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4卦-姤卦䷫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-[清]毛奇龄撰《仲氏易•卷十九》

[清]毛奇龄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4卦-姤卦䷫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

䷫【巽下乾上】

聚卦【一陰五陽】

姤:【鄭氏本作遘。馮椅云:王洙易改今文為姤。雜卦傳、石經亦作遘,張氏明晉王本作媾,義俱同】。

女壯勿用取【陸德明本作娶】女【舉正无女字,謬】。

彖曰: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【舉正,此下有女壯字】。

勿用取女【舉正无女字,誤】。

不可與長也。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時義大矣哉!

夬與姤同五陽一陰之卦,而夬為剛終,姤為柔始,反視截然,故姤止一陰。而以形言之,則一陰而反接衆陽之壯以為壯,謂之女壯。而以義言之,則今雖一陰,而從此將漸侵漸長【由姤而遯而否而觀而剝】。以馴至于坤,女自此壯矣,亦謂之女壯。夫此女壯者,乾、巽不敵天,既不可配長女,而又五陽齊亢,勢難獨使四應成偶,以助其方長之勢,則曰:此女也,勿取之。非勿取之,勿用取之。晉叔向之母所謂深山大澤,必生龍蛇,恐取之而多不利者。盖夬為上缺,上缺者,兌口決也【兌為口,為附決】。

少女口決,則一陽再上而其缺已滅,故易決。姤為下缺,下缺者,巽股撓也【巽為股,為撓物】。

長女已壮大【長女非即壮女,舊解誤】。

而下股虚撓,則上陽既不下取,而下徒恃其一缺以冀為升進,即古詞所云老女不嫁只生口者。此上古重卦所為,特予以姤名而不之顧也。夫姤者,媾也,重婚也。曾壮女也而重婚也乎?曰:女壮類婦,賤之,故媾之。且亦誰與為媾者?夫婚媾者,取女者也。天下有不取女而可為婚媾者哉?且取女者,男下女者也。天下有女下男而可以為取,并可以為嫁者哉?故夫子解、姤,不曰媾也,而曰遇,以為姑遇之焉耳。且不曰剛遇柔也,而曰柔遇剛,以為此非剛之所欲遇也,柔來而遇之焉耳。然而遇合何常?惟時之行。一陰乍生,雖拒之絶之,有必不可與相長之勢。而究之坤之所始,即乾之所終,天地相遇,時至則然。況姤辰在午,五陽丁夏,以仲夏恢台之候,加之南離長養之時,品物咸章,天下于是乎觀、姤遇焉。且夫乾健非不行也,巽風下播不止,命令之細也。姤而未遯,則二尚為陽;姤而未剝,則五尚為陽。從來陰長陽消,迭為盛衰,二五雖中正,亦何易得?此並據陽剛之世【自遯至復為六二者六,自剝至大壮為六五者六。若二五皆九,惟乾與夬、姤而已】。

在一陰而遇五陽,則為詭遇【此柔遇剛之遇】。

以二五而並據陽位,則又為殊遇【此剛遇中正之遇】。

日雖易仄,而中亦難逢【古語日中則仄】,此姤之時與姤之義,所謂其繫頗大者,惟其可懼,所以可幸也。後漢魯恭以盛夏斷獄,疏諫曰:易五月姤用事【東觀記曰:一陰初生,五月之卦也】。

曰:后以施命誥四方。言君以夏至之月施命令止四方行者,所以助微陰也。此以養陰言,與天地相遇意合,其于扶陽抑陰,正旨稍有不同。

象曰:天下有風,姤。后以施命誥【鄭本作詰,非】。

四方【月令夏正之日,施命令誥四方,本此】。

初六,繫于金柅【子夏傳作鑈,蒼頡篇作栮,王肅本作抳,从手,蜀才本作尼,云止也,俱非】。

貞吉。有攸往,見凶。羸豕孚蹢躅。象曰:繫于金柅,柔道牽也。

此一陰也,而可使之前進哉?巽陰為繩則繫之,而繫于何所?夫不有以乾金合巽木而為金柅者乎?【金柅,木名,實如梨而黄,故名金柅。漢儒訓止車之木,則但可止車而不可繫物。若子夏傳作鑈,訓絡絲籆子,則不特難以繫物,且别一字矣。子夏傳偽書耳】。

金柅,本弱木【故木弱口。椅柅】。而可以繫物。却縶則吉,行前見凶【見凶,猶得凶也。何氏訂詀以往見連讀,不通】。

以柔道相牽,本如是耳。且其所繫者,非即居坎半而為羸豕者哉?【初六、九二為坎之半】。

坎為豕,而半則羸之。向見其欲進而惡其壮者,今見其受縶而又哀其羸。彼夫瘁然而羸者,正其欲求遇而不得者也。身居坎半,而坎位之在上者純乾難揜【見前】而與之相對。坎位雖殊,交孚則一【坎為孚】,則雖金柅之繫過于杙枒而踢蹶不前。蹢其蹢,躅其躅,較似乎欲就而不能者,是何如遇已。巽為股,為進退,而初當股陰,故象如此。

九二,包【荀爽本作胞,明晉王本作庖,俱非】。

有魚,无咎,不利賓。象曰:包有魚,義不及賓也。

此姤遇之始也。古士大夫相見,各有䞇獻,即民庶相遇,亦必有包苴之物,彼此餽餉,此國風之所以有包麕也【國風:野有死麕,白茅包之。此証包字耳。若虞仲翔謂巽為白茅,則直以周詩解易,大無理矣。且包為相遇所遺,而諸作包容并包,謂五陽以此包陰,不通】。

今二在倒兌之中,兌為澤水,故有魚。然猶幸其有之,萬一陰再進而剝,巽成艮,則艮為丘阜,便無此矣。故易言魚二,中孚豚魚,則上巽下兌,喜其有之;剝之貫魚,則五剝至艮,惡其無之,此明徵也。今幸而有魚,則遇與不遇,任之自然,而又何咎焉?至于二為士位,士苟上進,則作賓。王家别有䞇獻,魚非所利,且吾亦極畏夫進之耳。陽進則陰躡及之,義之所在,何必作賓?善言遇者自曉耳。

九三:臀无膚,其行次且,厲,无大咎。象曰:其行次且,行未牽也。

以上卦言,則臀為下體,故夬四為臀。以下卦言,則臀為上體【在股足之上】故姤三為臀。然而夬之四爻即姤之三爻【反對】,故姤之三爻詞亦即夬之四爻詞,但彼厭其遲,此喜其緩耳。无膚亦以乘剛言,不與柔牽則不遇,然不遇无咎。

九四:包无魚,起凶。象曰:无魚之凶,遠民也。

四與初為應,極宜遇而必不與,遇則絶之倍嚴,故直曰包无魚。盖此時倒兌已脱,雖身居坎傍,而坎水非澤,不必有魚則无之,誠喜乎其无之也。然而可虞也,一陰儻進,豈無剝至四而成觀象者?【觀四變陰,遂為利用賓于正】。

二以有魚而惡其為觀,此又以无魚而反慮其成艮【觀為大艮,艮山阜,无魚見前】。

則三之趑趄不足憂,而此之起之,誠凶事也。夫初本四妃也,其謝而起去,亦欲與之遠之也。乃起之未幾,而躡者循至,則其止之也,不曰妃而曰民【初為民】。

不曰惡其近之,而反曰惡其遠之。其隱相諱避,有如是者。

九五以【子夏傳作作,舉正作似,俱謬】。

杞包瓜【子夏傳作匏瓜。薛虞記云:杞,杞柳也。杞性柔,刃宜屈撓,似匏瓜無理】。

含章,有隕自天。象曰:九五含章,中正也。有隕自天,志不舍命也。

此則有所包而不必遇者。姤五月之卦,五月瓜生,而五尤姤之當時者。水楊澤蒲【即杞柳澤草】。裹以白㼐,不必艮之蓏、巽之楊,而祇取應時之物以之包之。比諸獻瓜削穀【瓜肉也】。有所掩覆為貽贈之用,此其待遇為何如者?且五月南訛,夏離長養,彖傳所謂品物咸章者,于是乎在。故離火有章,而五以伏坎而為之含之,光大中正,此其乘遇之時又何如者?而無如其不必遇也。陰漸進則陽漸隕,今所恃者祇五上天道,去初尚遠耳。乃無幾而有隕,自天觀、剝之至,豈所豫料?夫遇合升隕,各有天命,君子第抱此定命之志,以為升隕遞行,不舍吾志,然亦何遇焉?

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。象曰:姤其角,上窮吝也。

遇至此窮矣。角者首之盡,于此求遇,則吝可知耳。所謂寧為隕,勿為遇,姤義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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