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衍義卷三,元胡震撰
【原文】比,吉。原筮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【原文】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比,吉道也。人之相比,自為吉道。原,再也,如原蠶廟之原。原筮,謂詳審而占决之。元,謂有君長之道。永,謂長久。貞,謂得正道。上之比下,必有此三者;下之比上,必求此三者,則无咎也。人之不能自保其安寧,上既有剛明中正之君,可以親比,正宜汲汲以求比。若獨立自恃,求比之志不速而後,則雖夫亦凶。夫,指上六也。以聖人而比天下,莫急於審其德;以天下而比聖人,莫急於歸其德。比之為義,其建立萬邦,懷附諸侯,而君臣之相親;其疆理土宇,撫摩衆庶,而君民之相親。夫豈威武之所可服,勢位之所可御?當反觀内省,推原占筮,以審己德。必有元善之德,體仁長人,可以无比之咎;必有常永之德,立不易方,可以无比之咎;必有貞正之德,无偏无黨,可以无比之咎。聖人之修德如此,而天下歸德,猶或有貳心,則是自棄於聖明之世,而負固之罪將不免矣。昔舜德致四夷之來享,而苗民猶逆命,此苗民之所以凶也;湯德致氐羌之來享,而葛伯猶違命,此葛伯之所以凶也。庶民從文王,而密人猶拒命;萬國朝禹,而防風獨後,能无凶乎?
或曰:夫子言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,則周公而比私。今比卦又唯恐上下之不比,何也?曰:比之義有二,以小人之私心而言比,固不如君子之周;以聖人之公心而言比,是亦君子之周耳。上以三德而比下,則容民有衆,皆天理之公也;下以一心而比上,則好德尊王,亦天理之公也。是其為比,即所以為周,非世俗阿黨之比也。
彖曰: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九五以一陽為五隂之主,能使羣下協輔而順從之,此卦象也。原筮元永貞,以剛中也。以九五之剛健中正,又能全此三德,以比天下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者,民不能自保,故戴君以求寧;君不能獨立,故保民以為安。上下五隂,來比九五,得比上之道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者,上六隂柔,居比之極,有後夫之象,此失比上之道也,此道貴先故也。
南軒曰:陽為夫,隂為婦,隂柔之人,豈可捨剛而獨立?文公曰後夫凶,言九五既為衆隂所歸,後面更添一箇陽來,則必凶。緣此交已固,彼來已晚,故凶也。古人如袁紹、劉馥、劉繇、劉備之事,可見兩雄不並棲之義。此卦其變火天大有,其象水地相比,坤為民為衆,有建萬國、親諸侯之象,其占有元永貞,三德可以无咎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地上有水,非澤所鍾,散而相親,各有所比。先王觀象以建立萬國,所以比民也;親撫諸侯,所以比天下也。易之有比,春秋之書王,其義一也。治莫先於親比,比莫大於封建。聖人選建明德,褒表親賢,分之以土,胙之以國,使之各守其疆宇,各撫其人民。以脤膰之禮,親兄弟之國;以慶賀之禮,親異姓之國。朝宗覲遇,會同而問視,内外相比,小大相維。自上比下之道既盡,自下比上之道亦不容外也。建諸侯以比民,而天子所親者諸侯,這便是他比天下之道。
【原文】初六:有孚,比之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,有它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六,比之始也。相比之道,以誠信為本。比之始有此孚,誠人自相親,乃无咎也。孚之為字,鳥覆子之義,謂其懷之於中而无偽。缶,質素之器,又能充其誠,如缶盈實其中,而不假外飾,則終能來有他之吉。夫上帝降衷,生民秉彛,而是誠均具於人心。實理具足,實用流行,而是誠貫通乎人事。人之與已,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,同得天地之理以為性。吾心有此誠,人心亦有此誠。以誠比人,則心心相應,何有乎矯拂之情?然有孚可以比人,有孚而不克,猶未為孚也。其盡已之忠,以實之信,必如物之盈于缶中,不假虚偽,而无一毫之虧欠,滿腔惻隱,填胸真實,則不惟今日之已比者信之,外之未比者亦將來比而吉矣。自此義之不明,世之人固有巧言令色以求悦於人者,脅肩諂笑以求合於人者,卒之父子相詐而其家傾,君臣相詐而其國危,朋友相詐而其交踈。匿怨友人,情踈貌親,而傷風敗教。甚矣!其不明初六之義也。昔張忠定公守蜀,威惠及民,民皆信服。公曰:只是一箇信字。
白雲曰:誠信感人,有必應之道。終使六二自内與之同比於五,雖非正應,而比其道,賢於求應矣。他吉本非我有之,吉因人而得之者。
小象曰:有他吉也。始能有孚,則終致有他之吉。
【原文】六二:比之自內,貞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
二五為正,應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。擇才而用,雖在乎上,以身許國,必由乎已。自内,謂由己也。守已中正之道,以待上之求,乃得正而吉。以臣比君,當以正道。六二之自内而比者,非曰佩玉鳴珂、垂紳搢笏之足以榮其身也,非曰華屋雕軒、赤帶金舄之足以榮其居也,非曰勲箓鼎彛、功著竹帛之足以隆其名也。其待聘而往,懷仁義以事君,真欲安國家而定社稷也;待禮而出,抱忠信以正君,真欲正綱常而明教化也。豈肯曲學以阿世,枉道以從人哉?伊尹、武侯救天下之心非不切,孔、孟三月無君,則皇皇然必待禮至而後出者,此也。
小象曰:不自失也。盖正而為君子,則循禮而公于天下,此道之全也;失正而為小人,則縱欲而私于一已,此道之偏也。不自失,則窮不失義,逹不離道,豈非君子之正吉乎?
白雲曰:比以五為主,以二為應,而主于内,率天下而比王者,其二乎?二之比初,非親比也,欲與之同比於五,是不失己道之正。初他吉,二自内之辭,可明其義。
横渠曰:立愛自親始,人道之正,故曰貞吉。
【原文】六三:比之匪人。
【原文】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。
三不中不正,而承乘皆隂,履非其正,比之必匪其人,其傷可知。况上六以无道而凶,六三又與之相應而相比,亦非其人也。大扺君子所比,以道德相孚,以仁義相接,以正直相道,以多聞相資,學以明人倫,忠以事君上,乃比道之善也。六三之比匪人,必其反道敗德,賊仁害義,以奔競相高,以便僻相親,以貪濁相誘,斁倫而无行,欺君而无忌,此其汚下也。小象謂不亦傷乎,何所傷也?本心之義理有所傷也,一身之踐履有所傷也,交際之大道有所傷也。吁!所為如此,亦可念也已,可傷則悔吝不必言也。嗟夫!冉求一比季氏而聖徒攻,樂正子一比子敖而古道乖,揚雄一比王莽而大節喪,向使求、比之際,擇其所從,寧至是乎?然則六三之過可改乎?曰:使其遷善改過,以其比小人之心而比君子,是以君子而已矣。
【原文】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
比之九五,陽剛中正,賢也,居尊位在上也。六四以隂居隂,得其正,不内比於初,絶其係應,外比於五,以正比賢,以臣比君,外比之所以吉也。比有比君之位,比有比君之道。有其道而无其位,則抱負之不伸,事業之不遂,君子不以為咎。有其位而无其道,則直諒不足以庇庶民,君子深以為耻。人臣之親比明君,踐履相位,秉鈞當軸,此其時也。論道經邦,爕理隂陽,亦此時也。謀謨天朝,无邪爾思。君德未盛,思以輔之。紀綱未正,思以正之。野有遺賢,思以招之。朝有倖位,思以退之。生民未乂,思以安之。外夷未附,思以來之。教化未行,刑罰未措,則弘化以致之。封建未立,井田未復,則審時以經之。九門既開,衆正咸在,都俞吁咈,魚水一堂。相道既得,天休至焉,人心安焉,兵刑措焉,禮樂興焉。夫如是,則得正道之吉,而无負於比君之位也。
小象曰: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所以明其上比九五之賢也。四之正吉,猶二之正吉。二則居卦之中,以應乎君,故曰自内而比。四居外卦之始,故曰外比之。然其所以得吉者,二則柔順中正,四則以柔居柔,皆得正道而吉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;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;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五居君位,處中得正,而為五隂之主,天下之所願比也。人君比天下之道,當顯明其比道,天下自然來比。來者撫之,固不煦然求比於物,若田之三驅,禽之去者從而不追,來者則取之,此王道之大,所以其民皥然而莫之為之也。邑人不誡,言至公不私,无遠近親踈之别。邑者,居邑。易中所言邑,皆同王者所都諸侯國中也。誡,期約也。待物之一,不期誡於居邑,如是則吉也。人君之比天下,循理而公於天下,則不求民而民必合;縱欲而私於一已,則雖求民而民心離。比九五,其顯比者,必其待物以誠,無事網羅之術;及人以恕,無事籠絡之志。无黨无偏,王道蕩蕩;无反无側,王道平平。不違道干譽以誘民之來,不嚴刑重法以防民之去。來者安之,不來者不強也;順者取之,不順者不責也。由是天下之大,皆不約而從。邑人則尤其親近者也,不俟詔令,不待告誡,以農則願耕於野,以士則願立于朝,以商則願藏於市,以旅則願出於塗,斯真如子弟之親父兄也。此盖天下自然之理,公道感應之效也。小象謂位正中者,陽剛居五,中而且正,故能以中正而顯明比道也。曰舍逆從順,失前禽也,以來者為順,去者為逆,吾於順者取之,逆者舍之,故三驅而聽前禽之失也。曰上使中也,釋邑人不誡者,在上之人以中正之道使之皆協于中,故不誡而自比中正之德,即書所謂皇建其有極,錫厥庶民,則民皆會其有極,歸其有極也。昔成湯克寛克仁,彰信兆民,可見其顯比之意,由其祝網之心,驗其非求乎下民之意。自亳邑而得天下萬邦,則惟懷一德,公道之應固如此。後世齊威之伯相結以盟,已非顯比之意,而一鄭逃歸則伐之,不聽其往,宜可以一人心矣。而葵邱之一會,叛者九國,則邑人不誡之吉何在焉?伯圖之私又如此者。昔馬援鄙公孫述之被堅執戟,而懷光武之岸幘迎笑,其亦顯比之道歟?
龜山曰:居得尊位,其比宜顯。故制畿封國以為連屬,建牧立監以相糾繩,因時問以通好,慶賀以展親,所以比諸侯也。域民之制,至於屬婦,同井而居,同巷相從,任之以九職,係之以九兩,所以比其民也。此先王比天下之大經大法,捨此而比苟道也。
【原文】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六居上,比之終也。首謂始也。凡比之道,其始善則其終善,未有始不善而終善者。上六隂柔,居險之極,其質柔而剛,隂晦而蒙昩,險陷而中深,四隂皆從五而已。獨後焉,見之不早,從之不先,下則絶於四隂之類,上則絶於一陽之君,凶而无終必矣。荀息受不正之托而比奚齊,至於身死无名,失之於始也。一失其始,萬事瓦解,何有於終乎?比之初六而曰終來有他,吉,是謂因始以要終。比之上六而曰比之无首,是謂因終以原始。終始一致,吾於此二爻見之。小象謂无所終始,不以道終,復可保乎?
京口曰:首者,君之象也。諸爻皆順五,而上六獨逆之,是不有其君也,其凶可知。
楊氏曰:君子之於時,其從違豈一端而足?光武興而馮衍不至,棄而不為愚。高祖興而堯君素不從,死而不為凶。豈可盡以比之上六咎之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