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-[清]毛奇龄撰《仲氏易•卷十二》

[清]毛奇龄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

䷛【巽下兑上】

子母易卦。

大壯【初往五來】,

【上來二往】

大過:棟撓,利有攸往,亨。

彖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棟撓,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。大過之時大矣哉!

大過非過之大者,乃大者之過。夫澤與風合而有何過?且澤與風合而何以為大者之過?大者,乾也,陽也,剛也。澤風一合而四剛并列,大不過乎此,專以象名卦者。故即以象言之,四剛相并,有似一木而兩端受竅,有似乎木之為棟者,乃象之所至,而義即隨之。蓋巽為木,為楊【九家易見本義】。

而兩巽相背,顛倒皆木,然且兩兌上下亦顛倒相背以滋之,合觀之則成一大坎。坎為宫,為棟,【九家易見本義】。

則以楊作棟,【熊過曰:齊民要術:白楊堪為屋材】。

于義于象均有之,奈四剛兩端附以兩柔,則本末俱弱,【向秀曰:撓由初上,始終皆弱】。

是棟撓于下,理所固然。第四剛雖過而盡居于中,其自遯來者,則上來居二,以外剛居内卦之中;其自大壯來者,則初往居五,以下剛居上卦之中,而三四則又居諸剛之中。雖剛大者過,而過不失中,内巽外悦,不行則已,行則所往皆利。雖有棟撓之凶,而旋有棟隆之吉,所以亨也,則過非細事也。

象曰:澤滅木,大過。君子以獨立不懼,遯世無悶。

不言澤風而言澤木,以重在木也。蓋四剛皆木也,二五木之體,三四木之用也。獨立不懼者,由大壯來也;遯世無悶者,由遯也。
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象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
剛至大壯,錯地可矣。柔從上來以藉之,巽為柔為白,藉用白茅,潔誠之過也,又何咎乎?

九二:枯楊生稊【鄭玄本作荑,云:木新生也】。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象曰: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
夫以遯之上九而改為四剛之棟,是質本楊也,而已枯矣。第剛雖多與,而二居剛中,得與初柔為比附,則在三與四,反為獨陽不生。而二殊不然,是三四為棟,而二尚楊也。楊雖枯,猶可生也。蓋天下顛倒之事不少,今大者既過,則不能無顛倒于其間,故猶是澤風。而大過之澤與大過之風,皆上下相背,顛之倒之,傳所謂大過為顛,非無義也。【周易皆顛倒相對,獨乾、坤、坎、離、頤、大過、中孚、小過八卦不然,而頤、大過、中孚、小過又内外二卦自相顛倒,故雜卦于大過特發其例曰顛也。此皆周易大關鍵,向非推易,亦安能直抉隱祕如此?】夫枯菀異形,老少殊質。枯可生菀,則老可配少。乃遯之上九,本來無應,此未娶之寡夫也。而今併四剛而五仍不偶,其亦老矣。何意巽之長女可相與也?夫未與女也,既與妻也,女可為妻,則得之。【剛乘柔,故得妻】。

得之誠過也,所謂顛也。初二在互卦為姤,姤為遇,故有斯象。【夏小正正月柳稊,稊,發荂也,與荑同,故鄭康成作生荑。劉琨勸進表云生繁華于枯稊,即此義。程傳註稊為根,非是】。

九三:棟撓,凶。象曰:棟撓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
夫猶是四剛之中,而二五無應而反有應,三四有應而反失其應,此顛倒也。然九三、九四同在剛中,有何顛倒之可尋?而三為棟撓,四為棟隆,則又何說?曰:此正所謂顛倒也。夫九三者,順巽而倒兌者也。夫風自下上,順則轉高;澤自上下,倒則傾竭。以轉高之風而當傾竭之澤,則在巽為高、為躁,而在兌為脱、為毁折。棟不撓乎撓則凶,雖剛輔甚多而有不可也。【虞翻曰:本弱故撓,然輔之則益撓。輔指四剛言】。

九四:棟隆,吉。有它,吝。象曰:棟隆之吉,不撓乎下也。

夫九四者,順兌而倒巽者也。夫澤順則由微至盈,微則滋,盈則滅;風倒則背小向大,小可受,大不可受。以可受之風,當方滋之澤,則在巽為順,為入,而在兌為悦,為附决。棟不隆乎隆則吉,雖别有所吝,而下不動也。【它,亦指四剛言。四剛皆在險,故有吝】。

九五,枯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无咎无譽。象曰: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。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。

乃以大壯之初九而為剛棟之五,亦枯楊也。其剛中與二同,其比于上柔亦與二同,則夫以大過之顛枯而復生,亦其理也。第時有不同,而由來亦異。大過之時,進而轉甚,向之生稊者,今且生華。而五以大壯初九而居于兌中,少陽居尊,不礙士夫。【郭氏舉正以士夫為少夫,今不從】,而上六在前,則竟以兌之少女而居垂暮之地,少艾之姿,居然老婦,一何顛倒!然且兌悦在中,說成在外【上六為兑口】。

互夬獨行,一往不决。【夬有夬夬獨行語】。

以士夫而不能得婦,反為婦。得【隂乘剛,故夫為婦。得】,則顛倒極矣。然而無咎也,以大過也;無譽也,以大過也。大過則何可以久也,大過則醜亦可也。

:漢武伐匈奴,筮之,得此卦,太卜因謂匈奴不久當破,占用何可久也一語,乃遣貳師伐匈奴。後巫蠱事發,貳師降,武帝咎,卦兆反謬。蓋當時既失周史之占,如春秋傳所記,而後儒籠統論理,則又謂占者有德則吉在我,占者無德則吉在彼,如此則但修德可已,用五用二,筮人、太卜一切可廢。此正後儒最籠統、最無著落一語,而舉世遵之,及畧易理,并畧春秋傳占法,則象辭觀玩,休咎瞭然如此。九五則在本卦為兑中,在大壯所來為震中,兌為剛鹵,而震以出之,此北伐之象。但大過通視,合為大坎,而互當重乾之未進,承坤上龍戰玄黄,正在此際。幸乾、坎二位皆居北方,我以南向北,則我南為凱,彼北為敗,所以能破匈奴兵,乘勝追北,至范夫人城者,此也。奈身在坎中,尚未出險,而兌為口舌,又為毁折,非因令誤,當以間敗,乃詛呪事發,而脱身降矣。兌者,脱也。夫枯楊之華,不入寒地,身為士夫,敵醜非偶,乃既降單于,則身己為人所得,而單于又妻之以女,此正匹配反常,一若老婦之得士夫者。其卜筮之精,占驗之確,孰過于此?假使得周太史者,將此斷文,出以韻語,即是春秋繇詞矣。今易理具在,此間所註,一循其法,鄭玄、荀爽皆非所云,則仲氏是書,謂非秦、漢以後直接周史之周易,不可也。

上六:過涉滅頂,凶。象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以遯之陽上改為兌之上六,則涉澤而過。在通卦視之,則巽為木,謂之滅木;在本爻視之,則乾為頂,謂之滅頂。【乾為首。虞氏易有乾為頂】。豈非凶乎?然而不可咎也,大過也。大過非過,苟行有攸往,則大過之時,即從此而建大過人之業,無不可耳。

仲氏易卷十二

<經部,易類,仲氏易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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