曰:兌正秋,坎正北,兌一陰始得秋氣,而蔓草未殺,故為葛藟。六三秋冬之交,蔓草葉脫而刺存,故為蒺藜。初六為大冬之時,蔓草霜殺,所存者株木三陰,故繫以草木之象。

○項平甫曰:初在坎下,入于幽谷,即坎初入于坎窞也。

○趙汴水曰:谷亦有陽明者,今曰幽晦之極也,此不遇而在下者。

○單氏渢曰:人行則以趾為下,居則以臀為下。初六,困不能行而在下,臀象。

○王秋山曰:卦以柔揜剛為困,爻則不分剛柔,皆以處困為訓。

○俞石澗曰:初欲應四,而二間之,四亦困于金車,故云三歲不覿,止云三歲不終困也。

○梁孟敬曰:以陰在下而不正,則困而益困,自取之爾。

○唐凝菴曰:唯陽剛在困,能不失其所,陰柔不能,况初本為險者,坎木兌毁,株木象。

○高忠憲曰:所以困者,以入于幽谷而不明,果其明乎,又何株木之有?

九二:困于酒食,朱紱方來,利用享祀。征凶,无咎。

象傳:困于酒食,中有慶也。

石守道曰:既在險中,何可以行?以其居陽明之德,可以无咎。

《本義》:困于酒食,厭飫苦惱之意。朱紱方來,上應之也。征行則非其時,而于義為无咎。

○語錄:當困時,則困于好事。

○王童溪曰:以大人剛中之才,而處人臣正中之位,安其所遇,雖困窮險難,何足動心?但未能推君之惠澤,以足天下之願欲,而徒使之飽滿酣適,則以是為困也。

○鄭合沙曰:坎為赤,乾為大赤,二五乾坎之爻,故坎象赤紱,而九五象朱紱。

○齊節初曰:兌羊、巽雞、離雉、坎豕,皆食也。坎又為酒。

○吳草廬曰:九二處坎中畫,應兌中畫,為酒食所困而已。以離牛之革,蔽于巽股之下,紱象

○龍。觀復曰:玉藻再命、三命,皆服赤韍,盖命服也。然采芑朱芾,亦人臣服。二云朱,五云赤,偶變文耳。陸績云:朱紱、赤紱,享祀、祭祀,互言无它義。觀彖三陽卦之所謂困也,而皆取飲食車服之象者,貧賤患難,不足以困君子,進退牽係,道閉行塞,乃君子之困也。二居下體,困之初也,故其象為困于酒食,而朱紱且方來。當此之時,辭避不能,既受爵祿,唯竭其精誠,感格于上,

:此正困而不失其所之象。酒食衎衎,居易俟命而已。夫子釋以中有慶,言慶不在境遇之亨,而在中心之自得也。以朱紱方來為慶者,失之。惟其征凶,所以為困。若可遠引,則不困矣。以剛居中,所以无咎。无咎有慶,彖所為亨也。

六三:困于石,據于蒺藜,入于其宫,不見其妻,凶。

象傳:據于蒺藜,乘剛也。入于其宫,不見其妻,不祥也。

《程傳》:陰柔不中正,處險極而用剛,不善處困之甚者,以剛險而上進,則二陽在上,堅不可犯,居九二剛中之上,其不安猶藉刺。

《本義》:石指四,蒺藜指二。

○沈守約曰:坎而為巽,巽為進退,為不果。在險而進退有難,困于石,據于蒺藜象。

○項平甫曰:六三坎體為夫,上六兌體為妻,坎為宫。

○王元龜曰:介于二剛而上无應,不見其妻象。

○吳草廬曰:三雖有離目能視,而妻在宫外,柔與柔不相應,夫與妻隔絶不見也。

○齊節初曰:九家易坎為蒺藜,又為宫。

九四:來徐徐,困于金車,吝,有終。

象傳:來徐徐,志在下也。雖不當位,有與也。

劉長民曰:以澤載水則有功,今澤无水,有德无用,故曰困于金車,吝也。有終者,以下能潤已,下又應已,則困有所濟,故能保終。

○王童溪曰:自外而内曰來,巽不果為徐徐。

○沈守約曰:兌而為坎,澤始通也。始出于險,流而未快,來徐徐象。始塞終通,初吝有終象。

○趙汴水曰:四居上卦,將即下以求安,徐徐其行,不敢輕動,猶乘堅剛之車,遲重安詳,乃能不敗不僨,此有祿位君子之處困者。

○吳草廬曰:來謂下應初,徐徐者,以居柔而其行不勇也。坎為輪為輿,以兌金固其車輪,雖堅固而不利轉,重滯不速為吝。

○齊節初曰:坎為車輪,飾以兑金,曰金車。

○熊梅邊曰:亦困之善者。

○俞石潤曰:以九居四,雖不當位,困六爻,唯初與四剛柔相應,故特以有與明之。

:九四所以志在下者,盖困之得亨,在下之有水。澤得水而流,故志在下,况適為我應乎?金車,齊氏、吳氏說得之,乃本爻之象,指九二者非。卦變重坎,有重險之義,出亦不易,困于金車也。究以澤得水而通水性,就下上水流接下水,為有與,為有終,此亨困之道。在人則隱退遜避之象,以應下為欲拯初者,亦非也。

九五,劓刖,【劓刖,王肅本作臲。 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,陸績同,鄭云當作倪。晁氏曰當作倪。即臲 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之古文也,與上六字同。吳草廬從之作臲 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】,困于赤紱,乃徐有說,利用祭祀。

象傳:劓刖,志未得也。乃徐有說,以中直也。利用祭祀,受福也。

《本義》:剛中而說體,故能遲久而有說。

○張紫巖曰:兌巫為祭祀,二五德剛中,曰以中直。

○沈守約曰:二五皆剛居中正,德同也,是以皆利祭享。爻變為震,震為諸侯,赤紱象。卦變為解,在困而善解者也。

王伯厚曰:困九五曰利用祭祀,李公晦謂明雖困于人,而幽可感于神。愚謂孔子曰知我者其天乎,韓子云唯乖于時,乃與天通。不求人知而求天知,處困之道也。

○吳草廬曰: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 ,高而不自安之象。赤紱常繫于身,雖困人而用之以祭祀則為宜,故利用祭祀。

○胡雲峯曰:二五取象皆相應,二曰朱紱,五曰赤紱,二曰方來,五曰乃徐有說,二曰享祀,五曰祭祀。

:劓刖之象,諸說紛紛,俱屬牽強。以為刑小人者,固於卦義不切。以為指二,則二之本爻第云困于酒食,何於此爻轉有劓刖之傷?以為本爻上下俱傷,則上為陰揜似矣,下則以剛乘剛,非以柔乘剛之比,易例未有以為病者。况象傳祇云志未得,似非受傷之象,宜從臲卼為是。盖困三陽爻,皆朱子所謂困于好事者,而二五剛中,尤彖辭所謂貞大人吉者,故朱紱、赤紱皆受祿之象。五尤高位而不得行其志,臲 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 不安,故以為困。當柔揜之際,四面小人進退隔礙,惟盡此中直之道以事天、奉天,不獲罪于天而已,所謂利用享祀、祭祀者也。身困而道亨,在此始困而終亨,亦在此受福、終亨之謂。盖爻變為震,震動則有出困之機,所以為有說、為受福也。說從兑體而言,即彖傳所謂險以說,困而不失其所也。又困无君臣之象,六爻亦惟初四有應,二五爻辭亦无求應之象,各就本爻所處時位而言,亦不必曲說牽纒也。

上六:困于葛藟,于臲卼,曰動悔有悔,征吉。

象傳:困于葛藟,未當也。動悔有悔,吉行也。

《程傳》:有悔,咎前之失也,曰自謂也。若曰動皆得悔,當變前之為有悔也。悔而求去,可以出因,故征吉。

《本義》:以陰柔處困極,物窮則變。若能有悔,則可以征而吉矣。

○沈守約曰:兌而為乾,健而說,是以能出困。

○朱漢上曰:葛藟,巽象;曰,兑口象。

○鄭亨仲曰:困有不可動,九二也;有不可不動,上六也。

○項平甫曰:此彖所謂尚口乃窮也。若能斷葛藟而不牽,辭臲卼而不居,行而去之,吉孰加焉。吉在于必行,而不在于徒動,故曰吉行也。

○徐進齋曰:葛藟,纒繞之物;臲卼,危動之狀,位高象。震无咎者存乎悔,悔可出困。

○胡雲峯曰:困窮而通,其上之時乎。然剛困不害其亨,柔困不悔不吉,兩悔字與豫不同。豫言悔遲則事必有悔,此言事雖可悔而能悔則吉。

○梁孟敬曰:葛藟柔而居高者,以六在上象。

○吳敬齋曰:困非自己致者,則當守其剛中之德,道主于貞。若由己之柔暗而致者,則當變所為以免于困,道主于悔。

:小人之困,惟利欲纒繞,撥脱不開為甚,葛藟之象。况居高自危,處毁折附決之位,秋風搖落,幾無自全之策,惟覺其動而有悔。故聖人開之以悔而能征,則吉可致,亦以困極有將亨之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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