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(兑下离上)-[清]毛奇龄撰《仲氏易•卷十七》

[清]毛奇龄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(兑下离上)

欽定四庫全書|仲氏易卷十七

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

䷥【兑下离上】

四易卦。

易:

大壯䷡【三往上來】。

中孚䷼【五來四往】

又易

大畜䷙【三往四來】

无妄䷘【五來二往】

【虞翻以大壯上之三、无妄二之五為推易法,而朱子亦云自中孚來者,柔進居五,則此卦幾乎獨全矣。大畜者,无妄之對,推无妄則大畜可并見耳】。

睽:小事吉。

彖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

卦第曰睽,而傳者解之。離火炎上,兌澤潤下,一也。中女少女,同家不同嫁,二也。其為說如是而已【近以說文有目不相視為睽之說,謂上離互離,原有兩目,而四爻間之為睽,則不幸而四受災矣】。

乃推易者于此。以中孚之四柔,无妄之三柔,並進而居之于五,是柔上行也。然且五位在中,而二之為應者,又即五所易之剛,是得中而應乎剛也。夫柔者,隂也。柔之事,小事也【陽大隂小,義見前】。

柔小而得中,吉也。卦所謂小事吉者,以此。若夫悦而麗乎明,則恒象有然,不待言矣。人第以為此睽耳,睽則離,離則不合,而不知善處睽者,反即有以用乎睽。天下未有睽而不終合者,亦未有合而不始乎睽者。彼夫火同乎天【天火同人】。

澤臨乎地【地澤臨】。

倒火澤而為夫婦【火澤倒見,為家人卦。夫夫婦婦】。

合天地男女而生萬物【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,男女構精,萬物化生】。

而皆于睽乎得之。惟睽故同,惟睽故通,惟睽故偕事物而以類從。是睽者其時,而睽之而不終睽者,乃其用也。【林次崖曰:惟合見睽,亦惟睽得合。合在睽之中,不睽則無以為合矣】。

象曰:上火下澤,睽;君子以同而異。

彖曰睽而同,此曰同而異者,彖以睽終,此以睽始也。

仲氏曰:此其所以為睽也。

初九:悔亡。喪馬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象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
夫睽者,未合者也。未合者,則必于合乎觀之。彼以内外為間隔者,火、水耳,内與外皆女耳。若夫男女相應,則仍在内外,故夫初之所應者四也。應則必合,而當其睽時,則必上行焉以從乎四。是以大壯、大畜身駕乾馬【兩卦皆乾下】。

无妄、中孚則又跨震馬【无妄跨下震】,而隨震馬【中孚、隨互震在前】。

今乃易為睽而盡喪之乾,震既喪,馬將焉適?所幸初尚未移,馬往來而初不動,且兌決返乾,或亦因之有勿遂自復之幾【兌為上夬,故為決,而夬即返乾。凡易中有兌口者,皆勿逐自復。如震之六二有兌口,曰勿逐自得,既濟六二有兌口,亦曰勿逐自得是也】。

則一言初九而即悔亡,毋亦始睽終合之小吉者與?且夫四非他,我之人也。徒以人在坎中【四適當互坎之剛中】,坎為寇為盜,遂疑此四為惡人,而不知人有好惡,相見則一。我以見為惡,而彼以不見為咎,與我以不見而避其惡,又何如見之而可避其咎也?勿,睽也。

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二以五為應,亦我人也,然而名不同,時方睽離,豈能遽遇?二以无妄之二、柔進之五而為我應,向之以陽倡我者,今以隂從我,是五本君位而舊為我倡,此非我之人而我之主也。乃復以睽故,而在五不能遇于室,在我不能遇于門【五以女在上比在室,二以夫在下比在門,見蘇氏易傳】。

祗以互離在前,兩剛相夾如巷者,而以兩相就而遇于此間【互離適在二五之間】。雖非正道,然猶不失道,以為此巷遇非野合也,巷遇何咎焉?

六三,見輿曳,其牛掣【說文作觢,云角一俯一仰。鄭氏本作㸷,云牛角皆踊曰㸷。劉瓛從說文,而又依鄭解。子夏傳作契,云一角仰也。荀爽本作觭。雖義不甚遠,而字各不同】。

其人天且劓【說文作㓷,王肅本作臲】。无初有終。象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;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
若夫三,則睽之至矣。其從上也,亦猶夫初之見四,二之遇五也。而睽、離、太過,間阻横出,三居坎之傍,而當互離之柔中,坎輿離牛,逝將上從。而輿以偏輪,而為坎所曳【坎為輿,又為輪,三居坎下,爻為偏輪,故為所曳。又坎為曳】。

牛以一後一先,而為坎所掣【牛本在輿前,今上離在坎前,互離又在坎後,而其爻皆與坎俱為所牽制,故為掣。掣,牽也】。

此其勢必不能以急合,而且視其人實我人也。去中孚之巽髮,而天之【中孚上巽,巽為髮,今易之,是天之也。髠髮為天,見舊註】。

割大畜之艮鼻,而且為劓之【大畜上艮,艮為鼻,今易之,是劓之也。割鼻為劓】。其人之險艱為何如者爾。乃三為卦終,上亦為卦終,雖我之與應,皆非卦始,則皆為无初。无初必睽,然不曰君子有終乎?縱上下相接,其所遇之位,固為不當,而所遇在剛,則以柔從剛,遇也,非睽也。

按:左傳僖二十四年,襄王出居鄭,狐偃勸晉文侯勤王,筮之,遇大有之睽䷥曰:吉。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,戰克而王饗,吉孰大焉?且是卦也,天為澤以當日【大有,下為乾,睽下為澤,而上皆為離。今變乾之三以成兌澤,是天變為澤,以上當離日也】。

天子,降心以逆公,不亦可乎?【天,君象;日,侯象。天降澤而承日,是迎公也】。

大有,去睽而復,亦其所也【大有之睽,必兼占睽卦。即使不占睽卦,而復占大有,亦離日在上,乾天在下,亦天子降尊之象,故亦其所】。

其後,晉侯逆王入之,王果享醴命之宥,則此占法明云悔卦睽爻為吉,即不占睽爻而反之,而復占大有爻亦吉,此明明兼占貞悔之據。若惟恐後此占法單占本爻,而故為反覆之者,乃啟蒙占法誤解蔡墨及司空季子諸語【說見前。乾卦】而造為一爻變,則以本卦爻詞占,而註者仍引此筮以為証,何罔罔乎?

九四,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厲无咎。象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至于九四,則與初為應,而以剛遇剛,猶之卦之二女以柔遇柔,兩雄不相下,必至于孤。而原夫四推所易【四,易卦也;】四,有移而初必不移,則初、四俱為剛,抑初夫也。且夫者對婦得名,而此以兩夫而遜為長。夫元者,長也,此非坎中之孚,初與四交而志在同行,不至此則雖睽而孤,孤而至于厲,而亦又何咎?彖曰其志不同行,而此曰志行,其不同行者所以為睽,而志行而無勿同者所以為合,此用睽者之所為用陽而不用隂與?

六五:悔亡,厥宗噬膚,往何咎?象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
一及六五而即曰悔亡,以有應也。然其為應同,而其人不同。夫二之以五為主者,尊之也。今五亦以二為宗,宗即主也,然而親之也【尊親二義,見來氏易註】。

尊之親之,則雖睽而合在是焉。夫上火下雷,而噬嗑以名,其曰噬膚,則六二之文也。今五以應二,而二為陽剛,居外腹【離】,内口【兌】之間,其噬嗑猶是【睽變二即噬嗑矣】。

而乃藉剛齦而上闔之,則是噬膚而膚易離者,噬嗑之噬【惟膚易離,故滅鼻】。

噬膚而噬易合者,則睽之噬也【惟膚易離,則噬易合,此取象噬膚之義】。

睽之二,猶之噬嗑之二也。蓋内往而外來者,合也;内來而外往者,睽也。五仍上往,此所以為睽,而噬合如此,往何咎?【易會以宗指初爻,宗者,原始之意,故初悔亡,五亦悔亡。季氏四同以宗指上九,惟上為五所尊事者,可以噬去諸梗,故曰宗。蘇氏易傳謂二五不合者,疑四之為宼也。今四噬三膚,則無暇宼我矣。此以四為宗,三為膚。朱氏會通又謂二五以四間噬去四問,即可合矣。是以二五為宗,四為膚。至陳氏捷解則曰:宗非一人之稱,二五正應四上同體,合為一宗,即合為一膚。總由不得正旨。胡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-[清]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亂咂,即一宗字,而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,歷歷噬遍。嗟乎!聖經之晦亡,一至于此】。

上九,睽孤,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【京房、馬融、鄭玄、王肅、翟子玄、虞翻、李鼎祚本俱作壺。又翻解云:兌為口,離為大腹。大腹有口,坎酒在中,壺之象也。之應歷險以與兌,故後說之壺也】。

匪寇婚媾,往遇雨則吉。象曰:遇雨之吉,羣疑亡也。

上與三應,雖睽何孤?而亦曰孤者,上處睽之極,雖有應而如無應,然所為孤也,然而有終也。夫睽有所遇,亦有所見。今所求遇者三也,而所隔在坎,坎為豕,則所見者惟豕耳。然且三之所處,坎與兌俱,豕涉澤而如塗附焉。夫坎,車也,載于其中者三也,即我人也。乃三與四同道,三為神,四為鬼【見虞氏易謙卦】。

而以上而視之,下則三為四蔽,但見鬼而不見人。且坎為弓輪,其在前者為巽,繩張之者也【五上半巽,以繩張弓】。

而在後者為兌,口脱之者也。即一偶見間,而乍是而乍非,如此徒以三在坎傍,坎為宼為盜,則同此應爻。而在初與在三為人,在二為主,在四為夫,在五為宗,而在上則變名為寇。匪寇也,此婚媾也。上雖上往,而反而遇焉。睽三見三遇,而此不必遇主也,抑不必遇元夫也,即遇雨乎?坎在地為水,在天為雨,如屯所云雷雨者,而于焉遇之。解孤獨而釋羣疑,小事之吉,則此終吉矣。所謂无初有終者,此大終也,此用睽者也。

按:左傳:晉獻公筮嫁伯姬于秦,遇歸妹之睽䷵䷥。史蘇占之曰:不吉。其繇曰:士刲羊,亦無也;女承筐,亦無貺也【此四句節録歸妹上六爻詞。以上六無應,故所求不得也】。

西隣責言,不可償也【兌在西方為口舌】。

歸妹之睽,猶無相也【相助也,婚姻以求助,睽則無矣】。

震之離,亦離之震,為雷,為火,為嬴敗姬【歸妹之睽,則為震之離,然反之即離之震也。震木離火,則木本生火,而反之則火亦足以焚木,是以所生之子而反害母家,為嬴敗姬也】。

車脫其輹【震為車,變上則下輹脱矣】。

火焚其旗【震木上,動為旗,變為火,則焚之矣】。

不利行師,敗于宗丘【解見後】歸妹睽孤,寇張之弧【此二句節録睽上九爻詞】。

姪其從姑。六年,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。明年,其死于高梁之虛【解見後】公不從,遂嫁秦穆為穆姬。僖九年,獻公卒,公子夷吾許秦穆重賂而納之,是為惠公。十年,不與賂。及秦飢,乞糴,閉之糴。

仲氏曰:此刲羊無也,有所求而不之應也。十五年,秦伯伐晉。

仲氏曰:此西隣之責言也。敗晉于韓原。

仲氏曰:此不利行師,敗于宗丘也。夫離為戈兵,為甲胄,此行師者也。以我之震柔,變而為彼之戈兵、甲胄,是利在彼,不利在我也。不利在我,則我敗矣。且夫震,我也;之離,客也。我之主震,倒艮山而為之丘,是主丘也。主丘者,韓原,晉地也。而乃變客之離剛而敗之,獲晉侯。十一月,歸晉侯。

仲氏曰:此歸妹、睽孤、宼張之弧也。夫歸妹之所之者,睽孤也。之彼為敵,則睽孤者宼也。然而其詞曰:先張之弧,後脱之弧。夫猶是弧也,而宼張之,宼忽脱之;則猶是晉侯,而宼獲之,宼又忽歸之焉。十六年,晉太子圉質秦,秦妻之。

仲氏曰:此則為姪之從姑者也。夫以嫁女言之,則離火者,震木之女也;而以歸妹言之,則離火者,又震兄之子也【歸妹,以震兄嫁兌妹,則火又為兄所出】。

母女為姑,而兄子即為姪,則同此一離,而姑姪並居,有似乎從之者。然二十二年,子圉逃歸。二十三年,惠公卒,子圉立,是為懷公。二十四年,秦穆納公子重耳,懷公奔高梁,重耳弑之。仲氏曰:此六年,其逋歸國棄家,而終死于高梁者也。史不曰震之離,亦離之震乎?自上之初,閱六爻而上又變,則逋矣。上本離而仍變震,則歸國而棄其家矣。男以女為家,棄家者,棄所妻也。然而離一變而離剛已亡。夫離剛之上横者,高梁也。變之震而剛已亡,則變于是,死亦于是焉【史蘇,是占本奇中,而解者不明,反疑附會,故更正之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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