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•卷二》

[清]沈起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二》

䷇【坤下坎上】

中爻艮坤。

郭白雲曰:一陽之卦,得位者師、比而已。得君位者為比,得臣位者為師。
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彖傳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【比,吉也。王昭素謂多此也字。朱子云:當云比,吉。比,輔也】。

《程傳》:比,吉道也。人相親比,自為吉道,故雜卦云:比樂師憂,民不能自保,戴君以求寧。君不能獨立,保民以為安。不寧而來比者,上下相應也。

○朱漢上曰:凡物孤則危,羣則強,父子夫婦朋友,未有孤危而不凶者。人君為甚,故比而吉,謂九五也。

○項平甫曰:凡卦自上而下為來,比之成卦,本以坤在下為下,順而從。又四隂在下,順而從巳,五巳得比輔之義矣。而五猶以位在坎中,憂畏不寧,方且來比于下。上下之心,相求如此,比之所以成也。屯之初九,動乎險中,故為宜建侯而不寧。比之九五,居坎而下比,故為不寧。方來皆以坎為不寧也。坎險多憂,故為不寧之象。方來與朱紱方來之方來同。

○王童溪曰:以卦言之,則一陽而五隂比之。然上六視下諸爻,則其道為窮。當比之時,顯比之主,若揭日月于上,自四而下,皆面夫五而順從之。上六獨背夫五,而後之迷悟失道,其能獨存于天下乎?

○楊慈湖曰:君子體仁足以長人,體元居貞,同天不息,所以能比天下。

邱行可曰:原,再也。蒙内卦坎為初筮,彖釋之曰以剛中,謂九二也。比外卦坎為再筮,彖釋之曰以剛中,謂九五也。

○馮厚齋曰:萃與比下坤同,而上體水澤不甚相遠,萃以九四一爻有分權之勢,故元永貞言之于五。比下无分其權者,故元永貞言之于彖。

○王秋山曰:四隂順從乎五,五下比于四隂,故曰上下應上六。孤立于外,如後其夫者,夫謂五陽也,上隂婦也,婦而比夫,當然之理,不先而後,凶之道也。

○來矣鮮曰:比剛中在上,故有三德而人來親輔也。剛中則私欲无所留,所以為元善者此也。剛中則健而不息,所以為永者此也。剛中則正固而不偏,所以為貞者此也。蓋八卦正位,坎在五,所以有此三德而无咎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

象傳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
虞仲翔曰:坤器為缶,坎水流坤,初動成屯,屯者盈也,故盈缶。

○劉長民曰:居順之首,為比之先,衆願從之,故有他吉。

○《程傳》:言比之初六者,比之道在乎始也。始能有孚,則終致有他之吉。其始不誠,終焉能吉?上六之凶,由无首也。

《本義》:比之初,貴乎有信,則可以无咎矣。若其充實,則又有它吉也。

○王童溪曰:位之卑者,則與之者必狹;交之淺者,則信之者必寡。然有要道,修吾胷中之誠而已。誠則无上下之間,比无不善。

○張紫巖曰:四隂中虚為缶,坎水坤土相承為盈缶。

○項平甫曰:坎卦五為有孚,四為用缶,坎水盈則下流,故初六取以為象。

○朱漢上曰:缶所以汲質素之器,誠之象。水盈其中,亦誠信充實而无間之象。它吉謂比五。子夏曰:非應稱他。

○沈守約曰:坤為土為腹,震為足,土為腹而足居之,缶象。卦變為屯,屯固比合,合而能固,比之善者也。

○龔泉峯曰:比以九五為主,初去五獨遠,而近比于二,二中正,故比之而无咎。若至于誠意充積,則雖遠于五而非應,亦終得比之也。

○梁孟敬曰:陽為實,隂為虚,初以隂居陽,虚而能實,孚信之象。缶本虚也,有盈缶則實矣。

○趙氏曰:易六爻貴于正應,惟比諸爻不論應否,而專以比五為義。

○高忠憲曰:易重初,初者未變之心也,故曰有孚。:傳云比之初六者,蓋比以爻位言,則隂陽相比。以二體言,則水土相比。水性潤下,下者得之最先。初處順之始,有率先歸順之象。地之最下,有先得水潤之象。象辭之有孚,以初六也。有他吉者,亦以初六也。比之有以比四為說者,愚謂比卦不主應,以成卦言,則貴比五。以比輔之義言,則附近為比。當以比之為比二,他吉為比五。有孚比之,初之孚也。有孚盈缶,五之孚也。項氏之說精矣。

六二:比之自内,貞吉。

象傳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呂藍田曰:比之時,主比不主應,二獨應五,守貞性于内,而不自失者也。

○《程傳》:二與五為正應,皆得中正,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。二處于内,自内謂由己也。以中正之道應上之求,乃自内也,不自失也。

○郭白雲曰:比以九五為主,而六二正應為主于内,蓋率天下而比五者,故自内至外,率天下以歸王也。

○王童溪曰:正者,吾性之自然而不變也。比而不失吾性之自然者,故曰自内相比,而或失之偽為者,皆非自内也。

○項平甫曰:六二之正,其所自有,以六居二,正位也。以二比五,正應也。但能守其所固有,則足以吉矣。

○李隆山曰:比之世,隂皆求陽,而非陽求隂,故二之比五,自内之外出應乎上者也。

○胡雲峯曰:凡卦以下卦為内,上卦為外,六二言内,六四言外,内外卦之分見於此。

○梁孟敬曰:貞吉,有爻之本善者,有爻非貞而為之戒者,此曰貞吉,爻之本善也。

:自内即二之中正也。以中正為比,而不以迎合諂附為比,故貞吉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象傳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
王輔嗣曰:四自外比,二為五應,近不相得,遠則无應,所與比者,皆非其親,是以悲傷。

《本義》:隂柔不中正,承乘應皆隂,所比皆非其人之象。

○趙復齋曰:初比于五,先也。二,應也。四,承也。六三无是三者之義,將不能比五矣。

○沈守約曰:三變成艮,止于兩隂之間,比匪之象。卦變為蹇,三已逼險,往則蹇矣,宜其傷也。

○陳氏【臯】曰:君子修潔自立,則四海之内,皆所親也。六三以隂居陽,不守正也。處不得中,非正行也。上无應援,人不錄也。獨立无依,亦可傷矣。

○胡雲峯曰:此爻畧似蒙六四,蒙所求者九二,而四獨遠之。比所宗者九五,而三獨不比之。

:三處中爻艮位,有止而不進,比于五之象。坤之極,有迷之象。上有顯比之君,而迷于所比,故可傷。
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
象傳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《程傳》:四與初不相應,而五比之,外比于五,乃得貞正而吉也。五陽剛中正,賢也。居尊位,上也。親賢從上,比之正也。

○項平甫曰:四與上皆正,而吉凶異者,四在五内,故能比五。上在五外,不能比五也。

○朱漢上曰:以正比賢,以臣比君,外比之,所以吉也。

○張紫巖曰:四位居坤上,率三隂從五,是為貞。顯比之功,自四成之,德位居隂,在比得臣道順貞,用以貞吉。

○龔泉峯曰:二、四皆以隂居隂,是自處已得其正,而承五所比,復得其人,故皆言貞吉。

:四五同體,而特言外比之者,正以明四與初之不為應也。坎卦中一陽為水,上下二隂為土,四隂親承九五之坎水,為比之至親切者,故貞吉。上亦坎體,而水性下流,比下之土而不比上之土,有滄海桑田之勢,故凶。

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
象傳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《程傳》:五居君位,處中得正得比,道之善者也。顯明其道,如誠意以待物,恕己以及人,發政施仁,使天下蒙其澤。天子之田,圍合其三面,前開一路,使之可去。邑,王者所都。諸侯國中,禮取不用命者,乃是舍逆取順也。順命而去者,皆免矣。比以向背而言,謂去者為逆,來者為順。

○朱子:邑人不誡,如有聞無聲,言不消。告誡如歸,市者不止,耕者不變。田獵之禮,置旃以為門,刈草以為長圍。田獵者自門驅而入,禽獸向我而出者皆免,惟驅而入者皆獲。故以前禽比去者,不追上使中,由上之德,使不偏也。

○楊誠齋曰:王者之比天下,明示之以大中至正之道而已。可以比天下,而不可以示天下,王者不由也,故曰顯比。有比天下之道,而无比天下之心,可與比天下矣。上使中者,上以中正比其下,下以中正比其上,非使之使也,不使之使也。太王去邠,而從者如歸市,則驅禽而禽不去。成湯征葛而怨後予,則不令而捷于令,聖人何心哉?

○李隆山曰:初六終來有他,六二比之自内,六四外比之,五皆受之,其取順之謂乎?六三居内卦之前,而比之匪人,上六居外卦之前,而比之无首,此二者或傷或凶,皆其自取,九五不問也,其舍逆而失前禽之謂乎?

○張紫巖曰:比至九五,其道大成,以一陽主衆隂,剛中而貞,且位居艮上,中正之道,足以制羣隂而止之,莫不效順,是為顯比。上以隂在外為失禽,坤下為邑人,坤順為不誠。失前禽者,遐裔未賓,撫之以寛,而遂其生。

○郭白雲曰:書曰民心罔中,惟爾之中,其使中之謂乎?

○朱漢上曰:坤為衆為輿,坎為輪,田獵之象。艮為黔喙,坎為豕,震為決躁。内卦為後,外卦為前,坤在下為邑。

○李仲永曰:六二正應邑人也,得位得中,不期約而自孚,故曰不誡吉。

○胡雲峯曰:諸爻言比之,隂比陽也。五言顯比,陽為隂所比也。師、比之五,皆取田象。師之田有禽,害物之禽也。比之失前禽,背已之禽也。在師則執之,王者之義也。在比能失之,王者之仁也。

○胡雙湖曰:顯互艮,光輝象。三驅,坤三爻象。互艮為旃門,下三隂驅而入,門象。上一隂在門外,失前禽象。

○吳草廬曰:驅即所謂驅逆之車,驅禽獸使趨田也。坎馬駕坤輿以行,驅象。

○俞石澗曰:前禽即後夫,衆已比五而上獨後,是為後夫。衆皆隨五而上獨前去,是為前禽。

○陸庸成曰:三驅失禽,置失得于勿恤者,狀蕩平之王心。邑人不誡,冺知識于大順者,狀熙皥之王化。
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象傳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王介甫曰:隂之為物,以陽為首而比之者也。乘九五而不承焉,比之无首者也。以陽為首則有所終,先陽則迷而失道,况无首乎?

《本義》:以上下言之則為无首,以始終言之則為无終。

○郭白雲曰:上六非天下之所比,又不能比人為臣而无君,與无元首何異哉?是以凶而无所終也。

○張紫巖曰:上六位坎險,上比終已,獨失所附,從无所容于天地之間,曰无首。

○吳草廬曰:上六居一卦之上,如人首在一身之上也。獨外王化,不内向九五,是比之下體俱足,而上體不完,猶人之无首也。

○胡雲峯曰:上六无首,凶,正與彖辭後夫凶相應。

:卦以水地為比,水滿于上,必致泛溢,不受地之約束,親比之道,至此而決裂。此即澤風大過之上過涉滅頂,水火既濟之上濡其首,皆以水爻在上,為水滿之象。而此又為坎險之極,中懷叵測,非明順歸往之性。居比之終,為卦之外,據五之上,有不服之象,故其辭若此。至蹇之上六,亦水盈于上,而而有來碩之象者,以水在山上,滿則下流于山,有來碩之道。若夫屯之上,為泣血漣如,亦水泛无歸之象,與此畧同。需之上,水有入穴之象,以正應得陽剛,轉可和而為雨,故得終吉。此則下應匪人,其凶宜矣。

周易孔義集說卷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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