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0卦-节卦:水泽节卦(兑下坎上)[清]纳喇性德撰《合订删补大易集义粹言•卷六十四》

[清]纳兰性德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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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卦-节卦:水泽节卦(兑下坎上)[清]纳喇性德撰《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•卷六十四》

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卷六十四

頭等侍衛納喇性德編

【兌下坎上】

伊川先生曰:節序卦:渙者,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物既離散,則當節止之,節所以次渙也。為卦澤上有水,澤之容有限,澤上置水,滿則不容,為有節之象,故為節。《易傳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卦辞:

節,亨。苦節,不可貞。

伊川先生曰:事既有節,則能致亨通,故節有亨義。節貴適中,過則苦矣。節至於苦,豈能常也?不可固守以為常,不可貞也。《易傳》

白雲郭氏曰:天下之理,有過則有節,不及无節也。過而不知節,則傷害隨之。節無傷害,是以亨也。節之過與无節同,非亨之道,故苦節不可貞。如是則節无它道焉,中而已。然節獨以過為主,中由過與不及言也。此其所以異者,《易說》

新安朱氏曰:節,有限而止也。為卦下兌上坎,澤上有水,其容有限,故為節。節固自有亨道矣。又其體隂陽各半,而二五皆陽,故其占得亨。然至於太甚則苦矣,故又戒以不可守以為貞也。《本義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彖传:

彖曰:節亨,剛柔分而剛得中。苦節不可貞,其道窮也。說以行險,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天地節而四時成,節以制度,不傷財,不害民。

伊川先生曰:節之道自有亨義,事有節則能亨也。又卦之才剛柔分處,剛得中而不過,亦所以為節,所以能亨也。節至於極而苦,則不可堅固,常守其道,已窮極也。說以行險,以卦才言也。内兌外坎,說以行險也。人於【一作之】,所說則不知。己遇艱險則思止,方說而止,為節之義。當位以節,五居尊,當位也;在澤上,有節也。當位而以節,主節者也。處得中正,節而能通也。中正則通,過則苦矣。推言節之道,天地有節,故能成四時;无節,則失序也。聖人立制度以為節,故能不傷財害民。人欲之无窮也,苟非節以制度,則侈肆至於傷財害民矣。【並《易傳》】

横渠先生曰:以苦節為貞,其道之窮必矣。《易說》

藍田呂氏曰:節,有所制而不過也。節有制度,節其已甚則亨,其道大觳,不可以繼。所謂苦節不可貞,言不可守之以為正也。

龜山楊氏曰:易曰:節以制度,不傷財,不害民。蓋侈用則傷財,傷財必至於害民,故愛人必先於節用。【論語解

白雲郭氏曰:節之成卦,自泰三五而來,剛柔分而上下,剛上而得中,故為節。且賁之與節,皆自泰來,其義相類。賁則柔來而文剛,剛上而文柔;節則柔來而節剛,剛上而節柔。夫泰為天地純剛柔之卦,賁以剛柔純質而无文,故文之;節以剛柔過盛而无節,故節之。彖言剛柔分而剛得中,則知節之名卦,以剛柔皆過盛為義也。是以泰之象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而節則終其義者也。然天下之理,中則可久,不及與過,皆非可久之道。若節過中,是以其道易窮而不能久也。說以行險,非苦節也,中道也。九五居尊位,有能節之勢,而行甘節之道。道與位當,故言當位以節。居中得正,其道乃通,此節亨之義也。人知過盛之可節,而不知天地非節亦不能有成,是非獨人事而已。故聖人因明天地節而四時成,為君者必法之以制度,故不傷財,不害民也。天地節者,剛之節柔,柔之節剛也。剛節柔,猶冬之有春;柔節剛,猶夏之有秋。不然,則大冬大夏而已,安能成四時乎?泰之六五,以剛節之而成坎,少陽也,春之象也。泰之九三,以柔節之而成兌,少隂也,秋之象也。天地之節,於此可見。故易之卦變,於節為尤詳。然易卦雖以人事為主,亦未有不本於天地而來者。蓋上下二體三才,亦皆具天地之象。聖人明人道本於天地,故彖之所言,或取變,或取二體三才,其稱天地,亦非一道也,革節是已。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節,渙之反,泰之變也。泰分九三之五以節其上之柔,分六五之三以節其下之剛。剛柔分而有節,二五之剛得中,上下節之而不過。所謂節者,剛柔有節而不過乎中,不過則亨,故曰節亨。剛柔分而剛得中,不曰柔得中者,剛得中則柔不過矣。此以卦變二三五爻言,節之所以亨也。上六乘剛處險,守而不變,所以不可貞者,節之道窮也。易窮則變,變則通,通則久守而不變,苦節也。凡物過則苦,味之過正,形之過勞,心之過思,皆曰苦。苦節則違情性之正,物不能堪,豈道也哉?申屠狄之潔,陳仲子之亷,非不正也,立節太苦,不可貞也。夫節者,為其過於中也,故節之使不失其中。上六正而過矣,安能節乎?故曰:道之不行也,我知之矣。賢者過之,不肖者不及也。自不肖觀之,過者為賢。自中言之,過不及一也。謂之正者,貴乎中正也。正而失中,不可正也,故曰苦節不可貞,其道窮也。此以上六无應,戒苦節也。兌,說也;坎,險也。人情易則行,險則止。凡止而行,皆有節險之道。節,止而不行者也。泰之九三上行,自兌成坎,以說行險也。以說行險,雖止不失其和矣。和而不流,中立而不倚,故曰說以行險。此以九五言節之亨也。九五,節之位也;中正,節之道也。當位以中正,為上下之節,各適其宜,无所不行,故曰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此以九五言節亨者,當有位也。九三一變歸妹,震為春,離為夏,節之以春夏也;再變節,兌為秋,坎為冬,節之以秋冬也。天地有節,則隂陽寒暑不過,而萬物成於艮,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離。兌為貝,貝為財,乾為金玉,坤為民。泰甚則人欲縱,人欲縱則財用匱乏,百姓困窮,故量財之所入,計民之所用,節以制度。自下等級而上,其費有經,其斂有法,財既不傷,民亦不害。是以天地不節則四時不成,王者不節則民財不生,无非節亨也,故曰節以制度,不傷財,不害民。此又推原卦變互體,以盡節之義也。在卦氣為七月,故太玄準之以度,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剛柔分而剛得中。以卦體釋卦辭。苦節,又以理言。說以行險,又以卦德、卦體言之。當位中正,指五,又坎為通。天地節,節以制度,極言節道。《本義》

天地節而四時成。天地轉來到這裏,相節了,更没去處。今年冬盡了,明年又是春夏秋冬。到這裏厮匝了,更去不得。這裏折做兩截,兩截又折做四截,便是春夏秋冬。它是自然之節,初无人使它。聖人則因其自然之節而節之,如脩道之謂教、天秩有禮之類皆是。天地則和這箇都无,只是自然如此。聖人法天,做這許多節措出來。《語録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象传:

象曰:澤上有水,節。君子以制數度,議德行。

伊川先生曰:澤之容水有限,過則盈溢,是有節,故為節也。君子觀節之象,以制立數度。凡物之大小、輕重、高下、文質,皆有數度,所以為節也。數多寡,度法制。議德行者,存諸中為德,發於外為行。人之德行,當義則中節。議謂商度求中節也。《易傳》

藍田呂氏曰:澤上有水,水過必溢,節之不可過也。以節議制度,則名分不可亂;以節議德行,則賢能大小稱其任。

白雲郭氏曰:澤无水,困則為不足;澤上有水,則為有餘。不足則為困,有餘則當節,理之常也。在人之節,則制數度所以節於外,議德行所以節於内也。為國為家,至於一身,其内外制節皆一也。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澤之容水,固有限量,虚則納之,滿則泄之,水以澤為節也。君子於民亦然,制其多寡,制其隆殺,制數度也。制數度者,坎之象也。律度量衡,皆始於黄鍾。冬至之律,於辰為子,於卦為坎,九五以中正為節也。乾為德,震為行,兌口為議。議德行者,恐其中而未正也。易傳曰:議謂商度,求中節也。《易傳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初九:

初九:不出戶庭,无咎。

象曰:不出戶庭,知通塞也。

伊川先生曰:戶庭,戶外之庭。門庭,門外【一作内】之庭。初以陽在下,上復有應,非能節者也。又當節之初,故【一无故字】。戒之謹守,至於不出戶庭,則无咎也。初能固守,終或渝之,不謹於初,安能有卒?故於節之初,為戒甚嚴也。爻辭於節之初,戒之謹守,故云不出戶庭,則无咎也。象恐人之泥於言也,故復明之云:雖當謹守,不出戶庭,又必知時之通塞也。通則行,塞則止,義當出則出矣。尾生之信,【一无信字】。水至不去,不知通塞也,故君子貞而不諒。繫辭所解,獨以言者在人,所節惟言與行,節於言則行可知,言當在先也。【並《易傳》】

横渠先生曰:見塞於九二,故不出。《易說》

藍田呂氏曰:九以剛居節之初,宜立法以制節。人之有欲,為上之所制節,其始多不說。君子知通塞之有時,與夫人情難與慮始,故立法之初,慎密不出,則不為異論之所近矣。故曰:不出戶庭,无咎。

白雲郭氏曰:六爻惟初為有應,而曰不出戶庭,无咎者,所以節之也。不知有節,則出入无時,而失慎密之道。且通則行,塞則止,當出則出,初不係於有應无應也。應者,助其外而已,而在我之節,其可廢乎?故象以不出戶庭為知通塞,而繫辭又明慎密不出之義,聖人之旨深矣。節之議德行,於此可見。伊川曰:戶庭,戶外之庭也。門庭,門内之庭也。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初九、六四,正應也。往來相易不窮,故曰通。九二近而不相得,窒其所行,故曰塞。初九兌體剛決,動成坎,坎水為知,故知通塞。五艮為門闕,交兌為戶。四在門闕之中,為庭。不出者,自守以正而已。動有險,故不出戶庭,乃无咎。不出則處也,在言語則默亦是也。不出而處,不語而默,雖有正應,不說也,是之謂節。兌為口舌,故繫辭專以慎密不出言之。易傳曰:通則行,塞則止。義當出則出矣,君子貞而不諒。或曰:艮為門闕,又曰交兌為戶,何也?曰:兌為戶,震為門。艮土在啓閉之際,故為門闕。乾始於子,至丑直艮,至寅成泰。泰者,天地交通,至卯直震,故震交艮為門。震即乾之闢戶也,是以雷發聲,蟄蟲開戶。坤始於午,至未直坤,至申成否。否者,天地閉塞,至酉直兌,故兌交艮為戶。兌即坤之闔戶也,是以雷收聲,蟄蟲坏戶。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戶庭,戶外之庭也。陽剛得正,居節之初,未可以行,能節而止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《本義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九二:

九二:不出門庭,凶。

象曰:不出門庭凶,失時極也。

伊川先生曰:二雖剛中之質,然處隂居說而承柔。處隂,不正也;居說,失剛也;承柔,近邪也。節之道當以剛中正,二失其剛中之德,與九五剛中正異矣。不出門庭,不之於外也,謂不從於五也。二、五非隂陽正應,故不相從。若以剛中之道相合,則可以成節之功。惟其失德失時,是以凶也。不合於五,乃不正之節也。以剛中正為節,如懲忿窒慾,損過抑有餘。【一作益不及】是也。不正之節,如嗇節於用,懦節於行是也。不能上從九五剛中正之道,成節之功,乃係於私暱之隂柔,是失時之至極,所以凶也。失時,失其所宜也。【並《易傳》】

横渠先生曰:體柔位隂,故不出門庭,凶。《易說》

藍田呂氏曰:九二以剛居中,法成中節,可以出矣。而以陽居隂,持慎密之意,失時不行,治道將廢,故曰不出門庭,凶。戶,謂房室之戶。戶庭,内寢之庭,庭之不出乎内也。門,大門也。門庭,外寢之庭,自外寢達於大門之外及諸人也。

白雲郭氏曰:初為不當有事之地,而二以剛中居有為之位,其道不可同也。故初以不出戶庭為知塞,而二以不出門庭為不知通。知塞故无咎,不知通則有失時之凶矣。極,至也。有初故可以節二,有二則可以節初,二者亦相濟之道歟!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極,至中也。二動歷四應五成震,震為門,四在門闕之中為庭,二以中應五之中,極也。當其可之謂時,故曰時極。時極者,時中也。九五剛中當位,酌民情以為節。九二有剛中之德,動而應以趨節之時,則中正之節達於下矣,得時極也。若說於三隂與五異,趨固而不知變,門庭可出而不出,是得時極而自失之也。所以凶者,其節不正也,故聖人戒之。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門庭,門内之庭也。九二當可行之時,而失剛不正,上无應與,知節而不知通,故其象占如此。《本義》

戶庭是初爻之象,門庭是第二爻之象。戶庭未出,去在門庭,則已稍出矣。就爻位上推,戶庭主心,門庭主事。《語録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六三:

六三:不節若,則嗟若,无咎。

象曰:不節之嗟,又誰咎也。

伊川先生曰:六三不中正,乘剛而臨險,固宜有咎。然柔順而和說,若能自節而順於義,則可以无過。不然,則凶咎必至,可傷嗟也。故不節若,則嗟若,己所自致,无所歸咎也。節則可以免。【一作无】。過而不能自節,以致可嗟,將誰咎乎?【並《易傳》】

横渠先生曰:處非其位,失節也。然能居不自安,則人將容之,故无咎。兌說也,故能嗟咨取容。王弼於此无咎,又别立一例。只舊例亦可推行,但能嗟其不節有過之心,則亦无咎也。若武帝下罪已之詔而天下悦,夫人過既改,則復何咎之有?【並《易說》】

白雲郭氏曰:自成卦之初論之,則六三所以節剛也。自生爻之後論之,則六三居不中正,乘剛履險,不知節者也。不知節則傷嗟且至,咸其自取,又誰咎乎?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六三柔不當位,說而失中,不能節之以剛者也。有子曰: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也。三不能節,則乘剛失位,以說從人而已。不能堪焉,故憂發於口,咨嗟而已。三變而剛,剛不失節,而上自應,夫何憂哉?易傳曰:節可以免過,而不能自節,以致可嗟,將誰咎乎?此爻與離之九三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,象異而意同。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隂柔而不中正,以當節時,非能節者,故其象占如此。此无咎,與諸爻異,言无所歸咎也。《本義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六四:

六四:安節,亨。

象曰:安節之亨,承上道也。

伊川先生曰:四順承九五剛中正之道,是以中正為節也。以隂居隂,安於正也。當位為有節之象,下應於初,四坎體水也,水上溢為无節,就下有節也。如四之義,非強節之,安於節者也,故能致亨。節以安為善,強守而不安,則不能常,豈能亨也?四能安節之義非一象,獨舉其重者,上承九五剛中正之道以為節,足以亨矣。【一作是以亨也】。餘善亦不出於中正也。【並《易傳》】

白雲郭氏曰:以隂比陽,以柔從剛,安行承上之節,而无勉強矯為之意,此六四之所以亨也。亨自亨也,未足以及人,古之所謂守節之士也。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節,止也。凡止物有險之道,險非人情之所安。上三爻皆處險,六四當位履正,安於處險,以順承上而止物焉,安於節也。六四能安於節者,以承上中正之道,以此節下,下必應之。節道行乎上下而亨,亨則通矣。非中正,豈能安其節哉?易傳曰:節以安為善。強守而不安,則不能常,豈能亨也?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柔順得正,上承九五,自然有節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《本義》

安節,是安穩自在。甘節,是不辛苦喫力底意思。甘便對那苦。甘節與禮之用和為貴相似,不成人臣得甘節吉時,也要節天下。大率人一身上,各自有箇當節底。《語録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九五:

九五:甘節,吉,往有尚。

象曰:甘節之吉,居位中也。

伊川先生曰:九五剛中正,居尊位,為節之主,所謂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者也。在己則安,行天下則說,從節之甘美者也,其吉可知。以此而行,其功大矣,故往則有可嘉尚也。既居尊位,又得中道,所以吉而有功。節以中為貴,得中則正矣,正不能盡中也。【並《易傳》】

横渠先生曰:以剛居中,得中盛位,優為其節者也。守之不懈,富貴常保,故曰往有尚。《易說》

白雲郭氏曰:安節,自安而已,而人未必安。甘節,則施之於己,施之於人,皆不以為苦,故无往不可,所以為人君之道。九五居中履正,以甘節節天下,上下同之,其吉宜矣。盡節之大者,是以往有尚也。詩所謂如月之恒,如日之升者,其往有尚之意與?蓋言日進而无已也。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節者,理之不可得而過者也。九五居位,以中為制節之主,安行於上而不動,甘節也。五自泰九三變,以說行險,有甘之意。先王建國宅中,均道里、制邦域之時乎正,則吉。二說從之,往有尚也。尚,配也,往有配乎中也。詩曰:商邑翼翼,四方之極。往有尚也。故九二不出門庭,凶。彖言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,爻止言居位中,何也?彖言九五一爻,此言九五、九二,相易也。易傳曰:己則安行,天下則說。從節之至善者也。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所謂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《本義》

【原文】节卦•上六:

上六:苦節,貞凶,悔亡。

象曰:苦節貞凶,其道窮也。

伊川先生曰:上六居節之極,節之苦者也。居險之極,亦為苦義,固守則凶,悔則凶亡。悔,損過從中之謂也。節之悔亡,與他卦之悔亡,辭同而義異也。節既苦而貞,固守之則凶,蓋節之道至於窮極矣。【並《易傳》】

横渠先生曰:處險之極,故曰苦節。苦節而不貞,悔也。必貞而凶,則道雖窮而悔亡。苦節反若獲吉,取悔必多。《易說》

藍田呂氏曰:上六隂過乎中,居節之極,陽盈隂虚,其節已甚,苦節者也。用過乎節,物所不堪,守是不變,物窮必乖,故曰貞凶。禮奢寧儉,未害乎義,故可以悔亡。

白雲郭氏曰:上六居節之極,蓋節之過者,以苦節人固不能,於以自節亦非可久之道,如是為貞則凶矣。夫苦節不可貞,而上六固守之,故凶而道窮也。伊川曰:上六之悔亡,與它卦異,蓋言悔則凶亡矣。《易說》

漢上朱氏曰:節過乎中,居險之極,人所不堪,下无說而應之者,苦節也。不可貞,貞則凶,其道窮也。上六固守乎正,不知俯而就中,則悔亡。五,中也,悔則窮,能悔則凶亡矣。易傳曰:悔亡,損過從中之謂也。節之悔亡,與他卦之悔亡,辭同而意異。《易傳》

新安朱氏曰:居節之極,故為苦節。既處過極,故雖得正而不免於凶。然禮奢寜儉,故雖有悔而終得亡之也。《本義》

問:節卦大抵以當而通為善。觀九五中正而通,本義云:坎為通。豈水在中間,必流而不止耶?先生曰:然。又問:觀節六爻,上三爻在險中,是處節者也。故四在險初而節則亨,五在險中而節則甘,上在險終雖苦而无悔,蓋節之時當然也。下三爻在險外,是未至於節,而預知所節之義。初知通塞,故无咎;二可行而反節;三見險在前當節,而又以險居剛,不中正而不能節,所以二爻凶而有咎。不知是如此否?先生曰:恁地說也說得。然九二一爻看來甚好,而反凶終是解不穩。《語録》

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卷六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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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第45-46册•經部•易类39-40(文渊阁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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