䷷【艮下离上】
三易卦。
易
否䷋【五來三往】。
又易:咸䷞【五往上來】,
恒䷟【二往上來】
旅:小亨,旅貞吉。
彖曰:旅,小亨,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,止而麗乎明,是以小亨,旅貞吉也。旅之時義大矣哉!
旅者,衆也。周禮五卒為旅,而說文謂軍旅五百人,為周制一鄙之衆【見徐氏註】。
是旅本以衆為義,而特衆行者必客居,因之以師旅陳行之目,反之為羇旅寄託之名【孔穎達曰:失其本居而寄他方,謂之旅。孟子註:託,寄也】。
此與豐大之一反而為旅瑣,其情同也。是故震與艮,明與止,火與山,皆無旅理。而夫子解之則曰:豐,大也;旅,小也。豐大故亨,旅則小者亨也。且亦知旅之所以得名也哉!以否之三柔升之為五,而得居外卦之中,是客外也【徐仲山易說以得中乎外為旅所由名,正此義】。
以否之五剛降之為三,而順為互巽之剛,是順乎剛也【巽為順,故順剛以互巽言。此亦夫子指互卦釋經之一証也】。
夫客乎外而順乎剛,旅也。然且明止上下,各得所亨;山火北南,並不失正。是艮與離遇者,旅之時;而以止而麗明者,即旅之義也。夫亨雖小,而時義甚大。按漢儒釋此卦,並主推易之說。如姚信曰:此本否卦,三五交易,去其本體,故曰客旅。荀爽曰:陰升居五,與陽通,謂之小亨。蜀才曰:九五降三,降不失正,為旅貞吉。是卦名、卦詞皆推易法。姚信為九家易中之一家。蜀才即范賢,三國人,見華陽國志。
象曰:山上有火,旅。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獄。
【艮為居而火不留,是旅之又一義也。張杉曰:體大,坎為刑律,而離以明之,艮止以慎之。王畿曰:旅皆逆境,莫甚于囚之在獄。獄者不得已設,豈可留滯久淹也】。
初六:旅瑣瑣,斯【舉正據王本作㒋,謂㒋賤之役。按:王註斯賤之役仍是斯字,以斯與㒋廝本通字也,改㒋則易字矣】。
其所【句】取災【風俗通引《易》曰:其亡斯自取災。正節取此文而稍增減者】。
象曰:旅瑣瑣,志窮災也。
此窮旅也。旅人本猥屑,而此當艮止下柔,尤纎細之至者【鄭康成云:瑣瑣猶小小。艮,小君之象】。
虀鹽包裹瑣瑣然。然且寄居櫩牖,所踞纔尺寸,而與同行者較量彼此,必至分析其處所而後已。此何如旅也?夫寄跡天涯,固已偪仄,所恃廣大自處,與同行相親,庶足慰藉,而瑣瑣如是,此豈能免患者?其窮而致災必耳。
按:斯本作分析解,其又作語詞者,借焉耳。故說文以斯為分,爾雅以斯為離,毛詩斧以斯之,以斯為析薪之義。且傍通廝㒋,正以析薪為㒋賤廝養所有事。故王輔嗣註此爻,以寄旅不得所安,而為斯賤之役所取災。而應劭風俗通怪神篇引此云:凡變怪皆婦人下賤,愚而善畏,斯自取災。此皆稍辨斯字,頗知易義,與他解作語詞者,極為卓越。第斯必改㒋,且其所二字無著耳。考易例,凡其字不下百十,俱有實指,並無憑虚作轉詞者。如屯之屯其膏,賁之賁其趾類,此明明卦名,固無足論。他如大有之匪其彭,同人之乘其墉,大過之過其祖,既濟之曳其輪類,上下二字,皆有實義,此易例也。況豐、旅二卦,合十六其字,其指住止者凡六,如其家、其屋、其戶、其所、其次、其巢類,此云斯其所,正與蔀其家、焚其次同,盖云析其所在也。且所之為義,世亦不解久矣。所者,旅寓也,又曰行居之名,故鄭詩獻于公所謂茇舍之所,而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,蔡邕獨斷云天子以四海為家,故指行在為所是也。是明明一斯字,一所字,字義易義,無不一轍。而俗儒淺薄,安陋就簡,經文稍艱,便不能解,因不能解,反欲改經,聖言受侮已極矣。又此爻以瑣、所為韻,正哿語之協。又初為艮之下柔,艮為門闕,下柔薄外門,正旅寓之下者。又此旅初爻,即豐上爻也,在豐上則為蔀屋,在旅下則為斯所,其反對確切又如是。又所字,易文曾用之,即艮止其所之所【趙氏易或解斯所字,亦略見及,但云離所止而不安其所,不合】。
六二: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【九家易、李鼎祚本俱作僮,通字。下同】僕貞。象曰:得童僕貞,終无尤也。
二由外以居于内,且因之得艮門之中,是就所宿也【左傳:凡師再宿為信,過信為次】。
夫旅既有宿,將必有齎持以為宿者。聘禮問幾月之齎,即資也。二以艮中當互巽之末,則已能懷其資【巽為利】。
而且艮為小子,為童,為閽寺,為僕,而二居中,而剛柔長少俱得之。周叔夜曰:唐人詩漸與骨肉遠,轉于童僕親,又何尤焉?
九三:旅焚其次,喪其童僕,貞厲。象曰:旅焚其次,亦已傷矣。
以旅與下,其義喪也。
三從五來,而五即為離火之中,是焚其所居也。三居艮剛而反之,即為倒兌之剛,是脱其艮之所得也【艮所得,童僕見前兌,為脱】。
夫旅惡過高,亦忌太下,今乃由上五而寄居下三,是以旅與下也,而求其不喪,得乎?
九四,旅于處,得其資斧【子夏傳及諸家易並作齊斧。張軌云:齊斧者,黄鉞斧也。張晏云:整齊也。虞喜志林云:齊當作齋,齋戒入廟而受斧。說各不同】。
我心不快。象曰:旅于處,未得位也。得其資斧,心未快也。
卦凡三推易,而四獨不及,是人皆旅行,而四獨得所居處也。夫處者,居也;旅者,寓也。昔者公劉之遷豳也,以久處者為處,處而以旅寓者為廬。旅【見篤公劉詩】。
今旅也,而于處矣。然且以巽剛之三,合離剛之一,既懷巽資,復得離斧【離為戈兵】。餱糧戚揚,正旅遷者所有事。所慮者,以于處而當大坎之中,坎為亟心,恐于其心有未快耳【斧為旅衛之物,王弼謂斫除荆棘,以安其舍,或謂斧釡通,即齎糧也,非是】。
六五:射雉,一矢亡,終以譽命。象曰:終以譽命,上逮也。
五以三乾之中,乾金合巽木為矢【否上卦為乾,三五為互巽,合金木為矢】。而抽其一矢以射離雉【否五降三而成離,離為雉】。雉得而一矢亡矣。幸三五同功,為兌,為倒巽,而五正當巽、兑兩口之間,以兌悦之口出之成譽,而又加巽口以為之命,是羇旅之臣所至揚誦,傳所謂出亡之子,文而有禮,非與?否三與五,易三為與下,則五為上逮,夫子于推易一例致意如此。
上九:鳥焚其巢,旅人先笑後號咷。喪牛于易,凶。
象曰:以旅在上,其義焚也。喪牛于易【陸德明本以于易作之,凶二字不知何據?】,終莫之聞也。
旅固恥下,然以二與五各棄其中德而並爭,而合棲于上,則未免好高,此非旅人所宜有也【義者,宜也】。
夫旅之覔宿,猶夫鳥之覔棲也。烏鵲繞樹,祗求一枝,乃以離之飛鳥巢離之科木【其于木為科,上稿】翹然特出,此逆旅之宿上舍【今北地所稱上房也】。
衆方指目以為非義,而乃際炎上之火,加巽風之揚,三之焚次在離傍,不過野火所延燒耳。而此之焚巢,直當離上,一若薪燭不戒,并主人屋樹而盡焚之,何罔罔乎?夫旅勿好高,人第知旅名為客,而不知實指之即人也。旅人無親,雜卦傳曰:同人,親也。惟同人為親,故先或號咷而終必笑。何則?以親故也。
又曰:親寡,旅也。惟旅為親寡,故先或笑而後必號咷。何則?以寡所親也【見何氏訂詁】。
離火之聲。笑、號皆有【說見同人卦】。
無親之旅,終致哀惻,況離火易焚,兌脱多喪,三之焚次而童僕亡,此一焚巢,即其所牽之車牛,亦皆以漫易喪之【酒誥:肇牽車牛遠服賈】。
同行雖多,誰肯相告。離牛,坎耳【卦體大坎】。至此爻俱盡矣。
按:漢成帝報許皇后詔云:迺昔之月,鼠巢于樹,野鵲變色。五月庚子,鳥焚其巢太山之域。《易》曰:鳥焚其巢,旅人先笑後號咷。喪牛于易,凶。言王者處民上,如鳥之處巢也。不顧卹百姓,百姓畔而去之,若鳥之自焚也。雖先快意悦笑,其後必號而無及也。百姓喪其君,若牛亡其毛也,故稱凶。此鳥焚其巢為當時實事,故就事引易而釋其義,與易解不同【乾鑿度卷末載:仲尼生不知易本,偶筮其命,得旅,請益于商瞿氏曰:子有聖知而無位。孔子泣而曰:鳳鳥不來,河無圖至,天之命也。停讀禮,止史,削五十,究作十翼。
按:漢史,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,以授魯橋庇子庸,五傳至齊田何子装。何為漢儒傳易之始,則商瞿子木本孔子弟子,受易于孔子,反曰請益商瞿氏,不合。乾鑿度本東漢人作,託言鄭玄註易緯書並亡,惟此書世多有之】。
仲氏易卷二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