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大過,棟橈。利有攸往,亨。
【原文】彖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棟橈,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,大過之時大矣哉。
陽為大,隂為小,四陽居中,上下二隂不勝其重,故有棟橈之象。隂弱而陽強,是君子盛而小人衰,大者過也。又事之出於當然者,不謂之大過。拯天下之大難,建天下之大功,出於人所不常見者,謂之大過。如堯舜之禪位,湯武之放伐,皆大過人之事也。雖曰事大過於人,然道無不中,無不常,非有過於理也,特以其不常見者為大耳。若悖乎中庸之理以為事,則又為過失之大,豈足以立天下非常之事哉?今夫大過之時,何時也?大厦將顛之時也。下橈將蹙,其本弱矣;上橈將折,其末弱矣。此不可為之時也,而曰利有攸往,亨,何也?非天下不可為之時,無以施天下大過人之才;非衆君子森然並立之時,無以成天下大過人之功。大厦之顛,非一木之支;太平之成,非一士之畧。陽為大,隂為小,大過之時,陽過於隂,君子盛於小人。以九五陽剛之君,有斯才矣;九二大臣,又斯才也;九四近臣,又斯才也;九三羣臣,又斯才也。有羣剛之良材,以扶其危而安之,國家其可終弱乎?又况四剛雖過於剛,二五乃得其中,巽而說行,為下者順而從,為上者說而行,往安有不利,安有不亨乎?孟子曰:一薛居州,獨如宋王何?此大過之功,所以有往而利者,皆正人衆多之功也。彖曰大過,大者過也,此以卦體四剛釋卦辭之名義也。曰棟橈,本末弱也,此以卦體之二隂釋卦辭也。曰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,此以卦體卦德釋卦辭也。剛中之才,大過乎常人,以是才而往,何不亨?巽說之德,大過乎流俗,以是德而往,何不亨?
童溪曰:惟中則雖剛而不過,惟巽則有以順物之理,惟說則有以服人之心,以此而行,所以有攸往而亨也。曰大過之時大矣哉,此則謂大過之時,有大過人之事,是以贊其大也。
徐氏曰:時字當玩味,自是時節當如此。適其時,當其事,雖曰大過,而不悖於道。苟非其時,堯舜亦且傳子而不傳臣,湯武亦守臣節而不敢革夏革殷矣。時不可失,此聖賢所以當大運,立大事,成大業也。否則大亂之道,而謂之利且亨,可乎?大過之事,雖過乎事,不過乎理也。
楊氏曰:有洪水滔天之患,然後知大禹有過人之功。有四國流言之變,然後知周公有過人之才。惟其當本末俱弱之際,由此以往而致亨,此有難所以彰聖人之功也。此卦其變為頤卦,其象四陽二隂,大者過之象,其占利有攸往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澤滅木,大過。君子以獨立不懼,遯世无悶。
澤,養木者也。澤下木上,乃浸淫而滅其木,則過甚矣。木雖為水浸而未嘗動,君子體之以立其大過人之行。天下非之而不顧,如伯夷首陽之節,獨立不懼也。舉世不見是而不悔,如顔子陋巷之樂,遁世无悶也。如此然後能自守,所以為大過人也。過越於常,莫大於獨立遁世之為,而不懼无悶,亦無入而不自得,此所以大過人也。
或曰:卦彖以四剛之聚為大過,則非獨立;以四剛之亨推大過,則非遁世。象辭乃推獨立遁世之義,何哉?曰:卦辭論大過之時,所以明大過人之事業;象辭論大過人之德行,所以明大過之節操,可見變易不窮之旨。
白雲曰:進而大有為,則救天下之衰弊,如禹之治水,伊尹之相湯,伯夷之諫武王,獨立不懼也。退而窮處,如孔子之反魯,删詩、書,定禮、樂,繋周易,作春秋,皆大過人之事,遁世无悶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藉,承也。茅,柔也。白,潔也。茅之為物薄,而祭祀賴以縮酒,其重可用也。當大過之時,陽過于隂,初六以柔順居下位。柔以順承,故不忤羣小;潔以自淑,故不汚羣小。過於敬慎,如祭祀之物不措諸地,猶藉之茅,藉之以茅可也。猶必用潔白之茅,自謹自潔,修身之道至矣。苟能慎斯道,推而行之於事,其无所失宜矣。夫天下之理,决不可過,唯敬謹之過,乃所以為无咎。道之不明也,賢者過之;道之不行也,智者過之。為直而太過,或為證父之直;為廉而太過,或為離母之亷。初六所謂敬謹之至者,盖謂吾寜莊敬之過,毋寜有安肆之失;吾寜謹畏之過,毋寜有輕易之失。不必有所睹,始戒謹也。雖已之不睹,亦戒謹焉。不必有所聞,始恐懼也。雖已之不聞,亦有恐懼焉。即此心以往,則能存天理之固有,遏人慾於將萌,而无過咎。
象曰:柔在下也。以柔順居下,固宜其過於敬謹也。
潘氏曰:初六以一柔居四陽之下,如一白茅藉物,過於奉承,何咎之有?繋辭曰:子曰:苟錯諸地而可矣。藉之用茅,何咎之有?慎之至也。夫茅之為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慎斯術也以往,其无所失矣。
【原文】九二:枯楊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【原文】象曰: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楊木,陽氣易感之物,陽過則易枯。稊,根也,榮於下者也。陽之大過,比隂則合,故二與五皆有生象。九二當大過之初,剛而得中,與初密比而相與。得中用柔,剛柔相濟,則無過極之失,能成大過之功。如枯楊生根,稊榮於下,則生於上矣。故夫雖老而得女妻,能成生育之功。枯楊而生稊,老夫而說少女,皆過其常分。然隂陽相與,所以無不利也。夫功之過乎人者,唯在於救弱扶衰之中見之。向使弱者不能救而強,衰者不能扶而興,亦何以見其功之大過人哉?九二剛過而中又壯,隂柔得中,而足以立大過人之功。九二濟世之功,如枯楊生稊,而有發萌茁芽、舒榮吐秀之幾;如老夫得女妻,而有載振載夙、載生載育之兆。扶大厦於將墜,回狂瀾於既倒,扶衰救弱,以剛中之道行,無所往而不利,九二之功亦可嘉矣。
象曰:過以相與也。老少之合其相與,過於常分,猶枯楊之生稊,亦非其常,聖人假此以喻非常之事耳。凡君子之舉事,常情觀之則為過,至理言之則為中。振商邦於既墜,傅說之功誠過人矣,而傅說實行乎天下之中道;興周室於幾微,仲山甫之功誠過人矣,而山甫實循乎天下之常理。司馬温公曰:初過於弱,二過於強,強弱相濟,厥功乃成。其於國也,如剛毅之君,以寛柔之臣輔之,故無不利也。
楊氏曰:九二下比初六,此大臣之能下士而得助者也。蕭何薦韓信,鄧禹薦寇恂,則廢可興,衰可扶矣。
【原文】九三:棟橈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棟橈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棟謂之極。極,中也,居中而衆材輔之也。三、四二爻居卦之中,猶屋棟之居中。夫居大過之時,興大過之功,立大過之事,非剛柔得中,取於人以自輔,則不能也。既過於剛強,則不能與人同。常常之功,尚不能獨立,况大過之事乎?九三以大過之陽,復以剛自居,而不得其中,剛過之甚者也。以過甚之剛,動則違於中和,而拂於衆志,安能當大過之任?故不勝其任,如棟之橈,傾敗其室,是以凶也。夫為材木之宗主,為石柱之樞要者,屋極也。唯屹然而有立,然後無敗,少有削弱,則厦屋傾矣。任天下之安危,膺一人之付託者,吾身也。唯卓然有立,然後無失,少有偏側,則事業廢矣。九三處不得中,既不足以勝重任,剛橈於柔,又不足以當大事。
象曰:不可以有輔也。過剛失中,不能求賢自用,而仰應上六隂柔之小人,是如棟之橈折,而不可以支輔也。
楊氏曰:九三志過銳,力過勇,將欲輔上六之棟,而適以壞之,其陳蕃、竇武之徒歟?
程氏曰:三居過而用剛,巽既終而且變,豈復有用柔之義?應者,謂志相從也。三方過剛,上能係其志乎?
司馬曰:大過之陽,皆以居隂為吉,不以得位為義。九三居陽履剛,在下體之上,剛狠強愎,不可輔弼者也。太剛則折,棟橈屋仆,宜矣。昔者周公下白屋,不驕不吝,固能負荷周室重任,而無棟橈之凶。
【原文】九四:棟隆,吉,有它吝。
【原文】象曰:棟隆之吉,不橈乎下也。
四居近君之位,當大過之任,亦棟象也。以陽居隂居柔,而能用剛,剛柔相濟,則能勝大任。如棟之隆起,則居不橈,曲以就下也。它指初也,四與初為應,志相係者也。以九居四,剛柔得宜矣。若復牽係於初六隂柔之小人,以害其剛,則可吝也。
【原闕】
子處大臣之任,當以身任天下之事,不當因人以敗天下之事。固不可過用其剛,亦不可自累其剛。過用其剛,則中正之不協,理義之不契,不足以任天下之重。自累其剛,則或牽於應與,或屈於柔邪,亦不足以任天下之重。齊侯納昭公之謀,身任其責可也,若係累於子猶之說,則可吝。諸葛亮討漢賊之舉,身任其責可也,若係累於馬謖之徒,則可吝。九四立大過之事,身任其責可也,若係累於初六柔邪之小人,則可吝矣。
象曰:不橈乎下也。九四不係初六之隂柔,是不橈曲以就下也。吁!趙充國當討羌之任,不可以武賢之論而敗謀;裴度任討蔡之責,不當以宰相之言而罷兵。於此見任之重者,誠不可他有所累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枯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无咎无譽。
【原文】象曰: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;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。
九五當大過之時,本以中正居尊位,然下無應助,上比過極之隂,其所相濟者如枯楊生華,雖有所發,无益于枯也。上六過極之隂,老婦也。過極之隂得陽以相濟,如老婦而得士夫,雖无罪咎,殊非美也,亦豈能成生育之功?故无咎无譽。夫以剛中之君比柔中之臣,則可以扶國勢於既微,治天下於既亂,大過之功不難立也。九五以過極之剛而比過極之隂,是以猛隘強梁而比夫柔弱邪佞之人,以訑訑之聲音顔色而比夫讒謟面諛之人,以若所為而欲濟大過之功,未有能濟者也。枯楊生稊則根本固實,尚有發生之理,枯楊生華則不過枝葉之感氣而生耳,其枯槁不可得而興也。老夫女妻雖過常分,尚有生育之理,老婦士夫則生理無本,其羞吝不可得而免也。天下之勢至於若此,无傾危之咎幸矣,亦何久安之勢而稱譽乎?无亂離之咎幸矣,亦何長治之業可稱譽乎?
象曰:何可久也。又曰:亦可醜也。吁!以武帝之英銳,而輔之以公孫弘之阿諛,其無亡漢之咎,亦過分矣,安足以希興漢之譽乎?以德宗之強明,輔以盧杞之側媚,其無亡唐之咎,亦過分矣,安足以得興唐之譽乎?雖然,九五之幸而无咎,亦以其中故也。若使過極之剛如二世之暴虐,所比之柔如趙高之諛佞,雖欲无咎无譽,得乎?
楊氏曰:九五陽剛之君,僅能无咎。又曰无譽,又曰何可久,又曰亦可醜,何也?盖九五以剛居剛而過於譽,三陽不為之用,而獨倚上六隂柔之小人以為助。魯昭公欲去季氏而倚公衍、公為,邵陵厲公欲抑司馬氏而倚曹爽,唐文宗欲除宦寺而倚訓、注,何可久之驗也?木枯而華,是速其枯也,故何可久?女已嫁曰婦,以已嫁之婦而失節,娶失節之婦而復老,柔邪無恥之甚,故可醜。
司馬温公曰:上以衰隂附於盛陽,其於國也,如驕盈之君,以愚庸之臣附之,雖幸而无咎,不足以有譽也。九五不能過上六,而為上六所乘,故有老婦士夫之象。
【原文】上六:過涉滅頂,凶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有志於過涉者,其志足以濟難也。過涉而滅頂者,其才不足以濟難也。然古之人深則厲,淺則掲,過涉而滅頂,可謂不知變矣,宜其凶也。雖凶,謂之无咎者,盖有殺身成仁,無求生以害仁故也。召忽之死,可謂凶矣。聖人不欲深貶者,以殺身成仁之義得也。夫身所當守也,仁亦所當守也,二者不可得兼,殺身以成仁可也。生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可也。比干死於商末之難,其身不能以自濟矣,而比干之節何咎焉?仇牧死於宋萬之難,其身不能自濟矣,而仇牧之節何咎焉?翟義死於王莽之難,其身不能自濟矣,而翟義之節何咎焉?上六有過涉之凶者,必謂臨難苟免為非禮,謂戰陣無勇為非孝,謂事君不致其身為非忠,謂屈於威武為非剛。夫王事當任,蹈白刃而不辭;主過當諫,甘鼎鑊而不悔。其犯險難,有如過涉滅頂之凶。然其守節仗義之風,凛然而莫踰;輕生重義之志,確然而莫拔。見正心於歲寒,標勁節於嚴霜,雖有滅身之凶,而過咎不可汚也。
象曰:不可咎也。上六,正也,志在拯溺,義不可咎也。雖然,君子不貴苟難,未當於理,君子亦不輕於死也。管仲不死於子糾,足以成相齊之功;季友不死於子般,足以成相魯之業。彼荀息逢君之昏,雖死於卓子,何名哉?先軫逞已之志,雖死於狄師,何名哉?是知過涉之凶,要必當於理,然後凶而无咎。
文公曰:不可咎,是他做是了,可不咎他?
程氏曰:上六隂柔,處過極是。小人不能為大過人之事,其過常越理,不恤危亡,履險蹈祸。如過涉滅頂,其凶自取,將復何尤?无所怨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