䷒【兑下坤上】聚卦【二陽四陰】
臨:元亨利貞,至于八月有凶。
彖曰:臨,剛浸而長,悅而順,剛中而應,大亨以正,天之道也。至于八月有凶,消不久也。
地臨水曰臨,如臨深然。故以卦言之,則為坤臨兌;而以爻言之,則為陽臨陰。第是卦體當大,震【兼畫之震】,震體從乾,故一以乾德予之。【雖不訓四德,而卦詞則同】。
所謂大亨以正者,則以震主行。【爻内言志行、中行,皆以此】。
二陽方動,由漸而長。内說【兌】,外順【坤】,剛中【九二】,而應【六五】。
此固天道之自然,而祗其所為陽長者,不可久恃。從來消長之幾,循環無窮,既有長則必有消,故取象于臨,以為臨則不行。【左傳宣十二年邲之戰,知莊子曰:不行之謂臨。有帥不從,臨孰甚焉?】而無如陽日以升,隂日以轉。今以十二辟卦計之,臨之為卦,祗二陽生地,不過建丑十二月耳。【自復一陽建子十一月起䷗,臨二陽十二月䷒,泰三陽一月䷊,大壯四陽二月䷡,夬五陽三月䷪,乾六陽四月䷀,而陽數已終,所謂陽絶于已也。乃自姤一陰建午五月起䷫,遯二陰六月䷠,否三陰七月☷,觀四陰八月䷓,剝五陰九月䷖,坤六陰十月䷁,而陰數已終,所謂陰絶于亥也。漢儒以此為十二辟卦】,而試一反觀,則臨、觀對見【臨、䷒、觀自乾、坤至末,凡卦皆對】,即此臨之十二月已至于觀之八月。【觀即在臨中,故但言至八月,不然何以不至九月、十月耶?】雖同是二陽,而陽之所為長者,亦即陽之所為消。【臨長至二陽,觀消至二陽】。
況坤位西南,時在六月,兌位正西,時在八月【見說卦,此又是一義,以明八月之義皆本象所有,故推及之,非汎汎也】。
上坤下兌,原有所臨,非時之憂,而倒兌為巽,從外視内,則以觀對臨,更有反觀而得之之象。且文在商時,確守商正,二陽建丑,此正一王端朔所由始也。商德浸衰,
【史記:至帝乙而商道衰】。
至是己見,作易者其有憂患矣。【殷建丑,以十一月為歲首,商書所稱十有二月乙丑是也。但臨文多改朔不改月,故仍寅月為一月,卯月為二月。則從泰一月起,至觀為酉,為八月。此十二辟卦所定,非謂從臨卦數起得八月也。但即從臨卦數起,至觀亦是八個月。且臨下為兌,兌又八月卦,故取象如是耳。鄭康成既以臨卦為建丑殷正月,又云臨自周二月至八月,而遯卦受之,則遯本辟卦六月,而以為八月,誤矣。且此時安得有周制也?虞翻亦以遯為旁通之卦。夫臨、觀倒對,仍是臨卦,而旁通則陰陽俱反,與臨何涉?若蜀才謂自丑月至申月,凡歷八月而成,否則又連臨數起,不從臨前數起,是以丑月為一月,又與詩、易臨文不改月之說不合。至程、朱二子,既遵虞、鄭遯卦之說,又故為小變,以復一陽月數起,則遯正八月,不是六月,以為巧合。而不知以子月作一月,未月作八月,則既非辟卦月數,且仍是周正,非夏、商之制,文王時豈宜有此?況此是臨卦辭,臨之至于,則即欲遞數,亦應自臨始,乃自復,何也?】
象曰:澤上有地,臨。君子以教思无窮,容保民無疆。
【君子臨民,法地之臨水。洪範以五思屬五土,坤卦德合无疆,皆是】。
初九,咸臨,貞吉。象曰:咸臨貞吉,志行正也。
以陽臨陰,則初與二皆臨也。咸者,皆也。夫二為正,臨初與偕,則志行正矣。
九二:咸臨,吉,无不利。象曰:咸臨,吉,无不利,未順命也。
二與初皆臨,則不惟得吉,且得利焉。夫巽為近,利市三倍,又為順,為命令【見說卦】。
二與初既同居倒巽之剛,而二又剛中,則一為利市,一為順命,兩宜有之。特此時以陽臨陰,不以上臨下,恃剛中之應而上臨諸陰,利市則有之矣,以言順命則未也。
六三:甘臨,无攸利。既憂之,无咎。象曰:甘臨,位不當也。既憂之,咎不長也。
三當兌口之未,而上承坤土之甘【洪範:土爰稼穡,故味甘】。
是以甘說為臨者。夫身處陰位,既不能下臨二陽,而又同在四陰,而已獨别于下位,下又難以臨上,是其所居之位兩不相當。若甘心臨人,而為人所臨,而亦甘之,何所利乎?且卦所為倒觀而得八月者,指觀四也。臨之三即觀之四,則此爻雖甘,殊為可憂。蓋坎為憂,兌上為半坎是也。【三在兌口】。
但既能憂之,反甘為苦,反說為憂,則觀之四終是臨之三,位非正當,何咎之有?
六四:至臨,无咎。象曰:至臨无咎,位當
【虞氏易、荀九家易皆作當位,則與上長韻不協,非是】也。
臨至此而八月矣。【從臨上數至此八個月,即觀卦二陽亦消,至此爻止】。
所謂至于八月者,此則其至之者也。三地内臨,至此見臨;二陽外消,亦至此見消。時實為之,又誰咎焉?故以卦位言,則以陰居陰,位固相當;以四應初,位又相當。而況從臨象反觀,則今之臨四,即後之觀四,其于八月之位,抑又相當如此,所以與向之以臨三為觀四者有别耳。不然,三與四同為失位,而一曰當,一曰不當,何辨焉?
六五,知臨,大君之宜,吉。象曰:大君之宜吉,行中之謂也。
上柔應下剛,五原不足以臨二,而無如五中君位,則即用中以臨之,然亦智矣。中庸曰:惟天下至聖,為能聰明睿知,足以有臨也。此大君之宜也。上卦坎位,以純爻而見【說見前】。
五居坎中,坎水于五德屬智,故有是象。
上六:敦臨,吉,无咎。象曰:敦臨之吉,志在内也。
敦如覆敦【見爾雅】。
地之高者也,上坤至此高矣。夫澤上有地,以高臨深,故謂之臨。則此據高地正臨之本分,而特其所居者非正中之位,身雖臨而志有在,蓋志在五也。上在五外,則五在上内。詩曰如臨深淵,又曰如臨于谷,皆以高臨下。艮之敦艮,亦此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